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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7 各奔东西

出了酒楼,两人回味了一阵刚才吃的饭菜,恋恋不舍的开始找起了八仙居。八仙居,是镇上的一家集吃饭,住宿于一体的综合性酒楼,每天来这里消费的客人是络绎不绝,八卦新闻每天都层出不穷,是有很多人的聚集地。

“好累呀。”这镇子那么大,两人一路打听,走了大半天,才来到八仙居,其实耽搁这么多时间主要是他俩太好奇了,东瞧瞧,西看看,一会看看捏面人的,一会看看卖糖葫芦的,就连卖胭脂水粉的小摊也不放过······所以走到八仙居的时候两人不仅手里拿着糖葫芦,脸上还涂满了五花八门的胭脂,当然是他俩相互恶搞的结果。

两个逃难的大花脸站在八仙居门前,只见这八仙居是一个六层八角塔楼,前四层是吃饭的地方,后两层是住店的地方。“好气派啊,能在这样的地方睡觉,做梦也会笑醒吧。”古云无耻的想着。

两人走进大堂,来到柜台前。“掌柜的,你好,我们是来找王大壮王掌柜的。”古风对着一个中年汉子。

“我就是,请问你们有什么事?

“我们是老猎王的孙子,我叫古云,他叫古风。是这样的,我爷爷去世了,他让我们来投奔您,说您会收留我们的。”这时候古云也插嘴了。

“你们是古老头的孩子,两年前,他来过这里,是说过他死后让我来照顾你们俩,不过我得考考你们俩,免得是冒充的。”王大壮回忆着。

王大壮,长得身高体壮,很是威武,他也是从蟠龙山出来的,二十年前没来镇里前,也是做猎手,和老猎王一起组队上山打猎,因为当时是菜鸟,好几次差点死了,都是老猎王救的他。老猎王后来老猎王打死老虎,来镇里卖的时候带着他来的,他就发现了商机,攒了点钱,开了八仙居,再后来生意越做越大,二十年就有了现在的规模。

“老猎王打猎时最擅长什么?”王大壮沉浸在回忆中。

“最擅长布置陷阱。”每次上山捉野鸡,野猪的时候,老猎王总会和他们讲起当年意气风发的精彩故事,听得他俩向往不已。

“对,老猎王做的陷阱最有杀伤力,他说过,做人要学会动脑子,这样就可以省很大的力气,还减少危险。”王大壮笑了,他很怀念当时的那段岁月。

“老猎王最大的伤疤在哪里?”王掌柜又问,老猎王的成名绝技很多人都知道。

“背上,斜着的,有这么大,还说是为了救你留下的。”古云用手比划着。小时候,冬天天冷,古风,古云每次洗澡都要和爷爷一起洗,看到爷爷身上的伤很害怕,那时候老猎王总是说:“这是英雄的标志,这才像个顶天立地的男人。”

“对,是为了救我留下的。”王掌柜也触景生情,眼里泪汪汪的。他心里在想:“古老头,你就这么走了,我都没见上你最后一面,放心吧,我会替你照顾这两个孩子的,走好!”他也认同了古风,古云,因为只有老猎王最亲近的人才知道这些。“好了,以后你们就叫我王叔,在这里住下来吧。到后院洗洗,看看,都成大花脸了,一定吃了很多苦吧。”

“还好,还好。”两人有点囧,背着行李就跑去后院了。

两人就在酒楼里住了下来,为了不白吃白喝,总要干点活才是。酒楼的生活就开始了,古风不善交际,所以就让他在后厨帮忙打杂,他有时也会偷师,学一些厨艺。

古云呢,古灵精怪,就让他做个店小二,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家伙特别爱吃,每上一道菜都得先经过他的口,再要不就是半路截下点,留着饿了吃。王掌柜也司空见惯,没有指责他。在当小二期间他也了解到世界是那么的大,他想去看看,更想去吃吃。

这里的客人什么样的都有,天南海北的,有达官显贵,有白衣侠客,有文弱书生。还有什么灵异趣事,名山大川,还有听到过仙人传说,传说他们有通天彻地的大神通,可以飞天遁地,长生不老。

每当听到这些,古云总是惆怅:“仙人可以长生不死吗?要是爷爷是仙人就好了,就可以长生不死了,那样就可以永远陪在我身边了。”这让他对成仙更加的向往,从这以后除了吃以外,又多了一个,那就是当神仙,当着神仙,吃着好吃的,别提有多惬意了。古云依着柱子情不自禁的有陷入幻想之中了。

