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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然而我果然是个蠢货。

回宫的第三年,我认输了。

被刺杀那晚,我接好了脱臼的手腕,抚摸了一夜玄黑匕首上的纹路。

不久我再次回到了天音寺。

前辈已经不在了,她曾住的屋子已是破败不堪。

我坐在树下石桌上,从正午等到月上梢头。

等到了披星戴月而归的寒水。

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细碎地洒下,被他深潭般的眸子掩去了华光。

他长高了,也更好看,如果忽略那满身杀气的话,这副皮囊放到京城不知会迷倒多少无知少女。

我本想寒暄一句好久不见,对上他视线的时候却哑了嗓子。

他的眼角本来有一颗痣么?我果真离开他太久了啊。

寒水见了我并不惊讶,微微挑眉,将手中淌血的剑随手一扔,向我走来。

这个拥抱理所当然,甚至本该更早。

他将我扯入怀中的力度有些大,我的额头磕到了他的下巴。

顾不上疼的火辣辣的额头,我伸手用力环住他的腰,与他紧紧相贴,凑近了去嗅他身上的血腥味道。

「跟我走。」

明明是一个卑劣的要求,我竟从自己的声音中听出一丝委屈和娇蛮。

六

寒水没有回答我,框在我腰上的手掌微微收紧,低头附在我耳边说:「听闻长公主殿下前儿收了个面首,千恩万宠?」

我无端打了个冷战:「你怎么知道?」

他不语,手下的力道更重。

我觉得自己的腰要被他掐断了,但又有些心虚,于是我吃力地抽出手来攀住他的肩膀,踮起脚尖,也凑到他耳边软声道:「你看……我这不是来接你了吗?」

然后我心满意足地看着寒水的耳尖在三秒之内发红了。

装什么装?连我前天晚上刚收了面首的事儿都知道,还什么千恩万宠,酸得很。

寒水到底还是答应了。

我没问他这三年在干什么,他也没问我要去哪儿。

只是我说了要走,他便跟我走了。

我让寒水扮成随行的小厮一同进了宫。

入宫后我要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我潜入吏部尚书杨越的府邸。

从前我跟随前辈时将心思都放在了用毒上,手脚功夫算得上不错,但真碰上高级的刺客或是要在御林军的巡逻下离开皇宫,就不太够看了。

而寒水揽着我的腰轻飘飘就越过了高耸的宫墙,就和那墙是个草垛似的。

夜色凉如水,我回望这座困了我三年的朱红色高墙,只想狠狠在墙上踹一脚。

寒水没给我时间惆怅,长臂一揽,将我圈进了怀里:「风大。」

我便安心缩在他怀里,听风从耳边溜过。

一柱香后,我稳稳当当地落在了杨越的后院花园里。

杨越见到我以后十分激动,将我迎入书房。

「殿下终于决定动手了吗?」

我点点头,问:「小远的身体大好了么?」

杨越膝下有一子,名为杨远,乃是他嫡妻所生。杨越此人为人正直,对发妻也是一往情深,成亲十年不曾纳妾,年过三十好不容易得了一子,自然是宝贝得不行。

三个月前的宫宴上,杨远突发疾病,因离我的长信宫近,所以挪去了我那儿。

「长公主殿下,贸然叨扰实在不该。」

杨夫人满脸泪痕向我请安,哽咽地几乎说不出话。

我不耐地看向旁边送杨远过来的侍卫:「还不滚去请太医?」

「回禀长公主,方才已经叫过——」

「那就去把他们接过来!若是杨大人的公子有什么不妥,你们担当得起么?」

「……是!」

见周围的人都走远了,杨夫人松了口气,压低声音急匆匆道:「长公主,小远他……像是我当年的样子!」

我示意她稍安勿躁,蹲下替杨远把脉。

杨越的夫人与我是旧相识,她曾在去往天音寺的上香途中被山匪劫持还中了毒,是我恰巧路过救了她,是以她发现杨远的症状和自己当时一样时,马上想到了向我求助。

有了之前杨夫人的经验,杨远救治起来其实十分简单,这本不是什么烈性的毒,悄悄喂他吃下了解毒丸后,我站到一旁,把操作的空间留给了一众匆匆赶来的太医,避免被有心之人发现端倪。

只是这事十分有趣,到底是什么人三番两次地想害杨越身边的人呢?

