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精美的画舫上,石越带着韩梓儿、石蕤,围坐案前,一面赏春,一面浅斟慢饮。不知不觉间,画舫驶入到西湖学院附近,远远的听到湖边传来喧嚣的声音,瞬间打破了这悠然寂美的春景。石越和韩梓儿苦笑着摇了摇头,正要吩咐人驶出这吵闹的地方,但石蕤却是喜欢看热闹的,在他开口前,已是兴奋的喊道:“快,划过去,听听他们在吵什么!”
石越只能无奈的和韩梓儿对视一样,任由着女儿高兴。
很快,船近岸边,可以清晰的看到,湖边的柳树下,一群西湖学院的士子,正在激烈的争辩着,而且是上百人在围攻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男子。
画舫泊到湖边,但谁也没有注意到他们的靠近。石越一家也没有下船,就在船上听着他们的辩论。
只听到那白袍男子激动的高声大呼:“即便是石学七书的内容,若我不清楚它们真正的意思,我便有理由不接受!”
石蕤听到这话,更加兴奋了,拉着石越袖子,幸灾乐祸的笑道:“阿爹,他在说你!”
石越笑着低饮了一杯,笑道:“我不是说不得的人。”
但其余那上百名士子却不是如此认为,众人顿时哗然。
“足下这是离经叛道!”
“尔既不相信石学七书,又何必来此西湖学院?”
“尔又是何人?尔信与不信,何人在意?在此狂言!”
“尔曹才是凡夫庸子,只知盲从盲信,与鸡豚狗彘何异?”在众人的质疑声中,那白袍男子的气焰,反而更加嚣张了,“石学七书所言之事,大抵皆未有严谨之证明,为何质疑不得?世间万物,只要有可怀疑之处,便可质疑!惟一可以相信者,只有我们自己之所思所想!不明白这个道理,读再多石学七书,亦是枉然!”
“狂妄!”
“狂徒!不知所谓!”
各种谩骂之声,渐渐掩没那白袍男子的声音。
趴在船窗前看热闹的石蕤越发觉得有趣,笑道:“阿爹,那人还真是狂妄啊!”
她扭头去看石越,却见石越也已经转过头来,正望着那白袍男子发呆。
“阿爹?怎么啦?”
“没事,没事。”石越回过神来,自失的一笑,“这热闹没甚好看的,阿爹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好啊好啊!阿爹,咱们去哪里?”
石越笑了笑,没有回答,只吩咐着画舫,离开了这湖边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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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湖南路邵州有说话[272]吴衣,狷狂好酒,某日酒醉,乃于街市酒店说本朝史事,谓绍圣八年,章惇攻幽州不利,帝固请石燕公复为帅,燕公以潘照临之死,疑帝不贤,欲行伊霍之事,或说燕公效桓温故事,遂允之,至幽州,率军与耶律冲哥、萧岚战,屡挫北军,然冲哥亦名将,北军虽数败,官军死伤亦众,燕公怜之,又终不忍以私怨而害国,竟与北朝私盟议和,裂幽蓟为三郡,建立诸侯,皆以辽主诸子为王,为南北两属之国。和议既成,朝廷始知,朝中范、韩诸相欲允之,帝大怒,竟使人伪刻中书、门下后省印,颁伪诏,斥燕公与北朝私盟,是欲勾连北朝,行不臣之事,密令内侍、卫士即于军中诛之。时内侍李舜举、童贯在军中,乃谋奉诏诛燕公,逢燕公大宴诸将,温江、观城诸将皆赴会,舜举遂率三千卫士发难,诸将见诏,皆不敢妄动,惟阳信、温江、观城三侯大呼:本朝无军中诛大臣之法,燕公果有罪,当缚之送阙下明正典刑,宰相岂能死阉宦之手?遂率亲兵与舜举战,燕公有心腹名石鉴者,亦率左近与舜举战。然事起仓促,终不能敌。阳信侯力尽被擒,观城、石鉴死于乱军之中,燕公亦为舜举鸠杀,惟温江素与童贯亲善,竟得脱,至军中,举兵诛舜举及诸卫士殆尽,童贯亦死于军中。温江乃为燕公发丧,三军皆恸哭。或劝温江率军南归,行废立之事。温江斫刃于石,道燕公若果有反意,取天下如反掌,燕公既不负大宋,终不能因己之故,使燕公负篡逆之名。竟率心腹三百余众,亡奔契丹。辽主闻温江来奔,大喜,以天不亡辽,竟封温江为王,以公主妻之,拜北府宰相,亲信过于众臣。朝廷闻变乱,帝乃欲诛温江亲族,军中诸将,皆不自安。时韩忠彦为枢密使,以帝举止狂乱,枉杀大臣,恐有疑疾[273],乃与右相范纯仁、参政吕大防谋,奉太后诏废帝,告于太庙,并立皇七子某为帝。当年冬至,朝廷乃为燕公发丧,追封燕公为燕王,谥文,配享孔庙,居亚圣颜渊之次。并遣使北朝,欲召回温江,温江闻之,踌躇良久,终不复归宋云云。其诽谤帝相先贤,悖逆至此,或告于州府,太守欲杖之,吴某大惧,泣曰:酒后狂言,本不知所云,以言获罪,岂燕公所愿闻?太守大笑,竟释之不问。
