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很喜欢你,比我想像的还要喜欢

红烧大黑鱼、爆炒泥鳅黄蟮、再加一个野菜、一锅粥。

大家吃的很香,叶朝颜也震惊大黑鱼的美味,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灵池养的原因,大黑鱼的肉特别的鲜美。

不像黄蟮和泥鳅,还有一点点的腥味。

泥鳅黄蟮是公认的水中人参,叶朝颜没下筷,但发现除了她,大家都挺爱吃的。

萧郎是知道叶朝颜有很严重的挑食毛病,嘴特别的叼,这也不吃,那也不吃。ωwω.χS㈠2三.co

洋葱、元须、秋葵不吃,吃面不放葱,、葱、黏糊状的、甚至粥皮这些都不吃。

丈母娘说小时候还没那么挑食,学医后,就越发的挑食了,每次做菜都头疼,只好让她自己做。

但她做的饭菜有时候自己都嫌弃,不爱吃。

只有他做的饭菜,她才多吃一些。

他经常会抽空回来给她做饭吃,但他有时候忙起来,自己都顾不上,经常忘了时间。

萧朗越想越心虚,他的日子一向过的特别快,好些特别日子要不提醒他都记不住。

饭后,那木去洗碗,萧朗找了机会凑到叶朝颜的身边,“对不起。”

叶朝颜看向他,白了一眼,“你对不起我什么?”

“我忘了许多我们的纪念日,我还总记不住你的脸。”

萧朗声音里带着愧疚。

叶朝颜摇头,“不用道歉,我也有忘的时候,也有因为手术耽搁了。至于你记不住我的脸,我也怪不了你,结婚前就知道了,但我高估了自己,以为我会是那例外。”

说到这里,叶朝颜笑了笑,“我们本就不适合,我脑热一头撞进来,才发现婚姻与我憧憬的不一样。错了就要改正,放过你,也放过自己。”

她对萧朗有爱有怨,但说什么深仇大恨,那倒没有的。

他们只是相敬如宾,没有叶朝颜憧憬的甜蜜爱情。

他不爱她是事实,但她也许也不够爱。

抛开男女之情,叶朝颜是很欣赏萧朗的。

她现在也努力看开这一切,以朋友的姿态和萧朗相处。

萧朗心里一沉,“不是这样的,我很喜欢你,比我想像的还要喜欢。”

“只是喜欢而已,数学才是你的真爱,你经常会为了它而忽略我的存在。”

叶朝颜又笑了,“或者你心里住着个人。”

“没有,我心里没人。”

“只有数学。”

叶朝颜的话让萧朗无法否认,但还是倔强道“除了数学,还多了一个你。”

“我们不合适。”

她从小到大,没有谈过恋爱,所以对爱情是有期待的。

但必须宁缺勿烂,不凑合。

她原以为萧朗就是她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可事实证明,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这块平安玉,我不会还给你。”

叶朝颜这话一出,萧朗点头,又听道:“但我也不会再嫁给你。”

“朝颜。”

“我现在不是朝颜。”

萧朗又道:“苗苗。”

叶朝颜狠狠地瞪了萧朗一眼,转身走掉。

“公子”

洗完碗出来的那木担心地看着他家公子。

萧朗摸摸鼻子笑了。

那木不解,叶姑娘对公子的态度并不好,可偏偏公子总是往前凑,挨冷眼。

这一天起,叶朝颜多了一个帮手,还有两个小尾巴,那木很勤快,啥都会干。

而安平安然什么都想帮忙,越帮越忙

叶经赋天天带着萧朗读书。

他对萧朗寄予厚望,见萧朗学的快,学的扎实,叶经赋就更满意了。

叶朝颜就发现,萧朗在叶家的地位节节攀升,比叶朝颜和安平安然,还像亲生的。

天天吃灵食灵水,萧朗的伤也好的快,脚也能自然走路了,甚至身体也恢复正常了。

十天后,钱氏亲自来看儿子,见到气色不错的儿子,还长点肉了,心里就很高兴。

“看来我儿来叶家村是对的。”

只是钱氏脸上又带着愁绪,“朗儿,峪州多地旱灾,特别是咱们清河县,快没水吃了,你爹打算离开……。”

“我不走。”萧朗望天,“会下雨的。”

“下一点雨有什么用,听闻这次旱灾要三年,现在才一年多,往后要怎么熬下去。”

钱氏满心纠结,随夫随夫,为了生存,离开是对的。

可她娘家祖辈都在清河县,一离开去到陌生的地方,钱氏心里就没底。

虽然她是正妻,可钱氏知道在老爷的心中,她和那两个姨娘是一样的。

初一十五,老爷从来不会到她房里来。

那些妾侍暗里没少笑话她。

但老爷在书房,没去其它妾侍屋里,这让钱氏好受一些。

她也知道老爷的心中住着一个女子,藏的极深极深。

也许她跟那个女子,长的有几分相似。

但其它妾侍肯定也有。

所以钱氏也并不是最特殊的那一个,只不过幸运有了正妻的名份。

钱氏也看的开,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儿子。

“你也离开吧,去了南边,你爹会再给你找更好的夫子和学堂。”

