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人把那一束搁在案上,检上压着三处印。
下来的是一道教,不是回文。教走的是逐县转发那一路,最后一处印是本郡的。邮人交束,验封,敲泥,点枚数,点完两边各落一次名。束里只有两枚是要留的,另外五枚过一手就转出去——转出去的也要点,也要落名,记明转往何处。
教文不长。要各县自查四色人:亡人、来历不明、妄言卜筮、不习俗礼者。查得的逐条录状,限日报郡。末了一句是各县自为条式。
限日那一句底下没写从哪一日算起。掾让刘毋害先算。算法照旧例:从教到县那一日起,路上的日子不除。他翻邮传簿,教到县是前日午后。这么一算,实剩的日子比教文上写的少两日。
掾看完,把教搁在案上,用指头点了点末一句。
「这一句是让我们自己写。「
「写什么。「
「写条式。「掾说,「郡里只说查什么,不说怎么查。条式我们自己定,填出来什么样,郡里看见的就是什么样。「
「上一回也是这么办的。「
「上一回郡里给了式。「掾说,「这一回没给。「
他接过去,又看了一遍末一句。
「三日内给我。「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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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那一天第三百六十三天。
起草条式先要有旧的。刘毋害去书府调上一回的旧卷。
书府里不许点灯。要看,得把卷搬到院子里,趁天光看完再搬回去。他出了两趟才把束搬齐,摊在廊下的席上,一枚一枚翻。翻到第九枚上找着了。
上一回是跟着一份命书下来的,查的是妄言卜筮、来历不明两色。沛县那一次自查报了一个人:走方的相者,城南市上给人看相,一次三钱。他被带到县廷问了半日,身上搜出来的东西是一个布包、一把断齿的木梳、四十几钱。问完放了。放的理由写在末尾三行——占候、合药、上言,三样一样不干。他只看人的脸。
旧卷末了还有一行是照原话记的。他说他往北边走的时候,跟人说过某处将来当生天子。后头一行是问的人添的:问其所指何地,答不出;问其何以知之,曰看得出来。
他把它摊在左手边,右手边铺新牍。新牍从待用那一格里取,取了六枚,在册上落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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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式的难处在「何以为凭「这一栏。
每一色底下分三栏:何谓、何以为凭、何人具名。栏用刀背划,划到牍边留一指宽的白,白处是给填状的人写数目的。三栏的宽窄要一样,不然填状的人下笔就乱。刘毋害划完第一枚,比着它划后头三枚。
第一色是亡人。何谓:簿上有名,人不在本处。何以为凭:名数。这一条落得实——簿上一对,人不在,就是亡。可底下还得再分一层:徭使的、出关持传的、发在军中的,都不在本处,都不算亡。他把这三样各写一行,写完栏满了,字挤得很小。
第二色是来历不明。何谓:人在本处,簿上查不出他从哪儿来。何以为凭:名数。这一条也落得实。
第三色是妄言卜筮。何谓:言。何以为凭:言要有人听见。何人具名:听见的人。这一条比前两条多一道手续,可也还落得下去。他在底下补了一句:所听之言须录原语,不得节。
第四色是不习俗礼。
他在这一色底下坐了半晌。把前三条的凭据栏各念了一遍,再回到第四条。前三条凭的都是簿上或者纸上写着的东西,第四条要凭的是别人看着他顺不顺眼。
他最后写的是:以里中所共知为凭,具言者名。
写完他又添了一行小字:凡言不习俗礼者,须并录其所据之事,事须有日、有地、有见者。
添它的意思是,说不出日子、地点、见证人的,不许报。
条式誊到一半,另一个佐凑过来看。看到第二条那里笑了一声。
「照条式查,我表兄头一条就中。他去年徭到会稽没回来,簿上还挂着。「
「挂着的不算亡。「刘毋害说,「徭使的另有一栏。「
「那我算第二条。「旁边的擡起头,「我阿母是外县嫁进来的,我这一支从哪儿来的,我自己都说不上。「
两个人都笑。笑完各自回去写自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