——《荆南见闻录·吴衣狷狂》
(全书完)
注释
[1]《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新城(即外城),每百步设马面战棚。《梦溪笔谈》记载,其作用是用于城防,可以防止敌人攻到城下。
[2]参加省试的名额。
[3]宋代解试一般有七八九三个月举行,故称秋试。省试一般在元月至三月举行,称春闱。殿试一般在三月举行。
[4]即周敦颐、邵雍。二人都是宋代名儒,道学家,精通太极、易经之说。
[5]此本《词苑丛谈》。《词综》、《御选历代诗馀》为“红楼十二春寒侧”。
[6]唐代工商不得入仕,至宋代,宋太宗淳化三年诏书:“工商杂类”不得应举,另一方面又说“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于是此禁实际上废除。终宋一朝,并不歧视工商参加科考。如本书重要人物冯京就是商人之子,他参加科举连中三元(解元、省元、状元),官至参知政事、枢密使。
[7]这是石越故意使用的西方名词,目的是为了减少“名家”这个名词带来的不利影响。当时主流意识形态并不认可名家,甚至鄙薄名家。
[8]出自《中庸》第十章《子路问强》。
[9]均输法,北宋初年,在东南江、浙、荆、淮六路置发运使,总管采购物资运往开封事宜。王安石变法,责成发运使必须周知六路物价与汴京需要,按“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采购物资,节省价款和转运劳费。因用人不当,执行时颇有弊端,甚受朝野攻击。
[10]青苗法,亦称常平给敛法、常平敛散法。宋朝初期,在各地设有常平、惠民等仓库,调剂人民粮食歉收时的食粮不足。1068年,各地仓库积存钱谷1500余石贯石。王安石执政后,于熙宁二年(1069年)实行青苗法,规定凡州县各等民户,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可到当地官府从常平仓中借贷现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借户贫富搭配,10人为保,互相检查。贷款数额依各户资产分五等,一等户每次可借15贯,末等户1贯。当年借款随夏秋两税归还,每期取息2分,实际有重达三四分的。初期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实行,后其他诸路也推行开来。其弊病非止一端,小说后有详叙。
[11]制置三司条例司,王安石用来架空中书门下的一个机构。当时王安石还只是参知政事,副宰相,在中书不能做主,遂创此机构,由枢密院与中书各派一人,负责新法事务。这个机构在熙宁三年五月就废除了。
[12]助役法,王安石新法“募役法”之组成部分,吕惠卿所倡导。要求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品官之家,以及女户、僧道户、未成丁户等贫困免役之家,也要依照户等交纳役钱,称为“助役钱”。此法不仅触犯了特权阶层的利益,也给贫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13]崇政殿说书,给皇帝讲课的官员。
[14]省试合格奏名举人为正奏名。这一年宋朝进士科295人,明经、诸科共534人,为正奏名;另有特奏名474人。
[15]茂材制科,即“天圣九科”中的“茂材异等”科,富弼即是此科及第。两宋制举一共御试22次,入等者不过40人,选拔了不少著名人才。
[16]石越来历不明,无法参加科举考试。
[17]本官,亦称正官、寄禄官。如某部尚书、某部侍郎,在北宋前期,此官只用于确定官员的品位、俸禄,并非实际担任此官,因此不受重视。
[18]即阿拉伯数字,当时阿拉伯地区中国称为“大食”。实则阿拉伯数字是由印度人发明,石越亦是以讹传讹。
[19]宋代制度,选择儒臣定期给皇帝讲解儒家经典,称为经筵。
[20]朝臣到地方上任,称为“出外”。司马光于十月十九日面辞崇政殿,十一月十四日到任长安。
[21]司马光字君实。
[22]宋代诏书,一般由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书写,时范镇为翰林学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