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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ACT 2

好久没有这样放肆地想念贝爵。

因为总算明白有些人注定无法属于自己,自从毕业之后就一直小心翼翼,不去触碰那些记忆,偶尔梦见,少年的面孔也仿佛隔着一层厚重的大雾,模糊于时光深处,久而久之便自欺欺人地以为自己正在痊愈。

然而,无论是哪一块记忆的缺失,甚至于最重要的初见都逐渐想不起细节,唯有高考之前他对她说的那番话,令她至今都记忆犹新。

夕阳西下的黄昏,原本是一切由喧嚣归于沉寂的光景,身边流窜的风却狂乱得不可思议,光影疏离的楼梯间,她一再要求他早些退学赴美治病,以至于声泪俱下抛弃了所谓的骄傲和自尊,却在听了男生的一席话之后,变得再也没有反对的立场。

“你以为我是因为担心绮年,所以才执意留下来的吗?”

她还记得当时贝爵的表情和语气。

“难道不是吗?”记忆里的自己略带尖锐地反问,理所当然地将沈绮年摆在了绊脚石的位置,只想除之而后快,“如果你马上出国治病,我不会再让任何人因为我的事而为难她,否则,否则……”

涨红了脸却仍然想不出任何威胁的条件。

否则如何呢?

将他的病情告诉沈绮年吗?

她舍不得,这是除了他的家人和医生以外,全世界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如果没有她的话,说不定我早就已经不在这世界上了。”看着女生咬住下唇几乎又快要哭出来的表情,贝爵温和地叹了口气,缓慢揭开谜底。

刚刚知道病情的那几天,不是没有过轻生的念头,却终究被另外一种感情所颠覆。

“正因为有她存在,所以才让我觉得自己被需要,我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保护她,以至于没有时间去思考那些可能以悲剧结局的未来,这些日子以来,表面上是我在帮助她,而实际上是她拯救了我。”

男生的独白温柔和漫长,无论何时回想起来都还能够记起他眉梢眼角那些细微的表情,彻底说服了自己。

“她让我感受到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让我无法轻易放弃。”

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她才学会死心。

尽管后来还是三番两次按捺不住自己,那些不想承认是“嫉妒”的心情,让她无论如何都无法与贝爵一起对沈绮年产生同样的好感,却在挣扎中渐渐接受了她只是局外人的事实。

安静的夏夜唯有晚虫浅鸣。

宿舍里只有白晓荷一个人,只开了书桌上的一盏台灯,整个人被淡淡的暖黄色光晕包围,一直沉浸在回忆里不知不觉便湿了眼眶,日记本摊开在桌面上,空白的页面上唯有日期和泪渍,直到苏品回到宿舍,没心没肺地打开了日光灯,白晓荷才如梦初醒地快速抹掉泪痕,合上日记本收进了抽屉里。

“晓荷,我买了生煎包,你要不要吃?”粗神经的女生径自将饭盒放在桌上,满脸xìngfèn地打开了盒盖,献宝一般地用手掌把香气往白晓荷的方向扇,“很香吧!这家店在微博上炒得很火,我排了好久的队呢!”

“晚上我已经吃过了,你多吃点吧,明天还有考试。”白晓荷微微一笑,敛起心神从抽屉里拿出参考书来。

“欸——我都忘记了!”苏品嘴里塞着包子,发出口齿不清的惊呼,鼓着脸颊便低头去翻讲义和笔记,如临大敌的模样不由得让白晓荷再度莞尔,回过头坐正了姿势正要翻开参考书封面,放在桌角的手机却先一步震动起来。

余光瞥见屏幕上跳动的字,来电人:言灏。

下意识伸出去的手就这样僵在半空,她怔怔地盯着这个名字发呆,任由手机震动旋转直至停下为止。

“晓荷,你怎么不接电话?”苏品好奇地转过身来,八卦魂开始萌动以至于单细胞的人立刻将考试扔到了脑后,“啊,不会是言灏打来的吧?”

