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称所有歌手最梦寐以求的初亮相。
数万人的场面,一首成名!
荆小强把杜若兰喊上来唱的第一首歌就是《同桌的你》。
巨大的反差感。
大多数人根据宣传,理解的对岸还是个水深火热的穷困模样。
居然也有如此纯真美好的初恋情歌。
更反差的是这个扎了马尾的T恤少女,抱着吉他弹唱出的意境。
无数人心目中的初恋,记忆中校园最美好的轮廓,就应该是这样。
从杜若兰站上舞台的瞬间,仿佛所有人记忆中的青涩都涌上了心头,模糊的面孔开始清晰,忘却的声音渐渐回响!
君不见那些跨界拍电影的题材,往往都会集中在初恋、青涩校园之类。
因为这是最容易保底成功的题材。
荆小强给杜若兰安排唱这首歌,也是打着这个目的。
杜若兰没有嗓音天分,但一年多专业声乐训练,坚持吊嗓练声,她已经吊打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声。
美声的确是一切唱歌的基础。
只是声乐专业不爱放自己的饭碗给普通人,有好嗓子的普通人也不知道怎么用气用嗓。
绝大部分人都是瞎唱一气,只有极少数天赋过人又运气爆棚的人,才能找到自己嗓音的正确歌唱方式,譬如覃校长,譬如曹菲。
实际上特蕾莎就是基于美声唱法的通俗案例。
她的发声方式、吐字状态和美声、京剧科学的发声方式、吐字状态没什么差别,细节差别仅仅在气息及生理结构运用的力度和吐字位置。
杜若兰可是靠余舒凡负责筑基打底,荆小强再针对调整辅导出来的唱腔。
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咬字清晰,很多人唱了一辈子都做不到这个看似简单的专业门槛。
就像荆小强之前唱歌展现的各种语言清晰,中文反而略差点那样。
里面有复杂的声乐逻辑。
原本她和荆小强都以为是要用到歌舞剧上。
杜若兰时不时到酒吧顶班唱着玩儿,都没想过专门做歌手。
但这一刻,唱出第一句“明天你是否会想起……”
她的内心就涌起了巨大惊喜!
好舒服,好顺畅!
也许一个人唱K,甚至在酒吧的小场面都体会不到。
上台时候双腿都还有点战栗,这也是杜若兰给荆小强笑谈过的自身特点。
从小到大上台无数,但每次上台她还是会发抖,双腿抽搐的那种紧张。
但只要开始说台词、唱唱跳跳又会奇迹般的消失。
荆小强很熟悉的告诉她这是肾上腺素分泌,通俗点说就是表演型人格的特点,对于公开表演感到兴奋。
到顶尖范畴,甚至是能够保持表演状态的区别标志。
很多人唱跳一辈子,作为工作,基本都是照本宣科、下班打卡,因为练了几十年早就腻歪了。
唯有像汪茜那样,会为一首歌激动澎湃,想用舞蹈表达,才有可能攀上艺术创作的巅峰。
杜若兰从未想过,自己面对这么多人,浑身打了鸡血那么兴奋,大学之前并不出色的唱腔,这一刻感觉就像百灵鸟在歌唱,自己在旁观!
笑容,姿态,这都是歌舞剧演员的基本功要求。
米白色的T恤被吉他遮住了大半,荆小强提醒过她好几次,别把胸口放上面!
千万不要把这个当卖点,这个标签用起来很轻松上位,但也许一辈子都摘不掉,很烦的。
所以现在全场观众能看见的就是少女清新纯净的演唱。
眼尖的观众,或者说那些楼上的观众,还有架起长枪短炮的记者们,甚至发现舞台边走出来特蕾莎几人的身影!ъIqūιU
本来站在后台的诸位前辈,太诧异了!
怎么都没想到荆小强身边藏着的这个“不太起眼”少女,演唱起来竟然如此放光。
忍不住绕到台前想看眼她的表现形象。
无懈可击!
简单的吉他旋律,浅白的歌词,没有丝毫商业气息。
直接打动全场所有人。
好些人不知道为什么,就使劲把手举起来,是想给记忆中那个身影挥手吗?
带动全场到处都在举手,就是想挥挥手,跟回忆告别!
让人眼角发酸的触动,就说明这首歌太成功了。
迥异于校园民谣发起地的北市高校,平静从容而温馨的歌曲彻底打动所有人。
当杜若兰的歌声逐渐收尾以后,全场爆发出来的掌声,绝对比刚才对荆小强更激动。
好多人双手拱起来大喊,迅速连成片一起喊:“你叫什么名字呀……”
就跟后世刷小视频看见美女,就很想知道叫什么,号开在哪里好蹲守。
反正到处都涌起笑声,又忍不住加入进去。
一次次的声音越来越大,顶上去,让歌手听见!
