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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君子剑,故时人

翩翩君子,玉树凌风,腰悬白玉,手握丹青。

大楚书香世家出生的洛松,天才一词一直长伴其身,若是没有遇到徐渊,那他注定一生都耀眼。

两岁便能通览全书,五岁能赋诗,十岁便已经精通琴棋书画,十五岁时便已经是楚国家喻户晓才子,被说成是文曲星下凡,被寄与了楚国文冠的希望。.

当时的楚国虽然国运已衰,但是文运如虹,有身在东海心在楚的文圣陆少游,有下笔如有神的画圣马凉,以及数不胜数名人雅士,而洛松能在文运如此昌盛的楚国脱颖而出,可见其不凡。

他的用剑天赋亦如他的文赋一样,有过之而无不及,先提剑而后握笔,不到三十岁便已经步入剑仙之列。

可惜这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在他步入剑仙之后,遇见了他命中注定的克星。

先是十年一次的春潮湖大比中,为了宁青衣,以红尘仙境败给了半步红尘仙境的徐渊。

宁青衣出自当时江南没落的文坛世家宁家,自打洛松第一眼看到宁青衣之后,便被她的惊为天人、知书达理、落落大方吸引,后来变成了江南宁家的常客。

家道中落的宁家自然愿意与当时如日中天的洛家联姻,而且洛松名声在外,而且玉树凌风,正是女婿的上上之选。

两人也算是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相得益彰,如此一来二去,家族利益的驱使下,自然也就成洛松的未婚妻。

但是宁青衣不想作为家族的牺牲品,而且他也不喜欢洛松,一直将他当作大哥一般看待。

后来逃婚的宁青衣离开江南去了北方,遇到了同样刚出来混江湖的李成玉。

当时的李成玉也算风流人物,第一眼就认出了女扮男装的宁青衣,但是没有揭穿她身份。

就这样,原本要去江南赏花的李成玉放弃了万亩花田,跟着宁青衣北上看雪。

原本要春暖花开的李成玉遇到宁青衣后便进入了冰天雪地,开始了他悲凉的前半生。

后来遇到了同样游历江湖的徐渊,三人结伴游历江湖。

渐渐的宁青衣喜欢上了雄才大略的徐渊,两人越走越近,而李成玉则是越想越气。

正值年少轻狂的年纪,当时同为天骄的李成玉自然不愿让徐渊后来居上,于是后来两人便私自立下赌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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