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啊!这事自然要回去。建国工作忙,只能你自己回去了。”陈父自然是答应,想了想问,“要不要我让小王开车送你到镇上,这边到镇上的车子只有早晚两班,错过的话只能等过路班车,还不一定能乘上。”
“不用了爸。路线这几天建国有带我去走过,班车的时间我都记得,自己回去可以的。”
“行!那我让你妈给亲家老太太和亲家他们准备一些礼物,你帮忙带好。”
“不用不用。我回去路上买一些就行。”
陈父果然好说话,陈母有他在管着,面色不好看,但也没有说什么,面对通情达理的陈父,林佩兰心存感激。
在陈父陈母回屋后,林佩兰才去洗澡,回到楼上的时候还是兴奋的。
等躺在床上,原来睡着都小心翼翼挂边角的位置,突然变得宽大了。
几天的同床共枕,少了一个随时会来和自己聊天的人,居然也让林佩兰有点没法适应着夜晚的孤寂。
人这东西真奇怪,从陌生的时候,嫌弃不想搭理,到慢慢熟悉,再到适应他的存在,其实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
想起昨天握住自己的那只有力的手,强悍的让人无法挣脱,却又带着些许眷恋让人无法忘怀。
辗转反侧根本没法睡着,林佩兰干脆起床,去书架那边找了一本书来看。
平常想省着点电舍不得用,今天晚上倒是一直开着台灯,看了大半宿,直到眼皮真的睁不开了,这才关灯。
临睡前,林佩兰感觉自己似乎做了什么,但实在太困,根本没有心思去在意。
等到每天准时起床的时刻睁开眼睛,猛然发现自己怀里居然抱着一个枕头。
那是陈建国睡的枕头,大红色的印花,大红喜字隐约可见很喜庆,有陈建国每天洗澡后带着的桔子香。
仿佛被烫到一样,林佩兰飞快的松开那个枕头,欲盖弥彰的把它摆好,自己起身下床。
换了轻便吸汗的麻布衣裤后,这才开始收拾床榻。
属于陈建国的位置平平整整,用手拍拍只有夏日暖暖的触感,没有人睡过的温度。
林佩兰下意识的把枕巾铺好,又把枕头和自己的摆近了一些,又觉得让人羞涩挪开了一些,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又摆了回去,想着或许自己的枕头染了陈建国的气息,今天晚上就不会再抱着他的枕头睡觉了。
下楼的时候,家里照常只有她早起,轻手轻脚的依照习惯打开大门。
院子是没有大门的,有警卫在守着,大家连矮栅栏都没有做,左右这大院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没有人做那些偷鸡摸狗事,自然也没有人样家禽那些,怕跑出去回不来。
去院子里看了一眼昨天插的空心菜梗,经过一夜夏日的余温,显得有点蔫了吧唧的。
林佩兰回屋打了一些水出来,小心的浇在根部,就连昨天撒下去的种子也没有放过,用浇花的喷水壶洒了一些,有水分,温度够,这样种子才长得快。
回到卫生间洗漱一番,刚刚围上围裙准备做饭,客厅里的电话就响了。
那个电话除了打扫桌面的时候她拿起来擦过,平常她都是抱着敬仰的态度院里,生怕错位,家里几位重要人物接不到电话耽误事。
可现在才六点出头一些,谁会这么早打电话来。
难道是陈建国到了那边,打电话报平安?
林佩兰觉得自己的想法有点傻,每天这个时候陈母他们都没有起床,这个时间陈建国是知道的,不可能会在这时候打电话回来,陈母他们接不到。
想归想,做归做,林佩兰脚下也没有耽误,急忙过去拿起了话筒。
当那个话筒里传来低沉略显沙哑的声音,林佩兰莫名的紧张,原来真的是陈建国。
“佩兰。”
“是……是我。”林佩兰对着话筒,小心翼翼的说。
“哈……”陈建国低低的笑,也不知道什么事情那么高兴,“昨天二点多到的,太晚怕你睡着,就没有打。”
“嗯!”
林佩兰轻应了声,脸有点烧,这话筒放在耳边听声音的感觉,让林佩兰想起临行前,陈建国离自己脖颈很近的那个低语。
“爸妈还没有起来吧?”
“还没有。”林佩兰依旧小声说。
“那我正好和你说说话,一会儿她们起来了,我重新打电话来。”
“不等爸妈再说吗?”
“嗯!就想和你说说话。”
“我……我好像没有什么要说的。”
“想我了没?”
“没有。”
说的坚决,想到昨天夜里自己抱着陈建国的枕头睡了一夜,林佩兰莫名心虚。
“真的没有吗?我一夜没睡呢!”
陈建国拿起罐头瓶,喝了一口已经没有味道的茶水,昨天启程林佩兰泡的,今天再喝,两个人已经相隔几百公里了。
从来不知道思念是什么味道,昨天开始,陈建国尝到了。
甚至为了今天能够第一时间给林佩兰打电话,他昨天夜里没有回宿舍,而是睡在办公室里,只为了可以早点和林佩兰多说几句话。
“那个,那个……你没有什么别的话要说,我就把电话放了。”
林佩兰手都在发抖,陈建国隔着电话这么大胆的说话,还是让她羞涩脸红。
“我要去煮饭了,一会儿爸妈要起来吃了上班。”
“别放。今天星期天,爸妈放假,不会这么早起的。”陈建国挽留道。
“……”林佩兰无语,只是一个托辞,她又不是真的不知道今天星期几。
“路上我们就把那些食物分了,昨天还好你准备了这些吃的,半路车子故障耽搁了几个小时错过饭点,全靠那些吃的了。”
“车子坏了,那么你们没事吧?”
“没事。就是前几天下大雨把路基冲坏了,把车子颠坏,人没事。”
“人没事就好。你自己一个人在外头,要照顾好自己……”
“好。都听你的。”陈建国笑着道,“我要泡茶,那茶叶隔夜开水能泡开吗?”
“不能。你得新烧的水,放两分钟再泡,那个温度最适合。喝的时候也别喝太干,留一点茶底,下回喝的时候才有味道。”
“嗯!我记下……”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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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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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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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电话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