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电车难题实验:良知,人性夜空中最亮的星

1972~1973 年间,「女大学生公路杀手」成了美国加州地区所有人的噩梦。在这段时间,有连续五名女大学生神秘失踪并且被残忍奸杀,而警方却对此一筹莫展,他们没能掌握关于凶手的丝毫线索。

就在警方和 FBI 调查一筹莫展之时,有名叫埃德蒙·坎伯(Edmud Kemer)的人却前往警局自首。随后,困扰警方多时的连环杀人案就此告破。

但令人感到惊诧的是,这位叫埃德蒙·坎伯的智商测试居然高达 145!他身高 2 米,先后杀过 11 人,其中包括他的祖父母和母亲,还奸杀了 6 名女学生。他杀人的手法都是先砍头,后辱尸,方式十分狠毒,简直是名副其实的「变态杀人狂」。

实际上,像埃德蒙·坎伯这样的变态杀人狂,他们的良知是缺失的,也是经典的反社会人格。那么,我们人类的良知,是什么样的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残暴的变态杀人狂呢?

我们先看一个非常经典的思想实验,这个实验最早是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正义》课里所讲,然后爆火网络。桑德尔介绍了两个版本的「电车难题」,我们来一起做一下这个思想实验:

第一个版本:

现在请想象一下,有一辆有轨电车在前行中失控,司机没法让电车停下来,但可以让电车转向。轨道前方有五名工人还在施工,若是听任电车前行,这五名工人都要被撞死。为了避免这一惨烈事故,唯一方法就是司机将电车转向另一条轨道,但这条轨道的前方也有 1 名工人正在施工,电车转向的后果是此人必被撞死无疑。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司机,你会怎样做?

实验结果是,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将电车转向,以牺牲 1 个人为代价拯救 5 个人。而且,在思想实验中,人们给出的理由也很有意思。有的人说,我需要一本《圣经》,查查上帝让我们怎么做,我就怎么做;有的人说,反正这几个人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如果能给我什么好处,我就去做;而大部分人则会计算一下,牺牲一个人可以救五个人,这个账划算,五个人的生命,怎么也比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大,那我应该按开关。

我们再看第二个版本:

现在请想象一下,同样是一辆有轨电车失控,轨道前方有五名铁路工人正在施工,如果听任电车前行的后果,就是五名工人全被撞死。不同的是,电车没有其他轨道可以转向,司机已无力避免这一惨烈事故。但此时,有个人恰好在轨道上方的天桥上看风景,他目睹并完全理解了即将发生的悲剧,并且他还知道,只要把身边的一个人从桥上推下去,就能拦住电车前行,拯救这五名工人,尽管被推下去的那个人必死无疑。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就是站在桥上看风景的那个人,你会怎样做?

实验结果是,绝大部分人的选择是不推。而且,在第二个版本实验中,人们的解释就更有意思:有人说,让自己亲手杀人,自己实在下不去手,不管有多少人要救,自己也不能亲手去杀死一个无辜的人;有人说,如果推下去的那个人跟自己不熟,没什么关系才行,如果是自己朋友就不行;有人说,如果推下去的那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那我就推,反正他死有余辜,如果是个好人,那就不行;有人说,如果我把那个人推下去了,万一人家家人来找我寻仇怎么办;有人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要不要推,反正等火车开过来的那一时刻,我遵从自己内心的感受,内心让我推,我就推;还有人则更猛,说自己实在无法对无辜的人下手,干脆牺牲自己,自己跳下去,去挽救其他人。

通常情况下,同样都是要牺牲掉一个人,人们的态度和反应却是相差甚远的。因为在第一个版本中,牺牲掉一个人是「不得已而为之」,也就是说,这个责任是可以推卸掉的,这会让当事人感到压力能减轻许多。

而第二个版本就不同了,虽然也是牺牲掉一个人,但这是当事人主动选择的结果,主动选择就意味着要承担责任,所有的后果,都是当事人的选择,这就让全部责任,都压在了当事人的身上。

如果是正常人,这时候都会极其挣扎和痛苦,并且饱受压力与罪责的煎熬,为什么要伤害他人的生命,来达成某一目的呢?

