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购这一条刘毋害写在白上,递了上去。
丞看完,搁案角。
「赏出得去,领赏的人领不下来。「丞说,「赏要记在人名底下。领了赏的,名数、里居、年岁一样不能少,往后这一案有什么事,都从这个名上找回去。「
「他说的是实话,一样找得回去。「
「所以肯说的人未必肯领。「丞说,「未必肯领的,多半连门都不开。「
刘毋害站着没有动。
「上一回郡里追那个逃徒,出的就是购。「
「逃徒有名。「丞说,「榜上写著名,领赏的人指着那个名说人在哪儿,两头都落得下去。你这七个,榜上那一栏是空的。空栏底下领赏的人报的名,往上一填,填成什么样子。「
「不出赏也能问。「
「问得到人肯开门么。「丞说。
这句话丞没有再往下说。
◇
回到本曹,他把七枚检重新摊开,照形貌栏抄。
一里一份,抄七份。衣裳、鞋、伤,三栏挨着抄下去。抄到「名「那一栏,他把它空着,七份都空着。空栏底下留一行,写:见过此人者,到县廷说一句。
抄完他数一遍,七份不缺。
第二日午后大风歌来了,把七份都看了一遍,看得很慢。
「这七张纸,没有人认得出人来。「
「这上头写的都是实的。「
「实的。「大风歌说,「'褐衣,右袖缺一块'——这是你们记东西的写法。乡里说的不是这个。乡里说的是'袖子磨掉一块的那个'。同一件事,一个记在牍上,一个挂在嘴上,挂在嘴上的那个,人家一听就想起来了。「
刘毋害取过笔。
「你说一遍。「
大风歌一条一条说,他一条一条记在七份的背面。记完他没有改正面——那三栏要归卷,改了不作数。背面这一行不归卷,是念给人听的。
◇
第一户在东成里最里头。
大风歌走在前面敲门。敲两下,退开半步。
「我是大风歌。前年秋里在你家歇过一夜,那回下大雨。「
里头有人应了一声。门开了半扇。
开门的是个老妇人。她先看大风歌,看了很久,才往他身后看。
「这一位是县廷里的。「大风歌说,「他有话要问你。问的不是你家的事。「
说完他退到院墙那边靠着,一句话也没有再说。
◇
刘毋害进屋。案没有,就在门槛里头那张矮几上摊开牍。
「我是县廷的令史刘毋害。「
「我问道上一个人。他死了,没有名。我要找见过他的人,把见过的记下来,记在你名底下。「
「见过就是见过,说不上来就说不上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