萧朗摇头,坚定道:“我不走,娘如果想跟爹一起离开峪州就去,我要留下来。”

叶朝颜就在这里,萧朗走是不可能走的,除非叶朝颜也离开。

“你留下来,娘怎么可能离开。”

更不说娘家也在这里。

钱氏满腹纠结这两晚都没有睡好,如果儿子跟着她离开,她就不那么纠结了。

可儿子留下来,她该怎么办。

“娘舍得爹,就留下来,舍不得爹,就跟过去。”

萧朗不会纠结这个问题,萧家的家财,那两个庶兄看的重,他娘看的也重。

但他不在意。

书中自有黄金屋。

虽然他最拿手的是数学,但其他科目也不差。

穿越到古代来,只有参加科举是最适合他的。

凭着自己的努力和毅力,状元榜首这些他不敢保证,但肯定不会掉车尾。

钱氏没有多待,给萧朗留了些钱,很快又坐着马车回去了。

看着钱氏的马车离开,叶朝颜朝着萧朗问道:“什么时候会下雨?”

“大概半个月内会有一场雨吧。”

萧朗又望了望天道。

叶朝颜一直对他这个晴雨表技能很好奇,“你是怎么感觉到的?难不成你上上辈子是雨神转世不成?”

萧朗笑了,“也许吧,我从小到大就有这份感知。”

叶朝颜扯了扯嘴角:“那天气预报真的耽误你了,古代有份职业现在挺适合你的?”

“嗯”萧朗挑眉。

“钦天监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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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唐三对于时间、位置、距离的把握非常精确。

他很清楚,就算自己有着一身唐门绝学,也有着三阶的玄天功修为。可是,狼妖天赋异禀,身体强大,正面对敌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尤其是他年纪小,气血不足,肯定无法久战。如果不是那变身人类强杀了一头狼妖,面对两头三阶狼妖他都未必会出手,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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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他出手,就必然要命中才行。

狼妖此时正处于极度的愤怒之中,所以,直到唐三的手掌已经拍击到了他的眼睛侧面时,他才惊觉。猛的一扭头,狼口直奔唐三咬来。

唐三的另一只手却在这时一把抓住了他的衣服,借助自己身形瘦小的方便,一拉狼毛,改变了自己的方向。几乎是贴着三阶狼妖胸口的位置一个翻转就到了狼妖的另一侧。

右手食指、中指并成剑指,玄玉手催动,令两根手指闪烁着洁白的玉色,闪电般刺向正回过头来的狼妖眼睛。818小说

“噗!”纤细的手指几乎是瞬间传入温热之中,论身体强度,唐三肯定是远不如这三阶狼妖的,但被他命中要害,同级能量的情况下,就再也没有侥幸可言了。

玄天功在玄玉手的注入下,几乎是旋转着掼入那狼妖大脑之中。以至于狼妖的另一只眼睛也在瞬间爆开,大脑已经被绞成了一团浆糊。咆哮声就像是被卡住了脖子一般嘎然而止,强壮的身躯也随之向地面跌落。

唐三脚尖在他身上一蹬,一个翻身就落在了较远的地方。

这一击能有如此战果,还是前世丰富的战斗经验帮了他。孩童瘦小的身躯和黑夜是最好的掩护,再加上那三阶狼妖正处于暴怒之中,感知减弱。

正面对抗,唐三的玄玉手都未必能破开狼妖的厚皮。可是,眼睛却是最脆弱的地方,被刺破眼睛,注入玄天功能量,那就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双脚落地,另外一边的三阶狼妖也已经没了动静。唐三这才松了口气。他没有急于去查看那人类,而是迅速趴在地上,将耳朵紧贴在地面,倾听周围的动静,看看还有没有追兵追来。

以他现在的实力,正面对抗三阶狼妖都很难,技巧再好,幼小的身体也太孱弱了。一旦被狼妖命中一下,很可能就致命了。刚刚那看似简单的攻击,他其实已是全力以赴,将自身的精神意志提升到了最高程度。

周围并没有其他动静出现,显然,追杀那能够变身人类的,只有两名三阶狼妖而已。这也让唐三松了口气,不然的话,他就只能是选择逃离了。

他这才走向那名人类,同时也保持着警惕。

当他来到那人近前的时候,顿时发现,那人身上之前生长出的毛发已经消失了。令唐三的心跳不禁增加了几分。

以他幼年的处境,和那变身人类又非亲非故,之前最稳妥的办法自然是不出手,等狼妖离开。可他还是选择了出手。一个是因为这被追杀的是人类。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刚刚的变身。

在唐三原本的斗罗大陆世界之中,就有一种拥有兽武魂的魂师,能够具备类似的能力。还可以通过修炼兽武魂而不断成长,变得强大。

如果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类似的能力,对于他来说,要是能够学到,对自身实力提升自然是大有好处的,也更容易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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