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让你在为我站台说话,我可能最近可能会在娱乐圈被黑。”
陆离思考了一下,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这个条件说难也不难,毕竟陈慧婷的公司可是娱乐圈四大传媒,有着很多天王巨星,但要让他们公司答应陈慧婷给陆离说话,也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这个条件我可以答应。”
听到陆离的条件,陈慧婷松了一口气,看了一眼自己的经纪人,见她没有反应,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作为小天后,这点自主权她还是有的。
对于陆离为什么要提出这个条件,她也是有所猜测,应该就是在刚才的那期《蒙面唱将》里得罪了陆奇安吧,他所属的公司他也有所耳闻,是那种不好相与的。
但他会提出这个条件,是不是说明他没有签约公司呢,要是签约了的话,让公司回应就好了吧。
想到这里陈慧婷的心思活络起来,“你还有什么其他条件吗?”
“还有就是这首的版权我已经注册了,卖你的话只能卖你使用权,而不是全版权。你可以演唱,或者进行一些改编,但我以后要唱这首歌,或者授权别人演唱的时候,你不能阻拦,告我侵权。”
陆离听到陈慧婷答应了自己的条件,就认真说起了关于这首歌的版权。
虽然他是要卖了这首歌,但并不代表他要直接把所有的版权都直接给卖了,那样的话这首歌就和他没关系了,以后要演唱可能还会被告侵权。
“可以,但是我要翻唱权,不能说我唱了一段时间就不能唱了,而且我出专辑的这段时间你不能公开演唱这首歌,也不能把这首歌交给别人唱。”
陈慧婷想了想,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这首歌她是真的很需要,他们公司的女艺人可不止他一个,和她一样在天后边缘的也有三五个,只是年纪比她都大一些,所以公司才给了她机会,让她先冲击天后,这也许就是她的最后一次机会了。
至于没有版权就没有呗,有也不是她的而是公司的,她只要能唱这首歌可以了。
“还有就是词曲作者的话,我希望就用‘巨星’这个代号,而不是我的本名。”
陆离缓缓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
用他自己的名字的话,起不到宣传的作用,还可能会弄巧成拙,前身也不是以创作闻名的歌手,只是一个流量。
“好的,这个不是问题,出专辑的时候我还可以帮你宣传一下。”
没有太多犹豫,陈慧婷也最后答应了这个要求。
陆离提出这个要求的目的,她也明白,就是想给自己刷热度,答应也没什么,等节目播出后,陆离的名气也会有热度,相当于是相辅相成。
见陈慧婷答应了自己的所有要求,陆离也安心了下来,开始谈这首歌的价钱。
这个环节的话,陈慧婷就不参与了经纪人李芬和陆离唇枪舌剑一番后,以50万的价格谈了下来。
这个价格都是娱乐圈金牌作曲人的价格了,要不是陆离已经做出了《平凡之路》和《海阔天空》,只凭演唱权是挣不到这个数的。
谈好了价钱,两人就开始签合同,签合同的流程也不复杂。
毕竟陈慧婷也是个小天后,50万对她来说也不算是个大数目,完全有能力自己签,不需要通过公司。
签完了合同,陈慧婷又把陆离拉到了录音室,这次是开始正式录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