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白炽灯的光线冷冽而刺眼。
袁小红盯着桌上那张放大的截屏,双手紧紧握着审讯椅的铁扶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充血,又慢慢变白。
袁小红的心理防线虽然已经摇摇欲坠,但她还在强撑着,脸上勉力维持着镇定,不断在心里给自己打气。
只要咬死不认,只要警方拿不到直接证据,就不足以将她送上法庭!
她在这条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见过太多人在审讯室里轻易崩溃,然后被判了重刑。
但也见过太多人咬死牙关,最终因为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
她的经验告诉她,撑下去,就一定会有转机……至少就目前而言,陆朝歌没有能实锤她的证据。
不然也不会在这和她虚与委蛇。
陆朝歌没有急着戳穿她,她微微靠在椅背上,翻开面前从技术部刚传过来的手机文档。
「袁小红,你是不是觉得,只要把手机藏起来,我们就拿你没办法?」
陆朝歌擡起眼,清冷的目光像两把冰刀,直直地刺向袁小红。
「技术部已经通过和运营商的协作,成功锁定了你名下那几个没有找到实物的手机号。」
「现在,后台正在逐条恢复你过去的联系历史和数据!」
「那些你以为删掉就消失的通话内容,其实都还安静地躺在运营商的服务器里,只是被覆盖了,需要时间逐层恢复而已。」
「那些即将被恢复的数据里,包括你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所有通话的时间、时长、对方机主信息……」
「很快,这些东西就会送过来。」
袁小红的瞳孔微微缩了缩,喉咙有些发干。
「哦,对了……」
陆朝歌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把文档放在一边,开始掰着手指头慢条斯理地计算起来。
「这个叫红姐的,犯下这么多罪,我来算算能判多少年。」
「组织卖淫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个红姐,组织多人、长期经营、规模庞大——妥妥的情节特别严重,起步就是十年!」
陆朝歌掰下第一根手指,目光在袁小红苍白的脸上扫过,「强迫他人卖淫罪,根据同一条法律,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被强迫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一条,起步又是十年,数罪并罚,再加十年。」
陆朝歌掰下第二根手指,声音不急不缓,慢悠悠的做铺垫,「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再加上协助组织卖淫罪、偷税漏税、洗钱——这些罪名,一条一条地算,就算每一条都按最低量刑来算——」
她将手指一根一根地掰完,最后摊开双手,像是在展示一份已经计算完毕的帐单。
「这个红姐,下半辈子基本上就在牢房里过了。」
「表现好的话,也许能在七十岁之前出来晒晒太阳。」
「前提是,她能活到那个岁数。」
陆朝歌微微前倾身体,眉骨上方那道三厘米的旧疤痕在冷光下显得格外冷厉。
「但是我听说,像她这样的人,一旦进去了,在里面可能会天天受欺负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