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里的回文随邮传的一束一起到县。
邮人把束交到门下,束上封着泥,泥上一个印。收束要当面拆:先验封,验完把封敲下来收进小囊,再解绳,把里头的牍一枚一枚点出来,点完在邮传簿上落一行——某日某时到,几枚,谁收的,收的人写自己的名。
那一束里有七枚牍。掾把其中一枚抽出来,看完递过案。
回文只有两行:所报无籍铁器一案,依律论,具状上。
意思是郡里不替县里定,县里自己定,定完把状写上去。状上要落两处名:署的人一处,写的人一处。
刘毋害把那一枚牍搁在案头,另取两样东西并排摆开。
左边一份是十七件的清单,件数、形制、刻记,一件一行,末尾留着一格没填。右边一份是那个人的名籍抄件和两页问话,两页骑缝上有他的押,押画得一半在这页,一半在那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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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那一天第三百六十九天。
「这案子你办到底。「掾说,「状我署,底下的字你写。写之前把话想清楚——一案两样东西,你打算怎么摆。「
「我要分两处摆。「
「讲。「
在讲之前刘毋害先去书府调了两卷旧的。一卷是前年一桩无籍的,一卷是去年一桩托人贩售的。两卷摊开比,比的是处置那一节怎么落笔:前年那一卷物人并作一处论,写得很长,郡里回过一次要补;去年那一卷分了两节写,郡里没回。
去年那一卷压在手边,刘毋害回到堂上。
「货是物。物要论的是这物合不合籍。十七件在市南列摆开卖,市籍上十九家的名一家一家对过,没有这一家。这一条不问人也成立——物在那儿,籍上没这个名,两下一对就完了。「
掾没说话,示意他往下讲。
「人是人。要论人,得论他是不是主,知不知情,得没得利。三样都要有证。「
「证呢。「
「一样也没有。「
他把右边那一叠推过去。
「他不识字,刻记他念不出来。他身上没有市籍,也没有分利的券。最要紧的是第三样——货主自己来认过货,说了三句话,都记在卷里:货是我的;我给他的;我没说不许卖。「
掾把那两页翻到有押的那一面,看了一会儿。
「货主认了货是他的。「
「认了。所以物这一头,坐得实。「
「他还说没交代过不许卖。「
「所以人那一头,坐不实。「掾把纸放回去,「他要撇的是自己,撇出来的话把那个人也撇干净了。「
「他撇的是罪。撇罪要先认物。物一认,货就没了。「
掾看了刘毋害一眼,没有再问。
「照你说的写。两份,分开写,不许并成一份。写完先给我看物那一份。「
物那一份刘毋害先写。
写好了送去给掾看。掾从头看到尾,看得不快,看到中间停了一处。
「'货主自认'四个字改掉。「
「改成什么。「
「改成'某自言'。他说那三句话的时候是来认货的,不是来认罪的,你写'自认',郡里读着像是他招了。招和自言在状上不是一回事——自言只管他说过,自认要管他认了什么。这一案人那一头你打算写'无证',物这一头就不能借他的嘴借得太重。「
刘毋害照改。改完那一份重誊一遍,旧的那一枚削掉字面,收进待削的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