还是杨越亲自登门拜谢时为我解了惑:「摄政王几年前提拔了一位吏部侍郎,有登高望远之心。」

原来如此,想是急着要杨越让位却找不到错处,只能在他家人身上做文章了。毕竟没有人能在家破人亡后保持冷静。

我笑吟吟地看着独身夜访的杨越:「杨大人玲珑心,只是这话不该同我说。」

杨越却是一个大礼:「且不说殿下两次出手相救内人与小子的恩情,良禽择木而栖,杨越知道殿下现在只是龙游浅滩,臣愿为殿下效犬马之劳!」

我问为什么。

杨越凛然道:「海晏河清,不仅是殿下的愿望,亦是臣此生夙愿!」

我动容,我十岁时在除夕宴上说的话,他还记得。

「杨大人雪中送炭之情,长安亦不会忘记。」我起身回礼,与他相视一笑。

这是我在朝中第一个助力。

只是我们并不能过于频繁地联系,为了避嫌,即使碰了面,也不过几个眼神交流罢了。

但如今我有了寒水,一切便大不一样了。

朝廷中暗潮汹涌,我已决意要身入其中,搅乱满池春水。

蛰伏多年,这天下,该是动手拿回来的时候了。

「劳殿下牵挂,已经修养得差不多了,只不过一直闹着要亲自去宫中感谢您……」提起自己的小儿子,杨越也是十分无奈。

我淡笑:「无妨,今儿我来带了虾球丸子,你告诉他是我送的。」

虾球,所有小孩都无法抗拒的东西。

「多谢殿下,小远一定会高兴的。」杨越说罢看了看窗外熹微的天色,轻声道,「黎明将至。恶狼夺食,猛虎反扑乃是常事,殿下打算从哪里入手?」

隔天,吏部尚书杨越当朝上奏,称当今圣上已年满十一,理应参与政事。

杨越是吏部尚书,掌管官员升迁事宜,摄政王亦要给他几分薄面。

而皇弟对此却表现的十分抗拒:「杨大人,朕觉得自己坐在这儿看你们聊聊天就挺好的,朕不想管你们的事儿,烦得很,哪有蹴鞠来得有意思?」

大将军闻此冷笑:「陛下说的是,黄口小儿能担得起什么?儿戏罢了!」

皇弟大怒,对大将军怒目而视:「蹴鞠是一项有趣的运动,才不是儿戏!」

相信在场的各位大臣们,在那一刻都会觉得,皇帝怕不是个傻子。

但我们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皇帝与大将军不睦,最得利的自然是摄政王。

而一个满脑子蹴鞠和吃喝玩乐的昏庸皇帝,则更能体现他摄政王的不可或缺的能力和地位。

不愁他的心思不活泛。

朝堂博弈之中,众臣皆认为皇帝参政算不得什么大事,所以当摄政王表示赞同杨越的观点后,他一派系的大臣便纷纷附和,轻描淡写地决定了幼帝李长宁,从此以后,在朝廷中有了……一席之地。

八

皇弟参政后又在朝堂和宫里演了几场戏,听摄政王的建议随意任命了几个和他一派的官员,终于彻底让摄政王放了心。

只是皇弟在朝中到底独木难支,杨越还潜在暗处不能随意动用,剩下的官员大都是大将军摄政王还有太后一党,能用之人实在不多。

于是在一次宫宴上,杨越无意间在大将军魏虎面前抱怨了一嘴:「如今朝中可堪大任的官员可是越来越少了,想当年先帝在时,曾向我们提及,刘探花办事十分得力。现在这样的青年才俊可不多了……」

父皇在时,三年一科举,乃是我朝读书人的盛事。一朝上榜,便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王都花。

作为大将军,魏虎曾徇私为不少人开过后门,或提拔他们上位,或泄露考题。而事成之后,底下人的孝敬自然是少不了的。

这刘探花就是其中之一,他出手大方,送了魏虎一套宅子。

这宅子现在由近来魏虎新纳的一房小妾住着,魏虎对她十分娇纵,什么好的贵的,源源不断送入她房中,颇有专宠之势。

美妾在侧,手头紧可太正常了。

杨越不经意的一提,倒给了魏虎一个敛财的机会。

「朝中确实很久没有新人了,理应……」

魏虎办事向来是雷厉风行的,几天后,朝中一干大臣便开始商议起了科举事宜。

恢复科举乃是大事,礼部将消息传出以后,天下的读书人都沸腾了。

一时间酒楼茶馆书院中都聚满了文人墨客,高谈阔论者有,轻声细语者有,满腹经纶者有,才疏学浅者亦有。

我常常易了容穿男装混入其中,听他们说文解字,讨论国事。

寒水自然是伴我左右相护,但明面上,同我做伴的却是另外一人。

世家公子,林修。

九

我在天音寺时,并不和前辈住一处。

我在后山有自己的住所,所以偶尔也会犯懒,不去前辈那儿学毒。

有时雨后清和天,空气湿润微甜,我会沿着寺中的青石板拾级而上,往最高的天台上去,然后趴在栏杆上朝下望,看来来往往的禅僧与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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