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性的话,一字一句说在了栖影的心头。自己是那个逆来顺受的人么?接受命运的安排,从未想过去改变自己的命运。
是啊,为什么一定要逆来顺受呢,而不去尝试改变呢?栖影悟到了不少。
“佛经说:尘本无尘,何来有尘,我本非我,何来有我,人生苦短,栖影姑娘有些事,不去做,便是错过了,但若是去尝试着改变,即便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至少也为之拼搏过,莫要留下遗憾;贫尼能为你开导的就这些了,如何选择,全看栖影姑娘你自己了……”了性说完,便是起身离开了。
了性离去了,留下栖影一人在佛堂静思。
尘本无尘,何来有尘,我本非我,何来有我,字字句句,一直萦绕砸栖影心头,自己要回去找他么?不能,皇上命自己出家修行,若是离开了流云庵,皇上迟早会知道的,若是怪罪下来,定会为孟王府带来不下的麻烦。
更何况,清冽如今是孟王府的世子,天下的目光时刻注视着孟王府,自己怎能给他带去麻烦。
权衡思量下,栖影终究还是觉得两人有缘无分。
若有来生,他不嫌弃我,再做他的妻子吧,我愿意用一生来弥补我这一世亏欠他的。栖影心中默念,将清冽放了下来。
只愿自己这后半生,待在流云庵为他祈祷,为他祈福;那便足够了。
京城,作为朝廷的中央大城,最为繁华的存在,无论何时,总是人声鼎沸,喧闹无比,热闹非凡。
半个月前,京城一个毫不起眼的巷子里,搬进了一个黑脸壮汉,在人口流动的京城,自然是没人注意的。
黑脸壮汉日子过得悠闲,白日里酒馆买醉,喝的东倒西歪,夜里回到住处,埋头大睡,日日如此,酒馆里的人都知道这号新来的酒鬼,五斤不倒,三斤不醉,人称‘醉痴’,这日,醉痴并不像往常那样,喝到半夜才回住处。
只是在酒馆坐了半响,提了两壶酒,便早早离开了。
醉痴的住处在深巷一间小屋子里,屋里就一架木床,靠着窗边,拐着一个鸟笼,鸟笼里养着一直浑身羽毛漆黑的飞禽,若是栖影在这里,定会认出,这是孟王府独有的信鸽,日飞千里,称为‘迅捷鸟’。
醉痴一路东倒西歪,左摇右晃,步子虚得很,仿佛随时都要倒在地上,路上见着他的人都避之不及,生怕这浓郁的酒味夹杂的汗水味熏到了自己。
回到了住处,放下两手的酒壶,醉痴浑浊的双眼霎时变得清明,“清冽将军也真是的,让我待在京城里,在这么下去,老子可真就成了酒鬼了……”大汉自语道。
不知从何处找来了纸笔,挥手便是写,行云流水,大气得很,笔落笔收,不过一刻钟的时间,大汉将写好了的纸裹成一团,拿在手中,将窗边的鸟笼打开,另一只手将笼中的黑色鸽子取了出来,将裹起的纸绑在了鸽子的腿上。
“迅捷鸟啊,迅捷鸟,你可是这一代鸟中飞的最快的,可得赶紧飞回去啊,郡主可是在京城里受足了欺负,你早些飞回去,郡主就早些脱离苦海啊!~”大汉对着鸽子亲切说道,仿佛黑色鸽子真能听得懂他说的话似的。
说来也奇怪,黑色鸽子听完大汉的话,也不等大汉放手,直接摆动着漆黑羽毛的翅膀,脱离了大汉的手心,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了大汉的视线中。
大汉回到屋内,端起酒壶,大饮一口,暗骂道;“什么狗皇帝,竟敢如此对待我孟王府的郡主,我孟王府为朝廷尽心尽力,这皇帝还不知好歹,克扣军饷粮草不说,还做出这等事来,真该反了他娘的啊!”大汉说着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这才平静了不少,躺在床上就是呼呼大睡。
南疆孟王府,诺大的校场,足以容纳上千人。
此刻,千余名年轻的士兵,戎装着身,金铁盔甲,手持铁戈,肃穆而立,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校场中央的点将台之上。
在那里,笔直的站着一个年轻男子,麻布长衣,腰佩长剑,身高七尺,眉宇英气逼人,不是别人,正是孟王府的世子孟清冽。
点将台上的旗帜迎风飘扬,旗帜上只有一个大字‘孟’,旗帜颜色鲜红,倒不是涂料染上的,尽数都是将士们的鲜血,独属于孟王府的荣耀。
“从今天开始,你们便是孟王府的一员,守卫边疆的一份子,你们要记住,孟王府的荣耀,是无数先烈们用鲜血和搏杀换来的,而今天,需要做到这一切的是你们,大声的告诉我,你们能做到吗?”清冽朗声道,声音回荡在整座校场。
“能。”
“能。”
“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