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署的判决在第三天早上送到了常乐坊。
来送文书的是陈差人。
他没有穿公服,穿了一身便装,站在杏娘的铺子门口,等她把手里那碗面端给客人之后,才把文书递过去。
阿菱在柜台后面擦碗,看到文书上的字,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又继续擦。
文书上的字写得工整,盖着坊署的朱红官印。
杏娘接过来的时候感觉那张纸比想象中轻——一个人的罪名,写在纸上不过几十个字。
吴账房的罪名定了两条——构陷和投毒。
构陷是用假证陷害他人,投毒是在他人食材中投放巴豆霜。
两条罪名加起来,陈差人说他至少要在牢里待三年。
杏娘把这个数字在心里过了一遍。
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吴账房在长安待了十几年,存了钱,置了产,有了人脉——三年之后他出来,这些东西还剩多少,她不知道。
她也不想知道。
只需要知道这个人三年之内不会再来找她的麻烦就够了。
那三个证人也被判了——苦力和文人各打二十大板,年轻人因是被胁迫且主动认罪,从轻发落,只罚了一个月的劳役。
杏娘把文书看完了,折好,还给陈差人。
“多谢你送来。”
陈差人没有接,往后退了一步。“你留着吧,这就是给你的。”
杏娘低头目光掠过手里的文书,没有再推辞,把它收进了柜台的抽屉里——跟那只放着第一笔收入的格子放在一起。
“还有一件事。“陈差人站在门槛外面,压低了一点声音,“永兴楼的东家下午要来找你,你自己有个准备。”
“他来做什么?”
“赔罪。他在城外有别的事,今天才空出身来。他知道吴账房做的事之后砸了一张桌子,说自己管教不力,让手底下的人害了邻铺的名声。”
杏娘没有说话。
陈差人没有多待,说完就走了。杏娘站在柜台后面,手指搭在抽屉的边上,指腹轻轻摩挲着那张文书的纸面。
过了午时,永兴楼的东家来了。
他四十出头,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锦袍,腰上挂着一块成色很好的玉佩——是那种一看就知道值不少钱的东西。
他站在铺子门口没有直接进来,先抬头瞥了一眼门上的招牌,然后才跨进门槛。
他在门口站定,双手抱拳,对着杏娘弯腰行了一礼——不是拱手,是真正弯腰的那种礼。
“沈掌柜,永兴楼赵永昌,来向你赔罪。”
他的声音低沉,带着歉意。杏娘站在柜台后面看着他弯着腰的样子——一个在长安东市开了十几年酒楼的人,弯腰站在她这个只有三张桌子的小铺子里,给她赔不是。
杏娘没有让他一直弯着腰。
“赵东家请坐。”
赵永昌直起身,在她的铺子里扫了一眼——三张桌子,一把椅子,柜台后面是帘子遮着的后厨。
他在这里站了不到五个呼吸,但他已经看清了这个铺子的规模。
他没有坐,站在桌子边上,从袖子里拿出一张银票放在桌面上,推到杏娘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