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福尔摩斯初临

当然了,也只是可以,勉强看的下去,要说往上推荐的话,他还要再仔细他选择一下。

一边的工位上,杨小曼也终于看完了大半的推理小说稿件皱了皱眉头。

她不得不承认,中年男人的建议好像是对的,这些推理小说中还是没有能看的。

如果说军事是往仙侠奔,这些所谓的推理都是往神秘小说那里奔。

莫名其妙的,主角就得到了一个证据,然后突然出来个目击者,主角就成功抓到凶手了,说出了一段推理。

而凶手直接当场痛哭,承认了自己就凶手,然后说出的动机也很离奇。

“也剩这最后一本了,把这本看完后就去看仙侠吧。”

摇了摇头,杨小曼终于接受了现实,准备听中年男人的话,去看仙侠。

不过在这之前,她还要把推理小说都看完。

没多想,杨小曼打开了最后一个推理小说的稿件。

一看到名字,杨小曼就挑了挑眉头。

这本小说的名字,倒是比前面的小说名字看起来好一点,像是本正经的推理小说。

《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也明显就是小说中的事件的,令人起了好奇心。

“应该还是值得一看的吧。”

杨小曼将电脑往下拉,开始审稿。

至此,福尔摩斯的故事,也终于进入了这个世界里。

和地球上一样,这个故事也是从华生的讲述开始。

用的是第一人称。

“这个小说的主角是华生吗?”

在看到这新的故事的时候,与地球人知道福尔摩斯是主角不同,杨小曼下意识猜想华生是主角。

同时对陆离用第一人称描写表示有点迷惑。

也不是说第用一人称就一定写不好小说,相反第一人称的代入感是要比第三人称要强的,可以增加代入感,烘托氛围。

对于推理小说而言,第一人称也能做到详略得当,让读者有所知而有所不知,很容易就顺着作者的思路走。

但杨小曼并不认为一个新人就能很好的运用第一人称,因为她刚才已经看过不少用第一人称翻车的小说了。

不过,杨小曼作为一个审稿编辑,也不会就这样直接否定这本小说,起码要看一段时间后,才能决定是否过稿。

继续往下翻,对于华生自己的讲述也出现了书中。

通过阅读这一大段文字后,杨小曼对华生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小说中,华生是一个经历丰富的人,经历过战争,然后回到了伦敦进行修养。

“这个人物描写的还行,故事应该就是从这开始了吧。”

杨小曼看到回伦敦修养,就理所当然的想着。

在她看来主角是华生,所以回了伦敦转行侦探,毕竟学医的对人体还是很了解的。

继续看。

回到了伦敦,因为无法承受私人旅馆的高消费,华生打算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找一个便宜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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