就是这种「为难」的感觉,是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最宝贵的东西——良知。

一方面,良知是一种爱的能力,尤其是对于陌生人的博爱,表现为善意和共情,是每个正常人都天生拥有的;另一方面,良知也是是义务感,是一种感到对其他人无法推脱的责任,比如父母天生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甚至对宠物的关爱。

也就说,人们之所以难以抉择,就是因为我们对陌生人有共情心理,在这种情感基础上,我们有不伤害他的义务。这种义务感就是良知,也是人类心灵中最闪亮的星星。

著名神经科学家帕特里夏·丘奇兰德(Patricia Churchlad)认为,道德,尤其是我们内心当中,那个需要我们听从的声音,其实是大脑进化的产物。

在动物心理与行为的研究中发现,动物,尤其是哺乳动物,就已经拥有了共情能力,它们也会哀悼,会为他者辩护,会在战败后安慰同伴,比如黑猩猩就会用手臂环绕自己的同伴来表达安慰。

实际上,我们所有最初的道德,来源于与母亲之间深刻的情感联结,这种情感联结起初是帮助孩子活下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母亲对孩子尽心尽力地照顾,让孩子获得了最初的共情能力。

哈佛大学著名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劳伦斯·科尔伯格,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系统的研究。他对 6~16 岁且来自美国、中国台湾、墨西哥、土耳其和尤卡坦半岛等地方的孩子进行了大量的访谈。

科尔伯格在访谈过程中,会给孩子们讲 10 个关于某种道德困境的故事。其中,最有名的一个故事,就是「海因茨困境」,故事是这样的:

海因茨的妻子得了一种罕见的癌症,现在生命垂危。医生说有一种特效药能够救她,但制造这种药的原料不但昂贵,而且发明药的药剂师会向客户收取 10 倍于成本的价钱。为了给妻子治病,海因茨跑去向所有他能想到的人借钱,最后也只借到了一半左右的钱。海因茨跟药剂师解释,要是没有这种药,他妻子就得等死,他祈求药剂师能够便宜点卖给他,或是让他过一阵子再把药钱补齐。但药剂师的回复是:「那可不行,我发明这种药,是要靠它赚钱的。」海因茨变得很绝望。为救妻子一命,他闯进了药房,偷走了药。那么,问题是,海因茨应该这么做吗?

科尔伯格感兴趣的其实并不是孩子们对「海因茨应该那么做吗?」这个问题的回答,而是他们回答背后的推理过程,并把这个推理过程做了记录。

研究发现,儿童的道德发展,其实遵循一个普遍规律,就是从利己行为到遵守原则的行为,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道德成规前期。在孩子 7~10 岁时,孩子主要会顺从成年人的权威并遵守规范,这么做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对赏罚具有预期,典型的反应是:「海因茨不应该那么做,因为他会受到惩罚。」

二是道德成规期。从 10 岁开始,孩子的行为受到他人意见的引导,有服从规范的意愿。在这个层级,服从权威本身成为一种价值,与即刻赏罚或更高的原则无关。对海因茨偷窃行为的「道德成规期」的推理是这样的:「他不应该偷药,偷东西是违法行为。」

三是道德成规后期。这个时期大概从青春期开始,并经历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孩子们会形成抽象的道德原则,并且按照这些原则来行事,以满足自己的良知,而非别人的认可。也就是说,如果能顺利过渡到这一时期,那么,孩子会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和判断。在道德成规后期,道德推理凌驾于具体的社会规范之上,与人们现已理解的社会规范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就海因茨困境而言,处在「道德成规后期」的人经过道德推理,很可能坚持生命比金钱宝贵。

然而,据科尔伯格研究发现,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从未完全达到「道德成规后期」的层次。也就是说,其实我们很多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还处于「孩子」的道德发展水平,要么就是害怕惩罚,要么就是服从权威,真正遵循自己内心道德准则的人,少之又少。

曾经有位 33 岁男士的案例,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可以说,这位男士是把「孝顺」演绎到了极致。虽然他已经 33 岁了,但他的脸很圆,一看就是个「娃娃脸」,并且目光有点呆滞,面部肌肉僵硬,还有些驼背。

