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慌了,身体本能地后撤。
漆黑的房间内,六双鲜红的血眼死死地盯着自己。
芬妮回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的忠告。
“黑夜中,会有血族在游荡,他们长着鲜红的眼睛,锐利的尖牙,一旦见到了你,就会把你抓住,吸食你的鲜血,直到把你吸成干瘪的尸体为止。”
小小的芬妮曾被血族给吓得缩进被窝里不敢露头。
如今,芬妮见自己被六只血族包围,但她已经不是曾经柔弱的小女孩了。
在狼壁,芬妮曾凭借着身法一人杀十狼,凭借智慧火烧毒蝎子群,一弓爆狼眼。
经过数次生死的磨练,她的战斗能力已经远远超越了他那位猎人父亲。
现在的芬妮,不仅是位成熟的驯兽手和猎人,也是一位实力强大的杀手。
小小血族,有什么好怕的。
冷静,冷静。
芬妮不停深呼吸。
不过是六只血族。
那手下败将怎么也在?
芬妮先是后闪,调整呼吸节奏,抽出骨......
我刀呢?
“恩人,冷静,坐下来好好聊会天,别伤了身子。”
叶羽早就料到了如此情况,已经提前将芬妮的弓、暗器、骨刀全部收缴了。
叶羽微微一笑,摇晃着粗糙的石杯,优雅地品了一口甘甜的果水。
“你,混蛋。”芬妮没有武器,先是假装冷静了下来。
然后猛地一闪,夺走了威斯腰间的长剑。
“......”叶羽拍了拍脑袋,这威斯,真是个饭桶啊。
“滚开。”芬妮将长剑横指叶羽。
“恩人,别动气,我是来跟你谈合作的。”叶羽依旧淡定地摇晃石杯。
“没兴趣!”
芬妮的心脏砰砰跳,胸口不断地起伏。
在多年与野兽的战斗过程中,芬妮明白了,无论场上的情况有多么不利,气势绝不能输!
“恩人,你真觉得你一个人能复仇吗?”
芬妮瞬间哽住了,这一句话直击芬妮内心深处。
无论付出任何代价,就算是四肢尽断,就算此世不再入轮回之道,自己也必须把哈马斯那条狗命给取了。
然而,芬妮现在的技艺足以轻松对付四五匹狼,然而在对付人时,尤其是很多人时,却没有多少把握。
她与人战斗经验少得可怜,叶羽算是她遇到的第一个人形对手。
“有个帮手总能多加几成胜率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