不明白为何平时迷糊的人遇到这种事居然变得格外神准,白晓荷只得哑然,没有接话,理所当然被对方当成默认。

“说真的,我没想到你会把电话号码给言灏耶。”苏品蹙着眉头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模样,“言灏帅是帅啦,家里也很有钱,他很受欢迎是真的,可是之前追过你的那个电机系系草也不比言灏差呀,啊还有那个天天把兰博基尼停在我们宿舍楼下只为了接你上下课的公司小开,别说给电话号码了,你连正眼都不看人家一下呢。”

不知道从何解释,甚至连敷衍糊弄的说辞都无法给出,只得默默听着,低头苦笑。

仅仅是相似的人而已。

足以证明她有多么病入膏肓。

“可是晓荷,言灏不

是那种会专一对待一个女孩子的人,如果你只是想玩玩的话,他是不错的人选,可是千万不要认真,我不想看到你受伤。”苏品托着腮帮子,像是很认真地在为她担忧着。

听着苏品描述言灏的一切,果然是陌生得无法将其与外表挂钩,默默地嘲笑自己的同时伸手拿过了手机,找到刚才的来电记录,删除。

再进入通讯录,找到言灏的电话号码,删除。

从那个人脸上看到的笑容,是属于记忆里的十八岁少年,那个人轻唤着她名字的语气,也来自于她以为这辈子再也无法听见的声音,她恍然大悟,当时的她仅仅是透过一个介质看到了回忆再现,放肆打开封印了过去的符咒。

该好好保留的是记忆而不是似曾相识的脸庞,该珍惜的是当初喜欢上一个人的心情,和那些无法拷贝难以复制的青涩回忆。

白晓荷站起身来,走到苏品面前,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放心吧。”

毫无上下文的独白听得苏品一头雾水,回过神来才发现错过了追问的时机。

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白晓荷回到书桌前,将刚才匆匆收起的日记本重新置于桌面上,然后拿起了笔。

原本空白着只有日期的那一页,多出一行娟秀字体。

尽管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

但我依然喜欢你。

【番外完】

这一觉睡得极浅。

虽然是软座,却仍然被列车高频率的摇晃硌得颈椎骨生疼,慕海翔终于皱着眉头醒过来,坐直了身子之后缓慢地转动脖颈,睡眼惺忪,视线还不甚明晰,缓慢对焦于身侧那张熟睡的面孔上。

清晨的阳光薄薄地笼起她的侧面轮廓,光洁的面庞未施脂粉,虽然没有表情,却看起来纯净**,他自问看过不少女人,面对这样一张清清淡淡宛如水墨画一般的面孔,居然一时间移不开目光。

心里暗叫一声——

太糟了。

充满着幼稚挫败感的同时,轻盈的幸福感也油然而生,抬起手习惯xìng地拨弄了一下因为睡觉而被压得翘起的头发,无意间瞥见斜对面座位上的一对情侣,女生挽着男生的胳膊,把头靠在对方肩上睡得正香。

再次撤回视线转过头,同样是列车上的小盹,沈绮年选择的支点则是***的玻璃窗,这种客气的距离感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由得幼稚地开始攀比,赌气一般地开始考虑要不要把她摇醒,蹙着眉头思索之际,眼神无意中瞥见她放在身侧的右手,以及弯曲的小指。

勾住自己小指的,她的小指。

严格说来,相触的肌肤也只有那么一点点,以至于一开始便忽略了它的存在,这一刻却仿佛全身的温度都集中于此,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忽然要正襟危坐,若无其事地将视线投向远方,上一秒还满腹怨气现在却可以以粉红肥皂泡为背景再辅以玫瑰花瓣,从前被自己万分唾弃的少男情怀居然鬼使神差地附体,慕海翔差点陷入自我厌恶当中。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或许是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就知道沈绮年和其他人不同。

曾经流连花丛看惯了庸脂俗粉,毫无防备地打开房门之后,几乎被她黯淡的打扮吓了一跳,虽然勉强可称得上是职业套装,款式和颜色都略显老气,只化了淡妆,的确是姣好的面庞,却梳着中规中矩的盘发,心中下意识地就开始抵触,恶声恶气地让她去换了衣服再来。

摔上了房门之后,心中的OS却是——

她明明可以很漂亮的。

姑且归咎于完美主义作祟。

一开始的确只想将她当做普通的工作搭档来相处,顽劣天xìng使然,偶尔会习惯xìng地对她恶作剧,各种新鲜的反应让他乐此不疲,有时候老气横秋地对他耳提面命,有时候又迷糊单纯堪称世界第一,有时候仿佛一眼便能看穿内心,有时候却又复杂得像一个谜。