这位男士是个典型的「老好人」,特别好说话,很顺从,在人际关系中,他总是给人「低人一等」的感觉。他有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他一直把「孝敬父母」放在嘴边,可以说是无时无刻不在提他的父母,尤其是他的妈妈。

这位男士之前谈过三任女朋友,但都非常不顺利,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位男士觉得,几任女朋友都不够「孝顺」自己的父母。后来好不容易有个女孩子嫁给了他,婚后,他们一起住在自己的婚房里。但没过几年,女孩子就要跟他离婚。

原来,这位男士的妈妈在儿子结婚之后,经常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来家里「骚扰」,甚至会随便乱翻媳妇的东西;尤其在媳妇生了小孩之后,这位男士的妈妈可以说是各种「花式作妖」,不但对媳妇指指点点,语言刻薄,没有一点关心和照顾,还把孩子霸占过来,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喂养。还有次在喂奶中,这位妈妈非说孩子没吃饱,要媳妇再喂,甚至自己上手去「挤压」媳妇的胸部。

对于妈妈的「出格」行为,这位男士的做法就是待在一边不说话,并且始终跟他妈妈站在一起。他认为,自己的妻子必须要像自己一样孝顺妈妈,妈妈说什么都是对的,因为天下只有父母会对孩子好,当孩子的一定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可以说,这位男士已经到达了「愚孝」的程度。

有一次,男士的妻子实在受不了了,跟男士的妈妈发生了冲突,结果这位男士突然暴怒,冲上去重重打了妻子一耳光,最终导致了婚姻破裂。

后来发现,这位男士对于「孝顺」,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仿佛「孝顺」是一种绝对正确的东西,我们不能去触碰它,不能去剖析,不能去认识它,只能去执行它,父母就应该被绝对正确化。而这位男士,对「孝顺」的如此偏执,只是因为从小到大,被父母,尤其是他的妈妈,反复「虐待」,只要不听话,只要不顺从,就是打骂,就是惩罚,甚至是无视和忽略。

实际上,这位男士在被虐待的那一时刻起,他内心的道德发展,就已经停滞不前了。可以说,在父母这里,这位男士的心理道德水平,跟 7 岁左右的孩子差不多。

正如国内著名心理咨询师曾奇峰所说:爱制造分离,而施虐制造忠诚。

德国心理治疗师海灵格曾有个非常形象地比喻:一头熊,一直被关在一个窄小的笼子里,只能站着,不能坐下,更不用说躺下,当人攻击它的时候,它最多只能抱成一团来应对。后来,它被从这个窄小的笼子里解救了出来,但它仍然一直站着,仿佛不知道自己已获得自由,可以坐,可以躺,可以跑,还可以还击。

虽然我们大多数人天生都拥有良知,可总有例外发生,我们当中就存在这样的人,他们天生没有良知,或者他们后天的养育环境出了大问题,从小没有得到父母很好的照顾,以至于失去了爱的能力,失去了共情他人的能力。

美国知名临床精神病学专家玛莎·斯托特,称反社会人格者为「冰人」。这类人感受不到其他人的善意,也感受不到带给其他人的伤害,没有感情,极度自私,就像冰块一样。

根据玛莎·斯托特大量的调查研究,这种「反社会人格者」在欧美出现的概率是 4%,也就是说,欧美各国,100 个人里就有 4 个是反社会人格。

按照玛莎·斯托特在书中的描述,反社会人格者一般情况下具备以下七个特征:

一是无法遵守社会规范。反社会人格者一般无法忍受社会规则,甚至法律条文,他们会感觉到无法忍受的约束和控制,常常会表现为恶意打破规则,无视法律,劣迹斑斑,甚至犯罪。

二是惯于欺骗和操纵他人。反社会人格者操纵他人的手段多种多样,暴力只是其中的一种,而更多见的是语言暴力、精神压迫,甚至包括求饶、博取同情的精神控制。他们所使用的这些方法,就是试图扭转他人的个人意志,达成自己的目的。

三是不负责任,惯常推脱。由于他们没有良知,也就没有附加在情感上的义务感,这就导致,在他们的思维过程中,完全不会担负任何责任,而且他们还会想尽办法找借口推脱。

以上三条,是反社会人格者的核心特征。另外还有 4 条:四是易冲动,做事情绪化;五是易怒,极具攻击性;六是毫无顾忌自己或他人的安危;七是毫无羞愧感。

以上这 7 条,埃德蒙·坎伯一项不落,全部命中,尤其是他的暴虐残忍。那么,这些暴力行为,在我们的大脑中,究竟是如何出现的呢?

