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七十五章温和

“这饭你吃的吧?碗自然要你洗。以后妈要是没有在家,家里的事,你也能主动分担家务。”

“那你呢?什么都不干吗?”

陈曼妮说话很冲,林佩兰却依旧慢声细语。M.βΙqUξú.ЙεT

“我在家的时候会做。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事情,你自然要帮妈一起做。”

陈曼妮气势汹汹,想着林佩兰要说自己懒什么的,那么今天她就要让林佩兰看看,谁才是这个家里真正的主人。

可林佩兰只温温和和的说让她学会干家务,那是帮母亲分担,这事陈曼妮就不能拒绝,而林佩兰的那做派,分明也不容她拒绝。

不情愿又怎么样?

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去洗碗,虽然动静有点大,但总归是去洗了。

林佩兰说话算话,在一点多的时候,煮了红薯汤,就把在楼上的陈曼妮喊了下来吃。

陈曼妮臭着脸下来,吃完神色都变了。

陈母的厨艺不行,煮熟的级别,至于味道就别抱太大希望了,林佩兰做什么在陈曼妮眼里都属于新鲜食物,好吃。

人她不中意,手艺很合口。

姑嫂两个在家第一天,勉强算是和平度过了。

黄昏的时候,林佩兰把院子那两个只有杂草的花圃,用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锹给修整了出来。

“看不出来,你不光会种地,还会种花。”

闲着没事干陈曼妮依在家门口,看着林佩兰从头忙到尾,这才开口。

“你说对了一半,我只会种地,种花倒是不怎么行。”

林佩兰没有丝毫心虚的说着,就把先前去买的小白菜种子撒到左边的那个花圃上,右边的则种了几棵葱头,还插了一把空心菜,前几天才下过雨,泥土还是湿润的,不用浇水都可以了。

“就知道整这些没品味的东西。”

陈曼妮本来看得津津有味,以为自己家院子有了凉棚,再来几个鲜花怒放的花圃,以后她就把书桌摇椅放进去,喝茶看书赏赏花,多有诗意啊,没想到又入了林佩兰这女人的俗套。

“花是好看,但没有花苗,我种不出来。这菜种随时可以买到,半个月就能上桌当菜,我觉得比那花差不到哪里去。”

“庸俗!”

不愁吃喝的小姑娘,见过的事物都是美好的,林佩兰不与她争辩,也不和她计较。

乡下现在还有不少人吃饭都是难题,有个地瓜干煮进粥里能吃个半饱,都要谢天谢地一番,可不都是庸俗着活过来的。

晚餐林佩兰准备的丰盛了一些,早上陈父说会回来吃饭,她便焖了一锅米饭,做了一个凉拌空心菜,和一个青椒茄子和一个丝瓜蛋汤,还有一个黄瓜肉片。

空心菜的头部,被她拿来种了,反正老的也不能吃,上面嫩的一些则拿来焯水凉拌,一点都没有浪费。

之所以不在陈建国在家的时候挖那个花圃,也是林佩兰的一点私心作祟。

陈建国白衬衫黑裤子,咋一看文质彬彬的知识分子做派,自己要是身上到处沾满泥土,他看着估计心里要不爽快了。

知道自己娶了村姑是一回事,看见村姑在泥地里挖来挖去,那是另外一回事。

饭做好了,陈父陈母还没有回来,院里倒是迎来了林佩兰这几天见到的第一个上门邻居。

“哎呦!陈家婶子,昨天就听红霞说你们家做了凉棚可好看了,没想到还真是欸!”

一个圆脸妇女,手里还抱着一个两岁大的小孩子,臂力不小,还抓着一个搪瓷缸,不时的给小孩子喂一口粥。

林佩兰不认识这女人是谁,但上门就是客,便笑着把人迎进屋。

“进来坐会儿吧!”

“婶子不在家啊?你是建国媳妇是吧?长得可真俊。”

女人上下打量了一番林佩兰,也不客气,就把孩子放在了凉棚下的,那里林佩兰扫过碎石块和垃圾没有,但是灰不少,她也不在意。

“我家就在你隔壁,我叫春梅夫家姓王,喊我王嫂子春梅都行。”

“王嫂子到屋里坐吧,这里脏,别把孩子脚弄脏了。”林佩兰看不过去道。

“没事没事!我们都是乡下地方来的,泥地里可不比这个干净,你知道的,那些的孩子,哪个不是打小赤脚踩着泥巴长大的。”

是踩着泥巴长大没错,可也不能让一个才学会走路的奶娃子,光脚踩那都是灰的地面呀!那脚多嫩。

王嫂子话里话外不离乡下没有这县城好,可那做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林佩兰劝不动,便回屋拿来了一张椅子让王嫂子坐下。

“虎子乖,赶紧吃饭。要不然下回不带你来婶子这边玩了。”

“付吃……”

林佩兰看见那搪瓷缸子就是白粥,一点菜泥鸡蛋都没有,那孩子吃一口含着老半天都不吞,喂了也是一个劲扭头躲开。

“王嫂子,虎子这是还没有开始吃菜吗?”林佩兰忍不住问。

“这么好的白米粥要什么菜哟!就这样好吃。”

白粥好吃,但没有菜小孩子也不见吃一点下去,林佩兰不赞同这刚认识的邻居说法。

可这是别人家的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

不一会儿那孩子再也不肯张口吃饭了,王嫂子也是暴脾气,一边咋咋呼呼骂孩子不吃饭,一边又和林佩兰说说笑笑,搞得林佩兰不知如何是好,只尴尬的陪在那里。

为什么那么生气,转脸就能笑出来,也不管孩子还在地上嗷嗷大叫,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于是接下来那王嫂子就特别自来熟的不把自己当外人,孩子不吃饭在哭,她哄也不哄,也不管这是在别人家里,一口饭一个巴掌,扭头还要和林佩兰说话,林佩兰有心要去抱孩子,那王嫂子还不让,说是孩子不能娇纵。

就在万般头疼的时候,自行车的铃声响起来了,林佩兰看见陈母回来,这才大大松了一口气。

“妈,你下班回家啦!”

“嗯。”陈母下车就看见王嫂子也在,便笑着问,“王志家的也来了。怎么让孩子这样哭啊!赶紧抱起来哄哄。”

“孩子就是不懂事,不吃饭,糟蹋粮食。”说着饭,王嫂子就把剩下的那点粥倒进嘴里去了。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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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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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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