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暖阳】
大家好,我是柳素琴。
很抱歉以这样一种身份与大家见面。如今的我,仍旧在荟城女子监区服刑,仍旧是带罪在身的犯人。
在文新出版社编辑们的强烈要求下,最后这篇日记由我来撰写,他们帮我润色。如果有表述不准确的地方,请海涵。
关于这本书的始末,我需要把时间倒回我在金百丽捅伤谭浩军的那一天。
那天在金百丽三楼,我看见拿下面具的艾瑞克,立马认出了他就是当年十三中那个剪着齐刘海,有三四个跟班簇拥在其后头的谭浩军。
我看着他对维尼所做的种种,我毫不犹豫地拿起刀,走向他,捅了他。
他是社会的人渣,我是法律的人渣,我和他,彼此彼此。
刀捅进他下腹的时候,我朝他喊出女儿名字,他没有立马认出我。眼睛里流露出的先是不解,再是恐惧,到最后才是恍然大悟。
他握着滴血的刀柄,对我摇着头,说,不是我!我没有杀她!真的不是我!
那一刻,我真想对着我捅下去的地方再踹上无数脚。
他怎么可以说那种话?
他怎么可以死到临头了,还那么理直气壮,那么不知悔改?
我没能那么做,因为我马上被水哥和钟智宇制服了。警察也随之而来,我也被反铐着,被带出了金百丽。
离开金百丽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维尼。还好,有警察给她披上了外套,还好,她在用嘴形对我说着“对不起”。
坐在莞城派出所里,我见到了连夜赶来的谢然。
她看着我,捶足顿胸,眼中含泪地质问,琴姐,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笑了笑。我对她说,谢然啊,我等得太久了,我终于找到他了。
“杀人未遂”这项罪名在我身上是板上钉钉的。
我的刀尖捅偏了。谭浩军没有死,只落下个终身残疾,听说以后都要带着尿袋生活。
法院对我的罪行进行宣判后,我坐在莞城监区里,每日都在想。
我在想,为什么谭浩军到临死前,依旧不愿意承认是他杀了月儿?为什么当时钟智宇也在一旁说,不是他,真的不是他们。
莞城监区里的每一天过得绵延又漫长,却是我这大半辈子,过得最放空的一段日子。
我拿起纸笔,把女儿的案子,我的追查和谢然他们的分析,一点一点写了下来。
我没有那么好的文笔,只是记录重要的时间节点,写在一本随身笔记本里。
到了2013年年初,我翻看着自己写下的记录,看着“印刷厂”、“荟城邮报”、“媒体爆料”那些词汇,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我坐上第一趟去往连渠的绿皮车之前,我曾在月儿书桌的抽屉里看见过一张写着“沈熙言”的工作名片,上面印着:《荟城邮报》记者。
我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如果像张法医所说,月儿在遇害前没有受到侵害;如果谭浩军对我说的也是真话;如果杀害月儿的另有其人,那该怎么办?
我约见了我的律师,他是卓青的合伙人。
其实谢然猜对了,当年我的确把卓青藏了起来。不过,与其说“藏”,不如说是放他离开。
阿黑在向我表示他想要退还费用,不再参与查案后,我把那笔钱当作求他帮我带卓青离开荟城的路费。
阿黑是个对危机敏感的人。他发现自己被人跟踪后,担心会有更大的危险,想要退出柳月的案件调查。那时的他向我解释,不确定跟踪他的到底是赵锐还是赵守山。但对方绝对不是善茬,他不想把自己的整条命搭在查案这件事上。
我对他说的顾虑表示理解。我告诉他,钱,你不用退还,但我需要你帮我把卓青带离荟城,最好是去往海外。
阿黑是福州人,他知道他的村里有走线的方法。我跟他说,卓青高中没毕业,只有初中学历,我家里的这些事会跟着他一辈子。我想让他走出去,走远一点,至少去体力劳动值点钱的地方,躲开这些是非,谋条新的出路。
阿黑算是有良心的。他答应了,把躲在我娘家的卓青给带走了。离开了荟城的卓青,辗转第三方国家,最终到达纽约。他在唐人街找了黑工,又在当地教会的帮助下,进入寄宿家庭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