“喂,小云,来客人了,快去招待。”“来了,客官,要点什么,我们店的菜最好吃了,包你吃了还想吃,鸡鸭鱼肉各色菜,包您满意。”

古风就没那么多心思乱想了。“小风,把菜洗了。”古风乖乖洗完。“小风,把垃圾到了。”古风又去倒垃圾。“小风,帮着把碗洗了。”厨房管事在那不停的指挥着,仿佛这样才能显示他的与众不同。

每当吃饭的时候就是伙计们傻眼的时候了,两个饿死鬼包揽了他们的所有饭菜,一阵风卷残云,看的掌柜的眼皮一跳一跳的,好家伙,这吃相太难看了,一手拿筷子,一手直接下爪子,嘴里还在碗里吃着呢,眼还不忘看锅里的,真不知道这小身板能吃那么多,没办法,只好令大厨再做一桌。

从第一天以后,王掌柜就让大厨给他们单独做一桌,其他人另一桌,否则看他俩的吃相就没有了食欲。同时也在想:“王老头,你这是送给我俩吃货啊,不知道你是怎么养大这俩怪胎的。”

这样日子持续了三个月,掌柜的问古风、古云:你们有没有什么打算,将来想干什么。”古风眼睛一亮,拿起鸡毛毯子就刷刷的舞了起来,好一会才说:“我想当将军,杀进所有来犯之敌,开疆拓土,然后受万人敬仰。”“不错,男儿当精忠报国,小云,你呢?”

古云站到板凳上,一只脚踩着桌子,一手掐腰,一手拿着抹布指天,大声说道:“我要成仙,长生不死。”看着古风那滑稽的模样,掌柜的也一笑了之,没有放到心上,在他眼里,成仙太过渺茫了,不是你想就能实现的。

既然知道了他们的想法,王掌柜就好办了,他先花钱托人找到了军营里的小队长,然后买通他,给古风找了个大头兵的职位,就是一个小兵蛋子,让古风去当兵。古云呢,正好剑阁快来招人了,就让他去试一试,学点东西,总比一辈子当店小二强。

分别的日子很快就来了,古风先去当小兵,古云还要一个月呢,他俩分别的时候哭的稀里哗啦的,从小到大,他俩没有一天分开过,现在分别得滋味真的很不好受,王大壮让人给他俩做了一顿好吃的,为古风践行。

桌上古风、古云聊了很多小屁孩时候的事情,并约定二十年后的今天,还要在这八仙居相聚。第二天一早,古风拜别了王掌柜,一个人去军营报道了。古人云: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从此古风踏上了他的军旅生涯,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时光飞逝,光阴似箭,一个月是那么的短暂,明天就是古云出门学艺的日子了。临行前,王掌柜也给他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让他吃个够,可是对于古云来说,好吃的是永远吃不够的。

饭席上,王掌柜对古云说:“小云啊,我知道你志向远大,但是做事情要脚踏实地,不要强求,如果受不了了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王叔,我知道,你把我们当亲生孩子养,大恩大德不敢忘,请受我一拜。”说着就跪下给王大壮磕了头。

“小云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凡事不要抢出头,低调做人,我就害怕你这性格,容易遭人暗算,剑阁不比军营,小风每年可以回家探亲,你呢不到出师是回不来的,我不在你身边,凡事要小心再小心。”王大壮再三的嘱咐这古云.

“知道了,我会小心的,放心吧。”古云安慰着王掌柜。

第二天一早,剑阁之人就来接人了,不只是他,连他一块有十来个孩子,这些都是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是镇子上挑选出来的,只是他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

“难道这些孩子都天天吃不饱,穿不暖,妈妈不疼,爹爹不爱的生活?不像啊,脸蛋也没有黄不拉几的营养不良啊,衣服比我穿的都要好,我就纳了闷了,怎么都那么浓缩呀。”古云无耻的腹诽道。

其他的孩子也在想:“怎么还有这么大的人去学艺啊,难道是走后门,又或者是吃了猪饲料才长这么高的?”如果让古风知道了,一定会强力的反驳:“你才吃猪饲料,你全家都吃猪饲料,你才走后门,你全家都在走后门。”可惜的是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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