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六月初六,正午,日头高挂,街道的石砖被晒的开裂,热浪阵阵袭来,肉眼可见的扭曲着这个偏僻荒凉的小村。
石鼓村,住户不过百,杀只鸡炖汤,整个村里人都能闻得到味儿,据传这是几十年前,一群从南边逃荒而来的人胡乱搭的一处住地,来的时候因为村子北边留着一块鼓状的石块,便顺着取了这个名字。
而这石鼓之旁,开了一间小茶馆,说是茶馆,但也就是给镇里干农活的汉子们歇歇脚的地方,远没有想的高雅。
“牙子!给我打碗水来,这天能生着把人热死,这还咋干活嘛”一位壮汉掀开帘子进了来,随手把锄头一扔,拉了把椅子坐下,手做蒲扇不停的扇着。
“来了来了,亮子哥,这大热天,你还出去干活?”一道声音应和着,不一会儿,一个穿着麻布的少年一瘸一拐的,一只手端了碗水,晃晃悠悠的送到了壮汉的面前。
这个被称呼为牙子的十岁少年本名陈末,是这石鼓村土生土长的村人,生下来就手脚不利索,左半边身子动不了,生下没几年,父母也出了事,留下他一个,村里人轮着照顾,见他行动不便,这才给建起个茶馆,交给他经营,平时村人也拿粮食接济接济。
只见那壮汉接过碗一饮而下,一整碗井水一口见底,看来真是渴极。“咳,可不咋的,上年村子遭了蝗虫,家家存粮都不多,不趁着大夏天多干干,这个冬天咋过。”说完,就扛起锄头,又向村外田里走去。
少年收了碗,一瘸一拐的回了里屋,瘫坐在竹椅上,低头看着自己那耷拉在一边如同挂件般的左手和那不听使唤,毫无知觉的左腿,不禁无奈的笑了笑。
“艹。”这几年来,少年不知说过多少遍同样的话,从一开始的震惊,到暴怒,再到现在的面对现实。照理说,十岁的孩子不该有这么丰富的心理。
也没错,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少年,确实不止十岁。
“这叫什么事,同样是穿越,咋我就非成这样?真就血统纯正呗。”少年说着,闭上了眼,脑中回想着那一幕幕“曾经”发生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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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凌晨两点,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键盘声咔咔作响,满脸胡茬的男人红着眼,敲下了最后一行字。
“若干年后,李沉风牵着江沁云的手,来到那棵熟悉的桃花树下,微风吹拂,俩人曾经各自写下的愿签被吹落在地,并在一行,竟是相同的四个字。
‘不负韶华’。”
男人伸了伸腰,吐出一口浊气,摸了摸胸前的口袋,掏出一根挤压变形,勉强能抽的香烟。
点上。
“唉,断断续续写了三年,前前后后设定稿都铺了有百页,没想到烂的这么仓促。”深吸一口,缓缓吐出,烟雾升腾,男人神情逐渐恍惚。
二十八岁,还一个人,活成这模样,干啥啥不行,学啥啥不会,唯一能写下去的小说,也因为看的人太少,而只能草草收尾。曾经最看不起那些烂尾的作者,没想到到头来,自己却成了那个小丑。
“麻了。”男人抓了抓糟乱的头发,扭头看向窗外,这是一座极其繁华的城市,哪怕是这个点,依旧能看到无数灯火,车流不断。可这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活在这个城市,但总觉得自己是个路人。
“主人~电话来啦!”一阵颇含年代感的铃声从一旁的手机传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