在遇见她以前,他一直觉得,女人很好懂,女人都是类似的生物,只索取不付出,如此便能够毫无负担地相处。

不外乎就是钱和甜言蜜语,他都给得起,于是挥洒自如,游刃有余。

当因为腹绞痛而被送到医院的那个深夜,医生询问他是否有亲友能够陪同时,电话簿里满满都是人,竟然找不出一个能够打扰的对象。

家人都在国外,且并不亲近。

早早地便独立生活,背弃家业执意走上写作这条路,因为用了笔名所以并不为亲友所知,即使后来名声大噪也不向家人汇报,因为这是只属于他自己的骄傲。

手指无力地摁着手机按键,一路来到字母索引“S”,当看到沈绮年的名字时还愣了几秒,一

时想不出是哪位红颜知己,后来才恍然大悟地恢复了记忆。

既然是责编的话,多少会因为顾忌合作关系而出现吧。

护士替他拨了电话,他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睁开眼之后发现她果然出现了,慌里慌张的模样像是急着赶过来,外套都扣歪了一个扣子,下意识便拧起了眉头想找她的碴,可低头看了看手表,他发现距离打电话到现在,竟然只过了十五分钟。

凌晨三点多种,明明可以不紧不慢、甚至多睡个半小时再过来的。

忽略掉她表情里的担心,吐槽着她唇畔微妙的笑意,刻意表现得玩世不恭和放dàng不羁,看着她流露出失望的表情,心底莫名其妙地分裂出另一个慕海翔想拿锤子把自己打醒。

不如就趁这个契机改变一下生活方式?

说起来也算是想做就做的行动派,他第二天便注销了旧的手机号码,换了新号之后,想要发条短信告知仍想保持联络的人,联络簿里一长串的名单里,终究还是只选择了沈绮年一个,以群发的口吻编辑了短信,然后摁下了发送键。

一时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如此yù盖弥彰。

清心寡yù地过了一阵子闭关写作的生活,其实一旦进入工作状态都是如此,赶稿的日子里,却因为身边多出一个人而变得有些不一样。

她为了他刁钻的胃口而绞尽脑汁变着花样做菜,美味可口却不忘养生之道,总是在他吃饭时耳提面命地说“这个淮山对肠胃好又补气你多吃点”,或是“猪肝不许剩下你赶稿子熬夜的话一定要吃光”。

有时候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只是责任编辑而已,为什么要由着他的任xìng,毫无怨言地做着超出职责之内的工作呢?

换掉手机号码一个月后的某天,他在闹市中心的街口被人拍了肩膀,转过头去,一张毫无辨识度的艳丽面庞跃入眼帘,不知为什么,以前甚是欣赏的精致妆容,染成金色的**浪卷发,以及用尽可能少的布料裹得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段,现在看在眼里只觉得太阳xué突突跳着疼,不自觉地便夹起了眉心。

“慕少!真的是你!”

夸张又娇嗲的语气又不由得让他退后一步,扑鼻而来的香水味堪比生化武器。

这个称呼倒勾起了他的记忆,以前的那些女人,只在乎他年轻英俊浪漫多金,根本不在乎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她们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豪门大少,他也懒得辩驳,不做解释。

“你的电话从上个礼拜开始就一直打不通,是丢了手机吗?”浑然不觉他的抵触,艳丽女子一边说着还一边往上贴,径**出手机来递到了他的眼前,撒娇地眨着眼睛,“给我你的新号码嘛。”

换掉手机号码已经一个月有余,而此女却是上周才发现失去联络的事实,心中bào出一声冷笑之余,眯起了双眼细细从头打量对方。

“怎么了?好久没见我,是不是觉得我变得更漂亮了?”女子露出娇嗔的表情,轻佻地拍打了一下他的手臂。

慕海翔的表情变得更加困惑,用手背轻轻托起下巴思考的模样就像是在设计一个密室命案桥段,相当认真地继续端详了几秒,最终懒洋洋地开口:

“你是哪位?”

其实他并没有刻意想要侮辱她。

只是这些女人——

从外到内由表及里不都是一样的么?

从他的表情看来并不像是在捉弄自己,女子笑容满面的表情立刻垮了大半,却仍是不甘心地反问了一句:“慕少,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并没有。”慕海翔耸了耸肩。

话音一落,女子便怒气冲冲地一扬手,半杯冰咖啡劈头盖脸地将他淋了个透彻,末了还不解气,将纸杯揉成一团砸了过去,看着眼前人变得一身狼藉,却仍旧觉得憋屈,有围观者好奇地指指点点,她只得涨红着一张脸踩着高跟鞋怒气冲冲地扬长而去。

慕海翔拂开shīlùlù的额发,鼻尖还滴着咖啡,被人窃窃私语地围观,会生气是理所当然,而这一刻却莫名其妙地没有任何怒意,反而畅快得想大笑一场,顶着烈日就那样狼狈不堪地走回家去,摁响了门铃等待沈绮年来开门。

当那个围着围裙举着锅铲的素净女子出现在眼前,心情变得更加愉悦了几分,沈绮年看见他这副尊容,不由得瞠眸惊呼,一边念叨着“你是怎么回事”一边返身去拿抹布,一路小跑着来到他的面前,低着头拽过他的衣领开始擦拭,紧锁着眉头,嘴里还喃喃不休。

“拜托,我记得你这件衣服很贵的欸,你去哪里弄了一身咖啡渍啊,完蛋了不知道能不能洗掉……居然连头发上都是

!赶紧去洗头洗澡!”

