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第三天上午到的县廷。
来的人比想的年轻,穿的也不显眼,一身粗褐,脚上是走了远路的履,履底磨得两边不匀。他一进门先递验,递的时候两只手托着,边角朝外,是懂规矩的递法。
验上写着:三川郡荥阳,士伍,名越,年廿七。刘毋害照着往下对:身长,肤色,面上有没有疤记。人与纸对得上。传翻到背面,出关一处签,过亭两处签,签的日子一天不落,前一处到后一处隔了几日,也与路程对得上。
验放下。
「货是你的。「
「是我的。「
「市南列贩售,无籍。「
「是他贩的。「越说,「我托他送到沛,送到就完了。他在市上摆开卖,我不知道。这一条该他担。「
答得很快。
「那货为什么在他手上。「
「我给他的。「
「你给他的时候,说了不许卖?「
越顿了一下。
「没说。「
这一句记进牍里,一字不改。
---
问到第二节,越自己把话头转了。
「那些东西,我要不回去了?「
「发落没下来。「
「发落什么时候下来。「
「看爰书什么时候到郡里,郡里什么时候回。「
「要多久。「
「不知道。「
越点点头,像是听见了一个早就料到的答案。他往左右看了一眼——堂上另两个人,一个在抄卷,一个在门边站着,都没擡头。
他把手伸进怀里,摸出来的时候,手掌是合著的。
放到案上,指头松开。
一枚钱。就一枚。半两,边沿磨得发圆,落在木上没什么声音。
「开个价。「越说。
堂上没有人擡头。抄卷的还在抄,门边的还站着。这一句说得不高不低,正好是两个人之间听得清的音量。
案上那时摆着四样东西:一方砚,一支笔,越的验,那一叠还没誊完的牍。那枚钱落在验和牍中间,哪一样也不挨着。
刘毋害没有动那枚钱,也没有动手里的笔。
「我这是问价。「越又说了一遍,「十七件,你说个数,我照数拿。价说定了,两边都省事。「
---
距那一天第三百九十九天。
案上那枚钱没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