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里补了事由。
补件不走上行格,是随覆案的人一同到的。人到得早,卯时刚过,门房还在扫廊下。他带的用两片牍夹着,外头缠麻绳,绳上封了泥,泥上一个印。门房验印的时候手上还捏着扫帚,验完把扫帚靠在柱子上,两手接过去,抱进来搁在案正中。泥没有敲,等着当着人的面敲。
覆案的不是郡吏,是邻县的令史,郡里差他来。差外县的人来覆本县的案,式上有明文:本县之吏不得覆本县之事。他带来的补了三样:年,是去年到今年;曹,是狱曹;事由栏补的字比前三样窄,写的是——核某县所系人辞内所指。
辞里那九个字一个也没有抄上来。
「辞不随覆案走。「令史说,「我看的是件,不是辞。「
掾把人领到狱曹,指了案,指了架,说本曹的件都在这两处,要取哪一束叫人取。说完掾就回里间去了,没有留下听。
按式,覆案的时候本县的长吏不在场。
案上摆的是前日发上去的目录,一百四十七行。令史从头一行开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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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件不看人,看的是三样:编次接不接得上;每行注的与架上的束对不对得上;已上郡的几件,郡里收着的与目录上写的是不是同一件。
「我得一束一束取。「他说,「前两样当场验,第三样得郡里覆。「
令史照式在行旁注「待郡覆「。
他站在案侧。令史念一行,他取一束。取出来解绳,摊到目录那层,令史看落的名与编次,看完他照原样扎回去,扎的是原来那道绳,结绕原来那个方向。
二十来束,从卯时取到日头过了廊柱。
取到第七束上出了一处。
检上写的件数是十四,摊开数下来也是十四行。其中一行注的是「已上郡「,可留底还压在束里,摸得着。
「注了上郡,东西怎么还在。「
「上郡的是正本。「他说,「留底本就该在架上。「
「留底与正本同不同编次。「
「同一号。检上件数只计一件,留底不另计。「
检反过来,编次格底下刻着一道细横。
「这道是什么。「
「有留底的,检背上刻一横。全架上有留底的都刻。「
他起身,从架上另抽了两束,翻检背。一束有横,摊开有留底;一束没有横,摊开也没有。他把两束照原样归位,回到案前,在行旁注了「验讫「。
从这束往下,他不再解绳,只看检背。
◇
中间有三行注的是「退回去重来过「。令史在这三行上停得久些,问重来的缘由。
「一件是名的写法两处对不上,籍上一个字,报上来是另一个字。一件是编次跳了一号。一件是具书上少一格。「
「缘由都注在哪儿。「
「注在原件目录那行底下,另添一行。「
「取来。「
三束都在架上,取来摊开,三处添的行都在,字与目录上写的一样。令史看完,把那三行也注了一个记号,记号与前三十几行都不同,写的是「验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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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第九十几行的时候,令史的笔停了。
那行是加急发的一件,逐捕,附体貌,回文注着获于北道亭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