正在脱羽绒服的周暮雪当即僵了一下,“你的意思是要我跟它共处一室?那,那我还是搬出去好了。”
北海抬眸睨了她一眼,“你有钱吗?”
“……”
讨厌!哪壶不开提哪壶,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周暮雪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如果不是周暮雪欠着那么多助学金,我能穷的连房子都租不起吗?”
“我说,你没灵魂互换之前,周暮雪可就是靠着工资既还了债,也租了房子,还养活了自己。”
“所以她的衣服才又破又过时,也不化妆,也不打扮,在公司呆了那么久都没有一点存在感,如果不是李维达,大概除了编辑部,整个心灵阅读不会再有一个人认识她。活的这么失败,还真是可悲。”
周暮雪趿拉着粉嫩的兔耳拖鞋走进来,刻意贴着挂电视的那面墙走,尽量远离那团五官自动打上马赛克的黑乎乎的狗。
北海揉着小狗头,转眸瞟了她一眼,领口挂着的远视镜晃过一片白光,身上穿着的竟还是上班时的那一套,“我说,很少见你这么刻薄的评价一个人,看来这副壳子你待得很不顺心。”
“我只是替她可悲,这么委委屈屈的活着,太累了。人生短暂,说不定哪天突然就出了意外一命呜呼了,如果不抓着这有限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等到死去那天,再后悔都没有用了。”
周暮雪看了一眼大敞着门的卫生间,地砖似乎还湿漉漉的,斑驳的水痕到处都是,连门上都溅了不少,吹风机插在洗衣机旁的电源上,洗衣机上原本套着的水青色机套摘了下来,搭在门板上,扣的严严实实的淡蓝色机盖上,不止有水印,还沾着几处不太明显的黑毛。
她再回头看向翘腿坐在沙发的北海,高领毛衣黑乎乎的,怀里抱着的小黑狗同样黑乎乎的,还真的是黑乎乎一大片,毛衣or狗,傻傻分不清楚。
“你还真是喜欢狗,连衣服都顾不上换,先给它洗了个澡。”
黑乎乎的中华田园犬,黑乎乎的麻雀黑豆眼,乖顺的窝在北海怀里,听着两人的对话,东看一眼,西看一眼,北海的手伸过去,还没摸到它的头,先糊上一层湿漉漉的口水。蠢萌的二哈,兴奋的舔着他的掌心指缝,摇着明显是被砍掉大半只剩一小截的秃毛短尾巴,还没个兔子尾巴长呢,扭的还那么开心,恨不得把屁股扭掉了。
北海绕过它黏糊糊的长舌头,挠了挠它的下巴,看着二哈舒服的吐着舌头眯着狗眼,一贯凉薄的唇缓缓勾起,“狗很忠诚,你不用担心喂了它,最后还被它反咬一口,可以轻松的相处。”
周暮雪若有所思的微微颌首,“算是个优点吧,不过狗会掉毛,还喜欢咬东西,尤其是喜欢用湿漉漉的舌头舔人,很恶心,我还是接受不了。还是鸟好,又干净,又娇小,尤其是巢寄生鸟,虽然不会做窝,却很有智慧,可以凭借霸占其他鸟的鸟巢繁衍后代。不管是人类还是鸟类,究其根本都逃不过一个物竞天择,不管用任何方法,能生存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照你这么说,狗也很有智慧,它们凭借忠诚、蠢萌、善解人意等等这些属性让人喜欢,进而博得主人投喂的食物,它们也是物竞天择留下的物种。”说罢,北海挑眉瞟了一眼靠在厨房门框上,正在摆弄手机的周暮雪,“我说,你难道一点自觉都没有吗?”
“什么?”周暮雪愣了一下,抬头看向他,正和他的视线撞在一处,她下意识的躲开,抬手撩起额旁的小梨花挂在耳后。
左耳泛着银光的耳钉吸引了北海的视线,他的语气也不由的柔和了几分,可依然带着天然的毒舌,“它凭借我对它的喜欢得了住处和吃食,你也凭借我对你的喜欢得了住处和工作,你们两者之间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
“……”
他说的好有道理,可她绝不能无言以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