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第三百七十一章心悦

排骨那东西平常肉少都没有人要,林佩兰却喜欢买回来,炖个海带汤什么的,比五花肉那些还香。

陈母知道林佩兰的习惯,也没有多想,又是春季进补什么的,她又不怎么会做饭,这些事情她又是第一次听说,自然只能相信林佩兰的话了。

“既然这样就吃一点,但晚上还是别吃这些大肉的好,小心太胖了穿衣服难看。”

“平常不经常吃的,今天去菜市场正好看见那排骨定好了,就给买了两根回来,算是她开学的奖励。”

林佩兰这话说的漂亮,陈曼妮第一次附和她。

“没错。我上学也挺辛苦的,有了奖励我才能更有动力。”

陈母看看林佩兰,又看看陈曼妮,她居然不知道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行吧!你们知道分寸就行,女孩子还是不能太胖,要注意形体美。”

“知道啦!妈,你就是把身材保持的好,才让我爸为你倾心一辈子的。”

这马屁拍的极其好,陈母很喜欢,嗔怪的瞪了一眼陈曼妮没正行,步履轻松的进了卫生间。

“比起你哄人的话,我要向你多学习。”

林佩兰这是回应陈曼妮早上的话,陈曼妮白她一眼,含糊不清的说了一句。

“权宜之计知不知道?女人就喜欢听好听话。”

这是事实啊,林佩兰赞同。

原来计划陈曼妮他们开学之后林佩兰就回镇上,茶厂的工具那些要提前买。

别看现在时间还早,但有些机器设备要到远的地方去买,晚了可能就错过清明前的第一季茶了。

但现在陈母要组织街道办的元宵节文艺演出,陈曼妮又是因为自己挨了打,林佩兰不忍心这时候走。

于是在家的这些日子,林佩兰那是想方设法的换着美食做,陈曼妮连续喝了四五天的田七汤,后面坚决不喝了。

于是林佩兰就改为把那些汤给陈母他们喝,陈母则是以最近要跳舞,别有伤着不知道要多吃,陈父的还是林佩兰专门去他们单位送的。

重复忙的回不了家,吃睡都在单位,没有出差比出差还忙了。

林佩兰送来了肉汤,正好给他解馋,食堂里那十几年一个味道的饭菜,他吃着还是怀念家里的饭菜,那点田七的苦味自动忽略了。

转眼就到了元宵节那天,刚好陈曼妮也放假,林佩兰便早早和她去了大会场。

这是正规表演,比之前街道那种要正式许多,陈母换上舞衣,站在舞台上的气质瞬间让林佩兰拜服。

年近半百了,还能有这样的身段,还能保持着小女人的心性,不得不说,陈母是个让人忍不住就会去羡慕的幸福女人。

表演结束后,林佩兰还特意让陈曼妮拿着外面花店买的鲜花去送,接到鲜花的那一刻,林佩兰看见了陈母眼角沁出的水光。

感动的。

能让陈母改掉之前退休带来的颓然,把退休以后得日子过得精彩,林佩兰非常赞同陈母多参加活动。

晚上陈建国打电话回来,一家人轮着和他说了将近半个小时电话,最后才到了林佩兰的手里。

可以听出男人电话那端传来失落的语气,这边一家人阖家欢乐,就留他一个人在那僻静的山窝里过节,确实让人不忍。

林佩兰顶着大家看好戏的视线,硬着头皮和陈建国说了几句软话,陈建国这次在那头弟弟的笑着。

“我数着日子等你来。”

那话里的思念和柔情,浓的化不开,林佩兰耳根发热,这心里长草似得,也升起了思念来。

“我有空就来看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记得按时吃饭,别洗冷水澡……”

小夫妻俩这番互动是真的有点情意绵绵了,最近陈母心情好,也不在旁边说一些膈应人的话。ET

看着林佩兰那娇羞腼腆的样子,只是撇撇嘴,起身去都小京巴去了。

“看来我哥是真的喜欢你了。”

林佩兰面上的热意还没有消,又被陈曼妮勾起来了。

陈建国应该有点喜欢吧,林佩兰不太自信,但她知道自己对陈建国是不一样了,那种不见思念,见了愉悦的心情,骗不了人。

这不元宵节一过,报纸上等了陈母大篇幅的照片,国家都在关心退休干部的生活,鼓励丰富老年人的生活,不仅仅是围绕儿孙。

这事又交给了陈母去办,当然现在是义务的,用陈母自己的话说,那就是发挥一下余热。

陈母这边忙起来不着家,林佩兰一个人在家也不是那么一回事,便在节后陈父难得回家的时候说了要回镇上有点事。

“这才正月,要是我没有记错的话,收生茶也要到清明前后开始吧!”陈母不乐意,林沛然动不动就往娘家跑。

“也不是只有收生茶。我在娘家包了一个山头种茶树,这次从建国那里回来,我还又买了一些茶苗,现在正是种植的时候,再拖下去,我怕那些茶苗活不了。”

林佩兰斟酌了一会儿,想着以后要回家的日子不少,就把把自己种茶的事情说了一下。

这下一桌子人都停下了筷子,包括一向镇定的陈父。

“你……怎么想起来要开垦山地种茶树的?”

要陈父想,林佩兰最多是开个铺子卖卖茶叶什么的,哪里会想到她是要开山种茶树。

“咱们县不比别的地方富饶,物产也不丰富。我觉得种茶是件福惠利民的事,可以带动更多的人走向有钱花,有存款的路。也正好响应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

“好。小苏,这事咱们必须支持儿媳妇。”陈父二话不说拉着陈母就要表态。

这是从源头开始做呀!想象一下荒芜的山头要变成茶园,耗费心血和精力,这是少不了的,没有恒心做不成。

只是不知道自己家儿子,知不知道儿媳妇怎么能。

“你也别跟着起哄。”陈母脸色不太好看,她不赞同林佩兰留在家里,放着自己儿子独自在外辛劳没有人照顾,“我年轻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到了现在这把年龄了才知道家庭的重要。

我觉得现在你最好的路,就是把家照顾好,把你丈夫照顾好。

而不是学人家创业,走在新时代前沿什么的,那都是给有能力,有准备的人做的……”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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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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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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