要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在自然界所出现的暴力行为,其实是动物和人类「适者生存」法则的核心策略,因为这项策略与保命直接相关,所以几乎所有的动物,当然包括人类,都演化出了特定的大脑神经通路,以及维持这种通路畅通的神经机制,来保障何时发起暴力、将暴力进行到什么程度、以及如何控制暴力。

我们可以把大脑想象成一顶大蘑菇,在蘑菇表面有一层很薄的膜,这其实就相当于大脑皮层。虽然大脑皮层几乎只有 3 毫米厚,但它却是高级认知功能的核心区域,也正是大脑皮层的存在才让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

与此同时,我们人类的大脑,还从远古时代的低等爬行动物那里,继承了比较原始的神经中枢,以及从哺乳动物那里,继承了比较原始的情感系统。这些系统,构成了人类最原始冲动的生理基础,比如暴力、攻击性和性。

通常情况下,我们大脑中的原始冲动,会被来自前额叶皮层的高级认知系统给抑制掉了,并且这种抑制作用,是通过一个叫边缘系统的脑区实现的。

边缘系统海马体、内嗅区、齿状回、扣带回、乳头体以及杏仁核等,是原始大脑和高级认知大脑之间的信息交换载体。而暴力行为,就跟边缘系统有关系。

人们的暴力行为,如果是从大脑前额叶发起,经过边缘系统,来调动全身的资源进行战斗,那么这通常是基于理性的暴力,比如拳击比赛;但如果是从原始脑发起,经过边缘系统,传递到大脑皮层,那么这通常是冲动性暴力,比如打架斗殴。

如果,中间的边缘系统出问题了,比如先天性就有缺陷,或者后天发育不良,那么前额叶到边缘系统中间的连接就会削弱,人就有可能很难控制住暴力冲动行为。

而反社会人格者就更加可怕了,他们不但难以控制暴力冲动和破坏行为,而且大脑中负责道德决策的神经通路也出了问题,他们根本就体验不到内疚、恐惧、悲伤等负性情绪。

要知道,良知并不只是负罪感和悔意的呈现,它是建立在我们体验情感基础上的,反社会人格者没办法拥有和感受到真实的情感,因此也无法与他人构建起关系,责任感也就无从谈起了。

反社会人格者能够唯一能够体验到的,只有生理上的痛苦与愉悦,或者遇到成功与挫折后的兴奋与暴怒。并且,成功后的兴奋,以及挫折后的暴怒,中间是没有情感来起到润滑调节作用的。

在公安部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有 60% 的犯罪分子都是平时生活正常,没有明显的犯罪行为或前兆,却因为某种事物或人的出现而突发暴力犯罪,根据中国公安大学著名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教授的定义,这叫做「危险心结犯罪」。

心结是某个时刻某个点上受到刺激,形成创伤又没法消化,埋下了隐患,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埋藏在心底,一旦内部外部的时机成熟,就会引爆。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特征的人就一定会犯罪,反社会人格者与是否犯罪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能说反社会人格者实施犯罪的可能性更高,其人格基础为犯罪提供了持久而稳定的内部环境,真正诱发犯罪的是埋在内心深处的定时炸弹。

按照李玫瑾的分类,「危险心结犯罪」也分为三类:

一是意结类犯罪,就是潜意识层面的犯罪,往往表现为佛洛依德所讲的「本我」与「超我」之间剧烈的冲突。这种类型的人一般看起来非常老实,但一旦爆发,便具有巨大的破坏力。震惊全国的马加爵就非常典型,根据李玫瑾教授的分析,马加爵杀人并不是因为贫穷带来的自尊问题而犯罪,而是由于浏览黄色网站并在校外有多次性体验后被同学发现,让受保守性格和传统观念影响的马家爵羞愧难当,才杀人灭口的,因为他无法接受同学们的议论与嘲笑,这种的感受和内心的巨大冲突彻底击溃了他,让他滑向犯罪。

二是知结类犯罪,也就是在认知层面产生心结的犯罪。这种类型的人常常在遇到重大挫折后,会把责任推向他人,从而规避自己内心的痛苦体验。例如在陕西道观疯狂杀害十人的邱兴华,他怀疑道观住持熊某与他老婆有染,随后发现有种种迹象可以证实自己的怀疑,于是就大开杀戒,邱兴华在法庭审判中再三强调熊某该杀,自己是因蒙羞而伸张正义,但他的猜测完全是捕风捉影。实际上,邱兴华长时间面临着养家的难题,妻子的抱怨刺激着他敏感的自尊,使其陷入了疯狂的猜忌和嫉妒,他其实是把自己的无助与愤怒投射到一个假想敌身上,并出现认知扭曲。

三是情结类犯罪。这类犯罪分子大多因为早年在家庭养育过程中受到过抛弃、虐待、冷落等重大情感创伤,为了抵抗内心中的巨大痛苦而采取了隔离或逃避的策略,表现为少言寡语、内心封闭、情感孤僻,虽然在行为上没有明显的异常表现,但过去的心理创伤始终淤积在内心,一直无法摆脱痛苦。当这种痛苦的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又无法宣泄,就会以破坏性的方式表达出来。情结类犯罪最大的特征和危害是「侵害对象泛化」,也就是见谁杀谁。例如去年 4 月 27 日陕西米脂县第三中学恶性砍人事件和 6 月 28 日上海世界外国语小学恶性砍人事件,犯罪分子都是这一类型的典型代表。

我们回到本文开头埃德蒙·坎伯的案例上,其实埃德蒙从小就特别聪明,智商惊人的高,甚至超过了霍金。但很遗憾,埃德蒙降生在了一个不幸的家庭,并且这个家庭,犹如冰窖般寒冷,丝毫没有家的温暖。

尤其是埃德蒙的母亲,她性格非常敏感暴躁,因此与埃德蒙的父亲早早就离婚了,而小埃德蒙又因为与父亲长得很像,就经常遭到母亲的白眼、冷漠和谩骂。更奇葩的是,他母亲甚至害怕他可能会强奸他的姐妹,而把他直接关进了地下室。由于埃德蒙发育的比较早,身型比同龄人要大很多,因此在学校还受到同学排挤。

在这段时间里,埃德蒙的内心积赞了无数的恨,而这种恨的宣泄口,就是虐杀小动物。从他妹妹的玩偶开始,到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小猫,而当他母亲发现时,则直接将他赶出了家门。

本来他想去投靠父亲,可是父亲再婚,不愿继续抚养他,他只能被迫送到了祖父母的农场。然而,埃德蒙的祖母跟他母亲很像,也对他进行百般折磨。

终于有一天,15 岁的埃德蒙就像定时炸弹一般爆炸了。他拿起了一把来福枪,杀害了他的祖母。并且为了防止被祖父发现,他一不做二不休,把对他还不错的祖父也杀害了。埃德蒙在杀了祖父母后,没有表现出一丝惊慌和害怕,他很镇定的打电话给他的母亲,告诉她实情,然后等着警察的到来。

后来,埃德蒙被送到一所专门关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医院,并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由于他的智商极高,他很快跟医生们成为了「好朋友」,并掌握了大量医学和心理学的知识。为了能够尽快出院,他把几乎所有的精神病诊断测试答案背了一遍,并顺利通过了精神评估测试,被评估为「对社会没有危险」而获得假释。

假释出来的埃德蒙,并未与多年未见的母亲修好关系,而是又陷入了战争当中。像埃儿时一样,埃德蒙又遭到母亲的辱骂。当然埃德蒙也想过从母亲那里搬出来,还曾一度真的出来与人合租,但由于经济问题,他最后又不得不再次回到母亲身边。