耳畔是厨房里细微的油烹声和她的声音,鼻尖是诱人的饭菜香与她的发香。

温暖从心底疯狂地蔓延到指尖几乎溢出,是眼前的这个人让这个原本只能称为居所的地方拥有了归属感,能够称之为——家。

原来是从这个时候开始。

从这时候开始,就有想要拥抱她的冲动了。

——与任何人都不一样。

——这世上仅有的、唯一的你。

列车驶出长长的隧道,因为路面起伏而轻微地颠簸了几下。

慕海翔从深深的回忆里苏醒过来,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找方在还在回忆里的那个人,确认她仍在身畔,安心地松了口气。

沈绮年已经醒了,此刻因为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光线而皱着眉头,表情懊恼地用左手揉着脑袋,似乎是因为车身颠簸而撞上了玻璃,打了个呵欠之后低头看表,喃喃道:“才睡了半小时。”

“你还可以再睡半小时。”他一本正经地提出建议,目光却未能离开她刚睡醒的表情,一抹暖意毫无防备地在心底绽开。

“可是再过半小时就到站了,还是别睡了吧。”

她坐直了身子,低头开始检查各项随身物品,正要弯腰去拿脚边的旅行包,却被慕海翔一把揽了过去,脑袋由于惯xìng直接倒向他的颈窝。

因为被吓了一大跳而忘记了反抗,亦错过了开口抗议的时机。

脸庞渐渐浮上可疑的红晕,却仍然假装镇定地揽着她的肩,慕海翔***地开口下着命令:

“再睡半小时。”

愣了几秒种后,才参透他强硬举动背后的心意,放弃与他孩子气般的温柔对抗,她偷偷地笑了笑,顺从地闭上了双眼。

我要的未来。

便是每天一睁开眼,看见你和阳光都在。

【番外完】

大家好,我们又在这里相遇了,我是花舞陌轩(*__*)

每当开始写后记时,往往心怀感慨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一个故事终于又画下句点,喜悦里糅合着茫然。

还是从故事本身说起。

熟悉我的读者大概会发现《倒带》是一部跟我过去的作品风格大相径庭的小说,从轻小说、小白文、幻想系和华丽系一路走来,渐渐成熟和改变写作风格,这部作品更多的是贴近青春记忆的片段,尽量用柔和细腻的笔调写就,无论从情节设置方面还是文笔,都能够称得上是倾尽了全力,这部将近十五万字的小长篇,足足写了一整年。

虽然因为男主角特殊的设定,使得许多读者们在追文的同时不约而同地预见和猜测着悲剧xìng的结局,但这个故事对我来说是温暖满点的治愈系,不知道你们在看到结局之后是否能够认同。

《倒带》是我第一部正式在杂志上连载的小说。

记得当时《男生女生》杂志向我约五万字左右的中篇稿子,那时候手上没有合适的,而《倒带》大约写了六万字,便问编辑若是长篇连载可不可以,编辑说可以先看看,于是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倒带》前六万字投了过去,一周后便得到杂志主编拍板确定连载的消息。

一开始还比较忐忑,因为编辑说杂志从来没有连载过这种风格的长篇作品,担心现实和回忆jiāo叉出现的写法不会被读者们接受,而故事意外地很受欢迎,贴吧里经常会出现有关于《倒带》的评论和读后感(我经常会潜水去偷看),自从不在网络上连载写作之后,就很少一边阅读着评论一边写故事,所以,后来的七万多字是在读者们的支持和鼓励下写完的。

读者对我的写作生涯来说,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几乎每一次的访谈我都会提到当初若不是读者在晋江原创网上每日催文跟连载,我肯定早就不写了,而这篇后记的标题,是《倒带》在《男生女生》杂志银版连载时,忠实的读者姑娘佳佳为倒带写的的书评题目。

喜爱贝爵的,大多是以佳佳为代表的十几岁的女生,虽然起初我想把他塑造成因为疾病而xìng格乖僻冷冽的角色,行文间却无法抵挡他温暖而质朴的本xìng,他与绮年在一起时表现出本能的保护yù与海一般的宽容,以及只属于少年的青涩的温柔,是起初并没有料到的。