杜若兰也笑了,学刚才荆小强的开场白:“大家好,我叫杜若兰,杜鹃树边倘若看见一朵兰花,那就是我,来自中国西北,感谢人生当中遇见荆小强,他唱给我的第一首歌,《遇见》,谢谢……”
当然是西北腔调版本。
整个现场都炸了!
就像很多人熟悉的特蕾莎是磁带唱片里面那个温柔高雅的女子,右岸观众其实更熟悉的是那个到处慰问演出,经常在演唱会上插科打诨开玩笑表演自己方言天赋的逗比女神。
因为49年的原因,右岸有大量大量来自内地各个省份的移民。
各种方言集中在这么小的地方,大家都很熟悉亲切。
前面还是字正腔圆的标准版本:“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等到了那句副歌“额倚见色,会有怎样滴对白,额等滴人,她在多远滴未来……”
那种浓浓的牛肉泡馍味儿,就糊脸了。
整个曲调也拔高。
粤语歌听得多,台语歌也不少,那为什么不能有西北口音的呢。
这首歌跟前面《同桌的你》一脉相承。
都是用简单的吉他和钢琴谱写最优美的旋律。
用明快的格调,和略显酸楚的无奈情怀抒写了意境。
杜若兰唱这首歌的时候,显然也代入了自己的感情,那份当初看起来青涩可笑,但却刻骨铭心的遇见场景。
抱着吉他还有用眼角余光找荆小强的动作。
嗯,他不出所料的就静静站在边上角落。
永远都让她安心的承载。
她还没娴熟到一直把嘴对在麦克风,转头就有点飘音,马上得了荆小强一个手势,赶紧弹回去面对观众。
就这么点小动作,观众看了都全场掌声!
喜欢得很!
杜若兰赶紧又把吉他端高点。
这一系列倾注感情的认真劲儿,又有点笨拙的生涩菜鸟样。
让观众们发自内心的喜欢!
唱完这首,荆小强上来时候还起哄了。
昨天堵那么多人非要听谁的演唱会来着?
呵呵,观众都是渣男渣女!
还好荆小强脸皮厚:“有得听,我们轮流唱的,下面这首是我在接下来的歌舞剧《当我们年少》中的英文版本《WhenWeWereYoung》,待会儿小杜唱中文版,谢谢……”
对的,他故意唱英文版,后面所有歌曲都是英文。
然后把中文留给杜若兰。
非常鸡贼的让观众们不由自主形成亲近感。
哪怕荆小强的歌声在专业人士听来高出好多个段位,但观众们能听到的美好,就止于杜若兰。
她唱《这世界有这么多人》,唱《当你老了》,唱《慢慢喜欢你》,这都是荆小强最近帮中森整理出来出的国语专辑。
汪茜没事儿就在排演厅放,大家随便找感觉。
杜若兰自己更是用便携式CD机,随时都在听。
显然她掌握到了把感情倾注进演唱的窍门,只要代入她和荆小强之间那到处都透着酸楚的单恋。
那种演唱的倾诉感就出来了。
她自己也享受!
这两年来的各种复杂情绪,胸都憋大了!
现在终于可以借着歌声,讲述给所有人听。
唱疯了!
俨然已经完全不在乎是不是荆小强的场子,反正把自己能想到的歌曲都找出来唱。
当初潘云燕唱的豫南版“嗷,可爱的男精灵,嫩们唱歌跳舞欢落多开心!”
罗莉唱过的吴语版“摇啊摇,要到外婆桥……”
她都能随手拿起来用吉他自己伴奏演唱。
有个瞬间甚至还迸发出了巨大的创作冲动,想把自己和荆小强去闽建海边看日出唱出来!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音乐存在的意义。
快乐得在台上手舞足蹈!
拜托,她可是正儿八经的歌舞剧演员。
两年前的起手式都是青春歌舞,这两年天天练功房的汗水不是白流。
荆小强唱歌的时候,在旁边放下吉他,随便跳一段儿……
芭蕾、民族、现代都信手拈来!
还好今天的运动内衣再被大T恤掩盖下,不凸显。
观众们简直惊艳。
唱跳俱佳呀?!
杜若兰无比欢乐。
那种流过的汗水,终究化成兵器架子上的一件件趁手家伙,十八般武艺都能拿起来像模像样的舒畅。
让她直到晚上抵达剧院准备上台演小母狮子,浑身还在轻轻颤抖。
荆小强看了提醒:“你这是玩脱力了,多补水,好像有佳得乐,你坐着我去买一瓶……”
就像演出后李阿宗、华建跟齐小哥都提出来签约出专辑。
杜若兰自己也拿定了主意:“我要唱歌,我要自己写歌自己唱歌,唱跳都不落下那种。”
就像当初在军训时候勇敢站出来那样,现在同样一往无前:“我要跟你一起站在舞台上唱歌,没有汪老师,没有小燕子,只有我们自己的舞台!”
真是没良心,潘云燕还在帮她收拾头发呢。“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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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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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wwω.ΧqQχs8.℃òm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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