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说话还不行,林玉香还拿了火盆过来,把屋脚的红薯放在边上烤,又在说可惜没有黄豆和花生,要不然放火里蹦着吃很香。
林佩兰白了她一眼,还能不知道林玉香心里怎么想的,这些东西她这小屋里多的是,林有才今年种的花生和黄豆收了都没有带回村里去,都囤在这小屋里,似乎觉得把这点东西留下后,女儿的吃穿就不愁了,也有了一点慰藉。
“等着,我给你拿去。”
“呀!真好啊!我喜欢花生,花生多拿一些。”
还得寸进尺了,但林佩兰这会儿还不跟她计较。
“行,我给你多拿一些,等你明天脸上长包了可别怪我。”
“长就长吧,反正谁也不能限制我吃东西。”
林玉香一脸的无所谓,林佩兰放下毛线去拿东西的时候,她也没有闲着,反而是把那毛线圈套在膝盖上自己继续绕。
林佩兰很快就拿了过来,花生是没有剥出来还带着壳,林玉香一口气就倒进去半碗,在那些炭盆里头。
先还没有什么反应,等有一股焦香味传来,接着是越来越浓郁的味道,林佩兰原来也不尝,闻着闻着就有点想吃了。
吃之前又跑到的一旁把墙壁上装饼的袋子,拿来拿了两块光饼两块肉饼。
“把这个放火上烤一下再吃更香。”
“嘻嘻!现在知道了吧,这个么冷的天气待在屋里烤着火,就得吃点东西,这样才有意境。这悠哉的生活,神仙也不换。”
“是,你说的都对。”
说着话,林玉香就把剥出来的花生米外衣搓掉,林佩兰绕毛线不方便,她便示意林佩兰张嘴。
一小捧烤的焦香的花生米入口,咀嚼间满口的香脆,确实让林佩兰升起来一股幸福的满足感。
因过竹院逢僧话,偷得浮生半日闲。
林佩兰没有忙碌到那种地步,但是这会儿也升起了这种感慨。
姐妹俩围着火盆边说话边做事,再吃点烤的焦香的豆子花生,从来没有过得散漫。
按照自己脖子的大小,林佩兰起了个头,毛衣针也是之前在镇上买的,要给陈建国织毛衣。
号码肯定不能太小,免得织出来太重,选的毛衣针不大不小,织围脖就显得小了,但也不妨碍。
一直到晚饭之前,林佩兰就完成了一半,夜里这边又没有电看不见,林玉香便自告奋勇的说她来准备晚餐。
其实刚刚吃那些东西,林佩兰已经很饱了,林玉香要去做她也不阻止,她也不敢肯定一会儿林有才会不会过来吃饭。
“那边墙上不是还有两根排骨吗?你拿一根下来煮汤,别的青菜蓝子里有,你想吃什么自己去拿。”
“好嘞!今天我就给你做点你没吃过的东西来。”林玉香撸起袖子,仿佛要大干一场似的。
“行!看你表现了。”
昨天杀猪林有才送过来两根的排骨和猪血,林佩兰还没有吃掉,于是林玉香便把排骨剁了放在汤里煮,再洗一些青菜,也不再重新炒了,直接放进汤里烫熟,连陶盆一起端过来放在火盆边吃。
“好吃的来喽!”
“这吃法倒是挺新颖的,不错。”
林佩兰放下手里织了一大半的围脖,洗手过来吃饭。
“在家我要这样子煮,我妈就会说我糟蹋东西,还好你能接受。”
“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我觉得不错啊。这冬天这样子吃菜还不容易凉,又能吃到热乎的饭菜,又好吃,挺好。”
林佩兰容易接受新鲜的东西,不管什么她都会想去尝试,林玉香就做这么一个别样的菜,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倒是大伯母他们思想比较传统,接受能力会差一点。
“是吧!我也觉得好吃。”
林玉香就觉得林佩兰和她像是一个妈生的,两个人不管做什么都有共同语言,不像她姐林玉珠,这个不行那个不能的,和林阿婆那思想差不多了。
用大海碗盛了一碗出来留着给林有才,剩下的姐妹俩也没有多少,但刚刚吃了一肚子东西就想喝点热汤倒是正好。
“我爸带过来的粉丝咱们再加一点,我觉得味道会更好。”
林佩兰本来只想喝了一碗排骨汤就算,等一碗汤下肚,刚刚嘴里吃花生豆子的腻味就被冲淡了一些,就跑去找粉丝。
“行!我也要加一块。还是你比我懂得吃……”林玉香肯排骨啃的欢,她吃东西的胃口可比林佩兰好得多。
入冬的时候,林佩兰做了一些蒜蓉辣酱,这会儿把粉丝烫熟后,捞进碗里加上蒜蓉辣酱和醋,酸酸辣辣的极其爽口,一碗下去饱到撑,搁下碗见林玉香还再吃,不由的羡慕她有个大胃。
“你说这要是在外头。被冷风吹了一整天,回到屋里吃这么一碗粉丝的话,该是多么幸福的事。”
林佩兰想起了陈建国。
她在这暖炉安逸到幸福,恐怕陈建国这会儿才下工,顶着凌冽的刺骨寒风回驻地。
“改天我也给陈建过寄一点粉丝,和这个蒜蓉辣酱去。”
林玉香差点噎住,她已经无力吐槽这些有家室的女人了,吃个饭也能想起自己家的那位来。.Иēτ
“是呀!可谁也没有我们幸福,你家陈建国也一样。”
林玉香笑着又给自己添了一碗汤,那排骨大部分都被她啃了,骨头扔给大黄,大黄根本不要,只绕着林佩兰身边要吃的。
“嗯!他们这是牺牲小家为了大家,当然不一样。”
林佩兰给它挟了两块排骨,又把一块饼放进汤里煮开,捞进大黄吃饭的盆里去。
“这大黄可真讲究。我给它骨头不吃,还要用专用的盆吃东西。我看都是你惯的。”
林佩兰的大道理一套一套的,林玉香懒得听,连忙转移话题。
“狗是有灵性的,把它的习惯养好,它也能和人一样讲究。”这样也不怕有坏人那东西哄它了。
“我们村里那么多条狗,我也就看你养狗这么讲究。”
“不一样啊,我的狗是朋友,和亲人一样。别人的只是看家狗。”
吃完饭也不用林佩兰动手,林玉香自觉的开始收拾碗筷,用烧了一些热水洗。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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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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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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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半日闲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