而被我定义为“游戏人间不明白真爱为何物,xìng格暴躁又小孩子气”的慕海翔,竟然也有深情和纯情的一面,而这两位男主角在我笔下展露出意料之外的个xìng,都是因为“沈绮年”。

与我过往作品的女主角比起来,沈绮年无论从哪方面都能用“平凡”来形容,可能就因为她的平凡,使得我更加致力于描绘她的内心,以一个普通女孩的角度

去揣度她的感情和心理,那些因为爱恋而萌生的嫉妒和任xìng,那些在怯懦和勇敢之间的矛盾拉锯,从某方面来说,沈绮年比过往的任何一位女主角都更加真实。

下面回答几个读者们曾经多次提出的问题。

关于小贝的病“程式细胞自死”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病例,答案是——当然是虚构的,而且是直接COPY工藤新一吃下APTX4**9之后的症状名称,只不过把病因归咎于2012年“世界末日”之说里的小行星擦撞——当然这也是虚构。

关于小贝在结局章里说的那句“慕海翔,你做到了我没做到的事”是指什么?答案是——当面告白。

在最后的回忆篇里,贝爵来到教室里发现了伏在桌面上熟睡的沈绮年,他在没有勇气叫醒她的前提下对沈绮年告白,却不知道其实沈绮年在半梦半醒间听见了这句话。

关于最终章,绮年和慕海翔坐新干线要去哪里?是准备私奔(雾)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答案是——是的(喂!)

好吧==答案是,他们两个要一起去找小雅,抱着一线希望能让小雅说出真相来牵制明日社和萧han烈,万一对簿公堂,小雅的作证会带来相当大的胜算。其实结合上下文应该不难推断出他们出行的目的吧,但是还是有读者没看明白,所以特别说明一下。

再次,关于结局。

其实在连载初期就已经定下了故事的主旨——回忆的告别礼。贝爵代表回忆,所以注定要与之道别,他回来的意义也是因为他欠绮年一个告别,并且,他需要给自己一个安心的理由,以至于能够坦然面对生与死的抉择。

在连载的这半年里,贝爵党的壮大的确有些出乎我意料,或许是因为从少年变回小孩的设定,让许多“新兰迷”移情到了“沈贝”这对CP,“新兰”的确是童话式的、青梅竹马的美好,而其实“沈贝”不一样,在这个并不现实的设定里,背负了许多更加现实的信息,譬如一开始楔子中绮年不坦率地表示自己一定不会像小兰那样等待一个人,譬如她曾经一度对感情死心而想与萧han烈生活在一起,譬如她与慕海翔相遇却恐惧于逃离不了回忆害怕无法独自走向未来,而你们钟爱的“沈贝”CP无法在一起走到最后,这其实是一个披着残忍外皮的“治愈系”。

绮年最终因为完美的告别礼而被治愈。

慕海翔也因为遇见了绮年,真正了解了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而贝爵,也拥有了坦然面对未来的勇气,绮年不仅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需要他守护的人,亦是他的一块心病,只有这块心病痊愈,他才能够毫不犹豫地面对生死关口,若活着,他的未来将是自由毫无束缚的,若死去,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而这个结局,也是在最初构思这个故事时就决定好的,随着连载与贝爵的人气高涨,我非常清楚假如让贝爵最终和绮年分开,会有多少人对结局不满和愤懑,但我不想为了刻意讨好读者而改变当初写这个故事的初衷。

有读者质疑,既然给了贝爵30%的希望,为什么不让他痊愈之后重新找到绮年再续前缘,为什么要把绮年jiāo给慕海翔呢?

其实在我的设定里,如果贝爵痊愈的话,也要重新从小毛孩慢慢长成美少年啊,在手术台上“嘭”的一声突然变大也太科幻了(果然这是工藤新一害的吗…_)。

而且,贝爵该以什么立场让绮年一直等待着他呢?

他该说“我有70%可能会死,但就冲着那30%,你必须在原地等着我不要接纳任何人”吗?

如果这样的话,贝爵就不是贝爵,而是阿渣了==

还记得当时和闺蜜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部电影,闺蜜说,她最喜欢的桥段是当沈佳宜和她的丈夫手挽手走过婚礼的红毯时,柯景腾坐在宾客席中,满面笑容仰视着他当年最爱的女生光彩照人的幸福模样,和所有人一起默默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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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带 第60章 ACT 2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