恶性循环就此开始,他成了母亲的「出气筒」,而他也开始寻找他的「出气筒」。据埃德蒙回忆 ,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幻想,如何才能杀死和残害他的母亲。而这次,他要来真的了,一场计划下的杀戮就此开始。

然而,在埃德蒙的计划中,最先倒霉的,却是无辜的女大学生。每当埃德蒙在家里受到母亲的羞辱和歧视后,他就会开着自己改装的「警车」,在公路上寻找那些试图搭便车的漂亮女大学生。当然,他并不是要去与她们约会,而是把她们杀了,然后进行分尸、奸尸。

他先后绑架了五名女学生,然后杀害受害者,并带她们的尸体回到家中。在那里,他会先割去她们的头颅,然后强奸无头尸体,最后再解剖她们。在这个过程中,他曾拍下一些淫秽的裸尸照片,还把受害者的头颅埋在他母亲的花园里,就对着他母亲的窗户,因为母亲命令他必须要抬头看着她,这样就有人会一直仰视她了。

埃德蒙还有「恋尸」情节,总是会在尸体上花大量的时间,在他看来,尸体是最安全的,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性幻想,可他认为活着的「美人」都会背弃他,只有死了才不会离开他,才会对他言听计从。

此时的埃德蒙,就像一台被开启后却无法停下来的杀人机器,除非他自己能按下那个暂停键,就是杀死那个让他活在阴影下的母亲,并解除他的心魔。于是在耶稣受难日这一天,埃德蒙将恶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亲。

那晚,埃德蒙先用羊角锤将母亲敲死,并割下头颅,还强奸了无头尸体。随后,他还割下她的喉管,塞进了厨房的污物碾碎器,并认为他母亲这么多年都在吼他、骂他、埋怨他,就是因为这个该死的喉管。可是当他打开开关时,机器卡住了,血淋淋的喉管最后甩到了他身上,这让埃德蒙很气愤,他认为,这是母亲断气后,仍然在不停止地埋怨他。

在杀死母亲之后,埃德蒙并没有收手,而是请来了母亲最好的朋友,然后等她一走进屋子,他就掐死了她。事后,埃德蒙在案发现场美美的睡了一觉,直到第二天才离开现场。

他漫无目的地开着车,收听广播,期望会成为大名人,可是广播里并没有出现他的名字。这让埃德蒙大失所望,他觉得自己的「壮举」没有被看见。几天后,他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给圣克鲁斯警察局打电话自首。

从埃德蒙的作案手法中可以看出,无论是对无辜的女大学生,还是对自己的母亲,一定是先施虐,比如将女大学生先绑架,然后用刀刺死,或者勒死,就是让受害者痛苦地死去;然后,埃德蒙会把当事人的头颅砍下来,再去强奸尸体,最后还会把尸体,尤其是受害者的头颅,当成装饰品一般。按照著名精神分析大师弗洛姆的观点,可以说埃德蒙是集施虐症与恋尸症于一身的典型。

首先来看施虐症,最初是指对其他人或动物在肉体上进行侵犯和伤害,比如性虐待、虐童、虐待动物、酷刑折磨等,当然也指精神上的虐待和控制。比如,有些施虐症人格的人,就追求完全控制他人,对其他生命的绝对控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物品,而自己则成了被虐待者的神,并通过让他人遭受痛苦而获得快乐。

弗洛姆就列举了臭名昭著的纳粹头子海因里希·希姆莱的案例,他就是一个过分要求秩序和控制的人,有着病态的洁癖,性格非常暴虐。他在臣服于希特勒和纳粹的同时,还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支配欲。在对犹太人大屠杀期间,希姆莱视生命如草芥,用毒气室等残忍手法,杀害了几百万犹太人。但就是这样一个残暴之人,在纳粹战败后,却因恐惧审判而服毒自尽。

再看看恋尸症,这个词一开始是指对死尸的病态渴望,甚至是性欲望,也可以指那些对一切无生命的,特别是对死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恋尸症性格者被尸体、腐烂的东西、粪便秽物之类的东西吸引,喜欢谈论疾病、死亡和葬礼。因此,他们也渴望制造死亡、热爱暴力,追求毁灭生命。

