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兰也不去外面看,只在厨房里忙活,烧开的热水打好装在桶里,不一会儿大伯他们就进来拎水了,跟着林沛文就抱了一木盆的猪血进来。
今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在家,加了学校的篮球队,一个学期的练习下来,个子长了很多,足足比林佩兰高出了一个头还有多。
“行,你去烧火,等会儿我再去洗一些菜。”
猪血下锅得要凉水才行,热水的话都要变成浮沫了。
木盆里的猪血已经加过了盐巴,这会儿已经凝固了,林佩兰在锅里重新加水,在小心翼翼的把猪血划成合适的块状倒进去,待煮熟里面不见猩红的血块,变成猪血豆腐就能起锅了。
煮好后再起锅用凉水泡着,不管是加酸菜炖着,还是单纯的加辣椒蒜苗红烧,那味道都是极好。
那是杀猪的人家桌上,一碗必不可少的菜了,至于味道好不好,就看掌勺的人手艺如何了。
吩咐林沛文烧火的同时,也帮忙看着锅里的东西,她则开始准备早餐吃的菜。
屠夫也在家里吃饭,吃完还要赶着去镇上卖猪肉,所以早餐要快,旁的帮忙的邻居倒是可以晚一些,即便中午吃饭都没有问题。
外面闹哄哄的,都是那些男人大声谈笑的声音,林佩兰只听见说有两百斤什么的,还要请教刘有才怎么喂猪的,喂得那么肥,这手艺要教给大家才行。
跟着林有才就说都是女儿养的好,他除了割草外,以前都没有去管这些家务事。
这倒是实话。
林家的男人看着性格好,但都被林阿婆养的有点大男子,即便性格绵绵的林有才也极少做家务活。
以前林佩兰的母亲在家也有做家务,但是但部分都是林佩兰在帮忙,根本不用林有才搭手。
要说真的动手做家务,也就林佩兰从林家搬走后,二房的家务活只能林有才自己摸索着做了,那猪食也没有以前的精细,林有才还觉得那两头猪被他养瘦了,要林佩兰一直养下去,到年底起码能重几十斤。
“你爸这话一点没错,要不是最近你不在家自助可能还要肥一些。”
大伯母也过来帮忙,他们家今天早上不做饭,都在林佩兰家吃饭。
这话也听着有一点别的意思,林佩兰不想说这些,转移话题。
“大伯母,这些菜够吃吗?别一会儿大家来买菜吃。”
“一会儿外面会割一些肉进来,足够了。”
不一会儿林沛文又拎着一大块糟头肉进来,大概有五六斤的样子,这是要炖出来早上吃的,既然自家杀猪,总不能桌上肉菜都没有。
海带一开始就泡好的,猪肉切块下锅炒香加水,海带结也一并下去了,不一会儿那肉香就弥漫在这个屋子里了。
早饭做好也不过六点出头一些,外面的猪肉已经收拾好了,村里要买肉的也来买了。
林友才留下了半扇猪,得给几个兄弟姐妹每人两斤肉,往年别人送过肉的亲戚家里也要送的,并告诉人家以后不养猪了,也有以后送肉过来也没有猪肉回礼的意思这里面。
亲近的不在意回礼就会继续送,疏远一点的就知道该怎么走礼了。
人情往来这样的事情,有时候含蓄,有时候也得说清楚,免得过后惹人闲话。
都是干活的男人先吃,冬天地上有霜冻板车一大早也不好走,那两头猪加起来除了留下的外,也有三百多斤肉要送去镇上。
林老大和林三叔用大竹筐挑着送去镇上的,留下林有才要把送给各家亲戚的肉称出来。
餐桌上吃饭林阿婆少有的给林佩兰挟了一块肉,也不像以前那么冷漠,那是林佩兰送吃送衣服料子都换不来的。
“这猪能养这么大,都是你的功劳。”
“都是我应该做的。自己家里的事情,哪里要分的这么清楚。”林佩兰温声道。
“你这丫头就是不占功劳,这些年你们家养的猪,哪一头不是你费尽心思养大的。你妈他可是什么都没干,天天喊着这里不好那里不去……”
三婶说话总是话题的终结,她这一开口餐桌上就安静了下来。
这家里最不能提的,大概就是抛家弃子的林佩兰的妈了。
“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佩兰现在也是出息了。”大伯母打圆场道,“这回的茶叶卖完之后,你回县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玉珠的婚事在十二月初三,你可一定要回来。”
“这个我一定会回来的。”
有了大伯母的打圆场,气氛一会儿又恢复了欣喜,林玉珠结婚的事情,那也是大喜事。
“玉珠的嫁妆都备好了吧?”
“她婆家那边的路不好走,大家一合计就看哪样简便就简便着来,橱柜什么都给提前送去了,到时候就抬个八仙桌,饭桌,衣箱那些小东西就行。”
说起嫁女儿大伯母眉眼都是喜庆,大女婿虽然没陈建国那么好,但能贵在实在勤快,主要是能疼女儿就行。
林佩兰默默听着,心里却想着那个狠心离家的女人,当初知道她要嫁人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也像大伯母这样的高兴。
可要是真的能这么高兴的话,又怎么会半途离家?
不去想还好,这么一想后,这才发现心里还是有怨气的。
什么都能放下,唯独被抛弃的事,终究不能释怀。
林佩兰没想到林有才留下来的两个猪大腿,一个是给她一个是给大姑的。
天气冷能放个三五天也不怕坏,林有才把猪腿挂在房梁下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
“等你回县城的时候,跟着我去你大姑家走一趟,一家人没有什么说不透的。”
“大姑家我就不去了。猪腿用盐巴腌好,你们留着过年吃,我就不用了。你就给大姑送一个就行。”每年都送,今年更是必不可少。
林佩兰看着林永才给林大姑留的猪腿特别大,便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无非又是因为上回升迁的事情陪礼去。
明明不是她的错,但是在大家的眼里好像大姑爷没有升迁,就因为她一句话没有说一样。
这也是林佩兰的坚持,没错就是没错,要强加在她身上,她也不认。
林有才面上有点讪讪然,他是想借这次送猪腿的机会,让女儿和大姐把误会和解了。
没想到女儿的脾气还是这样,表面看着软和,内里最是刚烈。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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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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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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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不可能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