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布朗克斯区,约翰教堂。
一股暖流顺着食道流下,带走了杜兰德的疲惫,让他浑身舒服得抖了好几下。
他接过教士递来的三块面包,微笑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小声道谢。
三人就着一碗热汤,狼吞虎咽地吃下了面包,总算恢复了点力气。
周围的旅馆都关了,三人只能临时在教堂里凑一晚。
布朗克斯区的超市被成群的浣熊和流浪汉给抢光了,剩下的食物都被约翰教堂买了下来,无偿分发给受灾的人们。
一股混杂着酸臭味和酒味的寒气扑面而来,杜兰德将裹在身上的毛毯拉得紧紧的,整个人缩在墙角,才觉得温暖些。
他感到肩膀被碰了一下,迈尔斯和女孩都靠了过来。
女孩低着头,没看杜兰德,但颤抖的身子却不住地往他那里靠。
看来是吓坏了。
想起今晚,杜兰德一个人单枪匹马射杀了好几只郊狼后,三个人就拼了命地往街上狂奔。
要不是郊狼被沿街的警察拖住了,他们就不会在凌晨摸到这座教堂了。
一路上女孩脸都吓白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手里的毛毛熊没松开过,脚步紧紧跟着杜兰德。迈尔斯提出将她送到警察身边,但女孩死死地拽着杜兰德,不知什么原因愣是不肯离开他半步。
不管了,明天再说吧。虽然整个教堂塞满了人,到处都是大声的抱怨和打架声,但总比没地方睡好。
「你为什么不怕血呢?」迈尔斯的声音抖得厉害。
刚才和郊狼搏斗,血撒得满屋子都是。迈尔斯嘴上说着不晕血,但一路上两条腿抖个不停,一步三晃。
杜兰德低头看看自己缠着绷带的右手,那是战斗时留下的。确实,面对血,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但要问为什么的话……一抹红晕悄然闪过杜兰德的脸颊,又迅速褪去。
杜兰德扭过头去,一向强硬果断的他居然变得支支吾吾了。
迈尔斯盯得他浑身不自在,他只好小声嘀咕道:「我第一次到案发现场时,被血……吓晕过去了。然后,为了克服恐惧,每次见到血,我都会不停地暗示自己,慢慢就不会怕了。」
「暗示什么?」迈尔斯很好奇。
杜兰德偏过头去:「我会对自己说,那是一滩番茄酱……美味的,番茄酱……」
女孩突然「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但马上又止住了,整个头都埋在毛毯里。
「睡觉!」杜兰德的脸烫了几秒后,理智又主宰了他。迈尔斯撇撇嘴,眼里满是笑意。
困意席卷过来,杜兰德听着远处若有若无的爆炸声,沉沉睡去。
翌日清晨,杜兰德被噼里啪啦的打闹声吵醒了。教堂里有一堆人在打架,貌似是在抢早餐的食物。
身边的女孩还在熟睡,头挨在杜兰德的肩膀上,口水顺着嘴角流到了下巴。
杜兰德轻轻拉好女孩的毛毯,随后到取水点洗了把脸,接着去领了三个人的面包。
等他回来时,看到迈尔斯蹲在墙角一动不动,好像在盯着什么东西看。
杜兰德走过去,发现他正出神地看着墙角的蚂蚁。一大群蚂蚁正围攻一只毛毛虫,试图把不断扭动的猎物搬回巢穴。
「杜兰德,你知道它们在干什么吗?」迈尔斯头都没擡,语气听起来很激动。
杜兰德皱了皱眉,这个疯癫的学者果然不懂礼节,这么称呼可是莫大的冒犯。
杜兰德也蹲了下来,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蚂蚁捕食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迈尔斯拿着一根小树枝拨弄几下,蚂蚁们立刻惊惶地四处散开。
「看起来很正常,是吧?」迈尔斯神秘兮兮地说,「但恰恰是太正常了,才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