而恋尸症性格的最好例子,就是阿道夫·希特勒了。他用科学的、高效的手段,组织屠杀了几百万犹太人、波兰人和俄国人;他憎恨人类,憎恨生命,看到德国飞机轰炸波兰华沙的破坏镜头,他竟然兴奋不已;他最感兴趣的旅游景点,是断头台和墓地;他不仅毁灭敌人,也毁灭自己人,杀害许多德国的政治家和军事将领;等到战败不可避免,他就要毁灭整个德国,让所有人来给自己陪葬。

当然,在埃德蒙的案例中,还有一处特别值得关注的地方,那就是他杀害了他母亲和他母亲的朋友后,原本可以逃之夭夭,却因为警方没能及时破案,尤其是当地报纸没有报道而极度失望。在这背后,是人性中的重要需求,那就是希望被看见,连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手也有这个需求。

估计你在电影、电视剧,以及一些文学作品中,常常看到这样的桥段,就是一个蒙面杀手,在找仇人寻仇,在快要杀死仇人的时候,比如把剑架在仇人的脖子上,或者拿枪指着仇人的头,蒙面杀手一定会在最后时刻,拿下自己的面罩,让对方看看自己的脸,然后说一句:「某某,你也有今天」。当仇人看清了杀手的脸,并认出杀手是谁时,特别是要让仇人想起,自己为什么要来找他寻仇时,这个仇人就可以死了。

如果是一些职业杀手,就是那种拿人钱财,替别人杀人的人,他们就没这么多戏,而是直接解决目标,拿钱走人。因此,找人寻仇的杀手,既是杀给自己看的,也是杀给别人看的,尤其是要在杀人过程中,体现出自己的意义和价值,并在最后,用让对方看清自己脸的方式,告诉对方:「你输了,我比你强大」。

而埃德蒙则通过主动投案自首的方式,告诉警察和媒体:「你们弱爆了,我才是最强大的」。

反社会人格者,以及他们身上所带的像定时炸弹一般的心结,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巨大的破坏性。那么,如何能够快速识别隐藏在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就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知名心理治疗师 Bill Eddy 给出了一种叫做「WEB 方法」的判断法,可以通过观察对方的「语言」(their WORDS)、自己的情绪(your EMOTIONS)和对方的行为(their BEHAVIOR)来迅速识别反社会型人格者的特征。

一是极端化的语言。反社会型人格障碍人群通常语速很快,他们喜欢用一些夸张极端的词汇或语句,去表达很难实现的愿望,或者用很多繁复的词语去掩盖自己的行为。同时,他们会适时转变自己的语言,试图发现对方的弱点,并用言语操控对方。

二是相信自己的情绪。很多人会与反社会人格者共事、日常交往,或者恋爱、结婚,虽然他们可能隐隐觉得哪里不太对,但是他们却依然想要相信反社会人格者所说的话。此时,最好尽力避开对方言语所施加给你的影响,更多地去体验自己的情绪,因为自己的身体更清楚答案。例如当感觉到自己的恐惧,尽快离开让你害怕人的身边,不要被对方进一步的言语所影响。当你离开这个人之后,可以多做一些调查,比如询问其他人是否也有相似的感觉,或者寻求咨询师和专业人士的帮助。

三是古怪的行为。识别一个反社会人格者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持续关注对方的行为,而非语言,因为反社会人格者会做出其他人不会做的怪异行为。比如反社会人格者享受别人的痛苦,所以他们经常欺负那些「被选中的目标」来取乐,因为对于反社会人格者来说,能激起别人强烈的情绪反应会让他们体会到控制别人的成就感;又比如,反社会人格者在讲述自己对他人施暴的经历时会露出满足的笑容;再比如,在 15 岁之前有普遍的不良和暴力行为表现,包括虐杀小动物、偷窃、纵火或者说谎癖等。

虽然上面的方法并不能帮你百分之百地锁定反社会人格者,但却能帮助你更好地认识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并相应地采取措施,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多一份对反社会型人格的了解,便会多一些积极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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