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是我忘了。”他眼神似乎恍惚了一下,才说,“那天的事我大多都记不得了。”这声音细小而飘渺,实在不像是教我打棒球的格林叔叔会有的反应。我瞟他一眼,光线似乎停留在他的头发上,金褐色的脑袋斑斑驳驳,老了好多的样子。

“你看,我记忆力真不行了,医生也不敢做了。”他手突然缩了下,像是要抓什么东西,“你喜欢布兰德吗?”

“当然啦。”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上个圣诞节还送了我辆自行车。你不知道,我的朋友都羡慕死我啦!”想起这个,我就高兴。

“还有呢?再说说布兰德。”他干巴巴地说,忽的抓住我的手。

“很多很多。”我挠挠脸,“格林叔叔还接我到他家,你也知道的,哦,那时候我才知道你竟然还会做小甜饼!你们家里人真多,艾琪、丽萨、森特我都很喜欢,他们又漂亮,对我也很好。”他们和我一样大,但说话就像是我姐姐一样,只能乖乖的。

他静静听着,脸上浮现一丝笑容:“那赛里曼和爱德呢?”

我摆摆手,皱着脸说:“赛里曼很霸道,爱德不理人。”说完我仰脸看他,“你们家那么多人会打架吗?”

格林叔叔摇头:“平时他们都不在家,只有周末回来一起。”

我瞬间明白了,一脸同情:“他们都要住校啊,真可怜。”

格林叔叔扑哧一笑:“差不多。”说到这里,他突然低下头,压低声音神秘地说,“我给你讲个故事。”

我连忙正襟危坐。

“你喜欢狗吗?”他先问。

我点头。

“我们家原来养了条枪猎犬,那么大,亲你的时候会把你撞倒,就连我都没办法。它的毛发全是白的,阳光下散步的时候闪闪发光,威风凛凛。而且很聪明,平时安安静静是个小绅士,但是它会帮你抓小偷。”我听得眼眨也不眨。逮到格林说话空隙,插嘴:“你骗我,我都没见过!”

格林笑了,对我眨眼:“奇怪的就在这里啊,它突然有一天,就不见了。”

我惊讶地一跳,大喊:“它跑了吗?”

格林叔叔摇头:“不不,枪猎犬最为忠实,是不会离家出走的。”

我皱着眉,百思不得其解:“那怎么回事呢?”

“是啊,怎么回事呢?”他重复我的话,“我们全家都很喜欢它,就像是家人一样。我还记得那天,我每天实习非常累,回家的时候天都黑了。走到门口开锁的时候,还听见它给我打招呼。我去洗了个热水澡,出来就没见它,睡着第二天,它就消失了。”

我听得入神,呐呐:“是不是它不是打招呼,它在和你道别?”

“有可能啊,它也许当时就知道自己要离开我们了。我早上起来,胳膊疼得抬不起来,还是布兰德帮我系的。那时候我还没意识到它走了。只是载着小布丁上班,顺道送她去学校。”

“那天之后,我们所有人都忘掉了它。也就是前几天,我才想起它,我曾经把它当做家人来对待,你说是为什么呢?”

“也许……是外星人把它拐走了!”我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了,心中嘭嘭跳。

“唔,也许吧。总之,我把这个故事告诉你,我就可以走啦。来,跟我去取你的红英雄!”

我愣愣地跟着他走,直到手套到手了,才高兴起来。

晚上的时候,我梦见了一只蹲坐在路边的大狗,像我的自行车那么高,毛长长的像是白色地毯,漂亮极了。它流着泪,呜呜叫着趴在地上。不知为什么我不敢靠近它,只是担心地偷偷瞧。突然,它的耳朵动了,四处看着,我连忙缩脖子,却碰到一支树杈,大狗听见,张着血盆大口扑过来。

“啊——”我大叫着醒过来,喘着气,才发现已经是早上了。

不知道为

什么,大狗的故事一直存在我的脑海里念念不忘。多年之后,突然有一天,我再一次梦见了大狗,想起了这个故事,想起了格林叔叔,老布兰德。才明白过来,大狗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急于提笔写信去向格林叔叔求证,却猛然想起,他已经去世多年。

作者有话要说:

必看内容!!!!结局细节交代:

1小孩是布兰德生母的外孙。他与生母养女交好,布兰德经常接济他们,但没有相认。

他生母得的是甲亢,症状是暴躁易怒,多食消瘦多汗。需要长期服药(没做手术)。

2布兰德的后半生,作者君归纳了他的病例,于是让他45岁得病去世。他幼年受了创伤,心理创伤在中二期尤为影响严重,还多次昏迷休克(汗),患胃病,多复发。

3布兰德和格林没有收养孩子,但救来的孩子都悉心辅导,给了他们一个家。

4大狗杰瑞呢……是布兰德发病要杀maeve,大狗阻拦,被布兰德错杀。他忘了,于是全家都没提。前有征兆,他多次搂着maeve的脖子想要掐死她。

5布兰德墓碑上刻着:生于谎言,死于真实。

第84章 番外6

番外杀人记事薄2(自作聪明的穿越者)

21

我没死?

动弹动弹胳膊腿儿,都有知觉。

哈哈哈哈那么厉害的车祸都没事果然我是注定要成为下学期赛季的投球手!想想啦啦队妹纸们的长腿,就流口水……等等,我怎么真、流口水了!“咿咿呀呀。”上帝——

我,有望成为球队主力的帅气逼人、技术高超、一夜七次的候补投球手,遭遇车祸大难不死,却成了一个小手小脚光屁股的baby。

“小甜心,在看什么呢?”温柔地声音从上方传来,我转着眼珠子,眼前模模糊糊的,然后似乎是一双手把我托起来。我紧张地蹬着腿,最后趴在“妈妈”肩头,脖子软软的直不起来,一只大手扶着我的后脖颈。

这位温柔体贴的妈妈一边和我说话,一边给我换尿不湿,喂奶粉。吃完随着后背的轻轻拍打,不由自主打了个嗝,然后顾不上想太多,睡意就侵占了大脑。

吃吃睡睡玩玩,转眼到了一岁,骨骼终于不那么软,能坐能站能走,才真正算是有了作为一个“人”的生活。这之后我展现了超前的反应和才智,爸爸妈妈非常高兴地夸奖我送我长颈鹿玩偶……对此我无可奈何,因为现在走路还会一不小心摔倒,我得使劲儿才能憋着不哭。任谁有这么一对疼爱孩子的夫妻,养出我,如此懂事坚强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天纵奇才!

虽然后来测了智商还是普通偏下标准。qaq

过了这么久,我算是弄清楚了。家里是中产阶级程度,爸爸是大学教授,妈妈是作家,还没有卖出一本书。这代表我能够像大部分同龄人一样不缺吃食,按岁上学接受教育。

目前我才2岁,每天在院子里练习棒球。

“嗨,宝贝儿,你出汗了。”妈妈从房间里走出来,用毛巾给我擦脑袋,“我们先喝杯鲜果汁,然后一起去超市购物好吗?你可以坐在车里我推着你。”她蹲下对我微笑,一缕头发漏出来垂在耳侧,很美丽。

“好的。”我对她笑着,乖乖跟着进屋。

咬着吸管瞧妈妈快速收拾着,她不时对我笑笑说:“很快就好。”像是怕我耐心殆尽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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