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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莫曼迪城

我回到宿舍收拾好东西,打算现在就离开威尔斯学院,以免迟则生变。

我的东西不多,一些生活用品用空间戒指一装就能带走,值得我告别的人也不多。

“米尔!”

我在楼下呼喊那个猥琐的小胖子。

米尔从楼梯间把脑袋探出来。

“怎么了,杨晓?”

快一年了,米尔也成熟了不少。本来就是青春期,男孩子成熟得很快,现在的米尔看上去也有些男人的样子了。

“我要走了。”

我轻松的笑笑。

“哦。”米尔有些迷糊,没听懂我的意思,“你要去吃夜宵了吗?要我陪你吗?”

我摇摇头。

“不是,我要离开威尔斯学院,去其它地方了。要是兰特回来了问起我你就和他说一声,说我先走了。”

米尔还以为我又要出去完成什么任务,脑袋小鸡琢米一样连点几下。

“好,我会记住的。”

我道声谢,对米尔挥挥手,转身离开宿舍。

我买了一个传音石,属于那种质量比较好的东西,价格不菲,这块传音石里面还没有添加其他人,只有米尔在里面。

兰特因为还没有回来所以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不过这不重要了。

我相信他是那种在哪里都掩饰不住自身光芒的人,未来天地舞台间必将有他的一席之地,纵然我远在天边也能听闻他的消息。

我相信他也会这样觉得。

那个,他,应该会这样觉得吧?

摇摇头,我不再多想,快步离开威尔斯学院。

在我离开后第二天,学校发布通知,内容是我在学校内打架斗殴,蓄意伤害同学,被处以开除处分。

这个消息出来的时候小胖子米尔疯狂给我发消息,不是通过身份牌,而是传音石。因为身份牌已经不能使用。

我对此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安慰了米尔两句。

就在我被开除的通告发布两天后,兰特终于从黑暗丛林赶回。

听闻这个消息,兰特沉默了很久。

第二天,这个冰山一样的男人在悬赏榜上贴出挑战卡裴的通告。

擂台上,兰特三剑就击败了不可一世的卡裴,然后他面无表情收剑离去。

第二个消息是兰特对西鼬的挑战,这次西鼬没有应战。

于是兰特的挑战通告停留在悬赏榜上,并将长久停留下去,没有人敢去撕下它。

……

“所以,薇儿小姐,我们是要去哪里呢?”

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我有些迷茫。

薇儿小姐背着手,一蹦一跳的走在我身边。

“当然是!哪里有杀戮!哪里就有舍身剑主!”

薇儿小姐说话相当霸气。

“啊?”我泄气道:“非得去这么危险的地方吗?”

薇儿小姐美丽的大眼睛瞪了我一眼。

“你怕什么?我都不怕!”

“……”

我当然知道你不怕,你怕就出鬼了。

“去莫曼迪城!那里是汉库帝国北部边境,常年硝烟弥漫……嘿嘿嘿,一定很好玩,好,我们就去那里!”

薇儿小姐蹦蹦跳跳道。

我眼皮跳了跳。

“打仗欸!薇儿小姐!”

薇儿小姐皱皱鼻子。

“那怎么办?你有什么好去处吗?又不一定会打仗……也只有那种地方才能让你快速成长了,你还想一辈子安安全全的?那你还想不想成为舍身剑主了?”

好吧,我承认薇儿小姐说的是对的。

只有战场这种地方才能帮助我快速成长,而且……从军听上去是不是不错的样子?

这就是我一个月后出现在莫曼迪城的原因。

莫曼迪城是靠近北方的一个城市,是汉库帝国离满都最近的城市。

满都是一个北方大国,国土辽阔,多是草原。这个国家民风彪悍,几乎人人都会骑马射箭,武力相当了得。

满都是游牧民族组成的国家,对这些人来说时不时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劫掠简直和吃饭喝水一样稀疏平常。

正是因为如此,满都和汉库帝国矛盾不断,时不时爆发一场规模不大不小的战斗冲突。

莫曼迪城虽然靠近边境,但还不是边境嘛,人口相当密集。这种靠近国界的城市其实经济反而更加繁荣,会吸引不少商人来此追逐利益。

要说当兵,其实很多地方都可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薇儿小姐非得我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又是什么考验?还是老剑主安排好的?

