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便宜太太+番外42/50 章 · 2338 字

第42章

“就是这样一个不婚主义者,在你身上找回了对婚姻的向往和期待。”

“假结婚只是一个借口,我一直都盼望着你能成为我的太太。”

季朗扬起眼尾,半阖的眸子兜住细碎的霞光,像星群在暮色中寂静地繁衍。

“卿卿,谢谢你愿意接受我这个不成器的丈夫。”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能令我心生欢喜的太太。”

残阳的光晕晃花了秦卿的眼,有种饱胀的情绪在心口淤积,胀得像达到了蝴蝶破茧而出的临界点。

所有的语言在浓烈的情感面前都无比苍白,他张了张嘴,却找不到任何可以表达这种陌生心情的词语。

漂亮的青年绞紧了手指,他停下脚步,又踮起脚尖,让地上两道影子在下一瞬间彻底地重合在一起。

又写了一篇流水账…也算是头尾回应?(捂脸)ps请教一下大家,abo的全称是违禁词吗?

第二十五章

季朗陪秦卿在H市休养了三天,两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同搭上返程的飞机。

这次旅行结束,时间的指针好像又拨回了以前的日子,中间的错位被分秒不差地校回原处。

季朗解开门锁,换上熟悉的家居拖鞋,柔软的触感迅速放松了脚底的疲累。

他举目环视,公寓里极简风的装潢忽然变得生动可爱,死气古板的灰蓝色调鲜活浪漫得像爱琴海上一簇晶莹水亮的浪花。

粼粼的波光衬柔了山峦的曲线,连同古堡般硬朗的眉眼轮廓。

“卿卿,我去把箱子收拾一下,你可以给绿植浇点水吗?”季朗拎起脚边的行李箱,噙着笑看秦卿换好另一双配对的拖鞋。

“这些小生灵都是认主的,我总打理不好。”

“以后也要麻烦你多费心了。”

秦卿把目光投向窗台,正逢清风拂过,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植物热烈地冲他摇曳起生嫩的芽尖。

他轻轻应诺,既应了眼前,又诺了男人的“以后”。

房子还是原来的那套,两颗依恋的心相聚,如此才算有了家。

喷壶里的水空了一半,秦卿重新把它放回储物架上,被灌溉过的绿植闪起点点碎光,在风中惬意地舒展着茂密的枝叶。

季朗将箱子平摊在卧室地上,再单独挑捡出需要清洗的衣物。

他处理这些琐事再熟练不过,秦卿没有插手的余地,进屋后只好坐在床沿看着男人忙活。

这样细琐的家务一开始是他在打理,事实上从他们同居那天起,他就没指望过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能分担点什么。

原本打算雇个家政来负责清扫工作,但两个人都没有不良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寓的整洁并没有给他造成多大的困扰,久而久之秦卿也就搁置了这个计划,改由自己亲力亲为地操持大小事务。

不过婚后的第一个冬天,秦卿就不幸感染上了流感病毒,头疼咳嗽闹个不停,他整个人烧得昏昏沉沉,在医院硬吊了几天水才退了高热。

那几天季朗寸步不离地守在他身边,晚上就在病房里支个折叠床陪夜。

季大少爷从小就习惯了私人医生,对公立医院的全部流程都一无所知。

即便如此,他还是用最快的速度学会了如何挂号取药,如何办理那些繁琐的诊疗手续,连给他擦身和喂饭也不肯假手于人。

好不容易熬到能出院回家静养,他又蜷缩在被窝里一副病怏怏的晦气样。

秦卿本身就是冷清的Xi_ng子,既不想自找麻烦,更不愿意给人添麻烦,他没奢望过季朗对自己会有多大的耐心,拖累对方至此已经让他内疚得坐卧难安。

晚饭时身体总算恢复了一点力气。

床头柜上的水杯空空如也,秦卿这会口渴

得厉害,不加思索便软着手脚掀被下床。

不过他刚走出几步,脑袋就产生了一阵眩晕,天旋地转后膝盖和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他整个人失衡地跌坐在地上,砸出一声又闷又重的响。

从卧室传出的动静惊扰了外头的男人,秦卿的意识还未回笼,一晃眼季朗就已经半跪在他身前,腰上还系着条不搭调的浅色格子围裙。

“有没有摔疼了?”视野中那人的表情被间歇Xi_ng虚化,秦卿一时间看不分明。

他点了点头,又迟钝地摇了一下,大脑运转的速度显然赶不上本能反应。

下一秒钟,他就轻飘飘地被人抱了起来,膝弯和腰背都嵌在一个温暖有力的臂弯里。

“想要什么?”身体被埋进一团绵软中,那声音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秦卿张开有些干裂的唇,小声而恳切地表达了自己的需求。

过了片刻,有人把他从床上扶起,腹背相贴地把汗津津的他抱在怀里。

“秦卿,把嘴巴张开。”

冰凉的玻璃杯沿抵上他的唇缝,季朗微微抬起杯底,将温水一点点地渡到干燥的口腔。

秦卿顺从地张开了嘴,双手捧着杯身一口气把水灌进肚子里。

“别喝得这么急。”

耳畔传来一声疾呼,手中见底的玻璃杯被人抽走,有只大手在抚着后背给他顺气。

他闭目仰靠在那人的肩膀上,不一会儿膝盖便传来被揉动的暖意。

“还疼吗?”季朗交替着揉搓他被磕到的部位,按摩的力道轻重适中。

“有事情随时可以叫我,我在外面给你煮粥。”

跌倒的痛感慢慢消失,季朗揽着他的肩将他放平,又不放心地把被子往上拉了拉。

“秦卿,你已经是我的太太了。”

“你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这些。”

他从床头拿过秦卿的手机,用指纹解锁后拨通了自己的电话。

秦卿动了动唇,不知该先回答哪句话,脑袋忽然胀痛起来。

“需要我就喊一声。

“男人把通话中的手机放在他枕边,末了小心翼翼地俯下身同他额头相贴。

秦卿迷迷糊糊应了一声,并未注意对方是何时离开的屋子。

那天的晚餐是最简单的白粥,为了迎合秦卿的口味又加进去几块红薯。

吃饭的时候,男人端着碗,一小勺一小勺地吹凉喂给他,细致得像在照顾一个不足岁的婴孩。

不仅如此,那段时间的家务也一并压在了季朗肩上。

水槽堆着隔夜的脏碗,阳台晾着待收的衣服,手忙脚乱的男人历练得多了,打理琐事也变得顺当起来,至少不再是像原先那样四肢不勤五谷不分。

秦卿一场大病痊愈,季朗的生活修行才暂时告一段落。

而在那场车祸发生之前,家里干活的人基本已经变成了季朗。

这一点在八年前的季朗耳中无疑是天方夜谭,因此秦卿自然就识趣地略过不提。

“你失忆的时候可不会做这些。”

闲坐的人嘴角微扬,晃荡着一条小腿,看上去心情不赖。

“嗯,所以现在得补救一下。

“季朗合上空箱子,把它推到不显眼的墙角。

“今晚有想吃的东西吗?”他抱起地上的待洗衣物,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现在交代孙嫂还来得及买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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