我没有问,问了薇儿小姐肯定也不会说。

找了很久我才找到莫曼迪城军营所在。

因为是靠近边境的城市,又时常有战争爆发,所以莫曼迪城是汉库帝国招兵时间最长的城市之一,他们只有每年夏季最热的两个月不招兵。

这个时候也是招兵的时间。

可能招兵在本地人眼中已经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所以没有什么人围观,现在摆出的摊口也没有人登记。

我看见负责登记的士兵坐在椅子上都睡着了。

心中暗自好笑,我走上前礼貌的道了一声:“你好。”

士兵立即惊醒。

“干啥!干啥!你是谁!坐这干什么!”

被惊醒的士兵没缓过神,居然问我坐在他对面做什么。

“那个……”被他如此一问我反而有些惊疑不定,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我是来当兵的……是这个地方吗?”

士兵眼睛瞪得牛大,直接站起来。他五官粗旷,有一头卷曲的黑发,孔武有力,身高看上去至少有一米九,这样站起来给我一种压迫感。

“你要当兵去招兵处啊!找LZ干什么!没看到这里是……啊?这里是招兵处?我被调到招兵处了?哦哦哦!?”

士兵正想发火,突然看见自己坐的地方头顶挂着“招兵处”三个大字。

他的怒火立即熄灭,无精打采的坐在椅子上,变脸之快让我目瞪口呆。

他在桌子底下掏了半天,竟然还真让他掏出一只笔来。

“名字!”

他不客气的问我,声音有气无力。

我想了想。

“你想个屁啊!自己名字还要想半天!”

士兵突然又是一声怒吼。

我马上道:“亚托克斯!我叫亚托克斯!”

士兵撇撇嘴。

“NND,一听就是假名字。性别!”

我一个项目一个项目填完,只对名字和籍贯做了一些隐瞒。

“你想当什么兵种?”

那个士兵懒懒问道。

“呃……”这个问题可有些把我难住了,“请问有什么兵种?”

士兵道:“我建议你当火头军,就是做饭的。你这小身板打什么仗……满都人一只手一根长矛就能把你挑在城头做旗子。”

士兵眼中带着一股让人不舒服的不屑。

“还有其他兵种吗?”

我耐着性子。

去做饭那还磨砺个屁!

“有啊,步军骑兵弓箭手都可以,死得都挺快的,你要去也行,前线正好缺炮灰。”

“……”

我突然明白这个征兵处没人来的原因了,跟这个兵痞子聊天能把肺气炸。

“哪个兵种军饷最多?”

想了一会,我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

兵痞不耐烦道:“你tm是不是话多!骑兵钱最多,你当不了!人家要求身高一米八以上,不然站着还没骑士长枪长!光会做白日梦!来当个炮灰还想发财!”

“……”

“小子,听我一句劝,战场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别看过几本关于战争的小说就当真,真正的战场是会死人的!谁上去了都是炮灰!老老实实当个火头军,安全不说伙食还不错,何必出那个风头!”

兵痞话粗理不粗,确实是这样,他虽然态度很差,但是说得不假,算是真心话。

就在我对他印象有所改观的时候,他小声又说了一句:“长这么矮还想当骑兵,当炮灰我都心疼你那一身装备……”

“……”

“当什么兵种!麻利点!”

“步兵。”

“啥?”

“步兵!”

兵痞子无语的看了我一眼,也不再多说什么,一边嘴里嘀咕着“估计是个脑子不好使的”,一边继续填写。

这时候我才看清他胸前是有个胸牌的,上面写了他的职务和名字。

“你居然是个文职?!”

我大吃一惊。

这个兵痞五大三粗,壮得像头熊,黑得像个黑熊,居然是个文化人?

“废话!不是文职我来这!”

兵痞翻翻白眼。

我看看他的手,又大又粗,掌上全是茧子,怎么看都是拿刀磨出来的。刚刚我没仔细看,现在细看才发现他左手很僵硬不自然,无力的垂在一边,原来是一只假肢。

“看什么看!没见过残废是吧?嘿嘿,这就是叫满都蛮子砍的,要不是少只胳膊,我现在也是个骑兵军官了。”

兵痞子无所谓一笑,故意拿假肢在我面前晃了晃。

“是普通人还是练过斗气的?”

普通人在战场上占比例其实很高,真到了战场上,拿起刀就都是战士,都有很强杀伤力。只是普通人在军方想走得远就有些难,那些军官至少也要练些斗气,成为战士职业。ΗTTPs://WWW.ьīQúlυ.Иēτ

如果普通人有幸立下功劳升官,一般也会有斗气法决奖励,让他们成为一个真正的战士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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