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行指的就是各种店铺,比如金银铺子、铁匠铺、成衣铺、木匠铺、石匠铺、皮匠铺、米铺、典当行等等,除了以上的店铺一条街外,有一些手工作坊,还能看到街边摆满各式贩卖摊子。在街边有自发的市集----卖画的、算卦的、贩卖小吃、鱼肉鸡鸭家禽、蔬菜的等这些形形**的店铺和摊贩就构成了店铺行。但是五行八作里的店铺行涵盖的范围并没有这么广,一般认为五行八作里的店指的是客栈酒馆,当然看法不一样解读也就不一样,所谓野史趣闻重点就在一个趣和闻,说的不对那就权当胡说八道了。
言归正传,店铺其实是由“市”演变而来,《说文》将“市”解释为“集中交易之场所”,也就是今日之店铺。唐宋是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唐都城长安是当时东西文化、商贸交流的中心,长安东西两市,商贾云集,店肆无数,商业十分繁荣。北宋商铺和市场是分开的,首都东京是当时最大的商业中心城市。据历史记载:东京东大街至新宋门,鱼市、肉市、漆器、金银铺最为集中,西大街至新郑门有鲜果市场、珠宝玉器行,皇城东华门外,无所不有。
中国古代商业从奴隶制社会开始萌芽,后来逐步发展壮大。而农业和手工业的进步更丰富了商品的种类,进而又促进了市场交易的频繁,产生了360行,并促进了行会的诞生,店铺行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
秦汉时,城池里面分为“市”和“里”两部分,后者为居民
区,前者为商业区。在“市”内,商人的货物不能乱七八糟摆放,而是按照合并同类项的原则进行陈列。卖布的跟卖布的排在一起,卖肉的跟卖肉的排在一起,远远望去,这一排都是卖肉的,那一排都是卖布的,鳞次栉比,非常整齐。古人把这一排排的货物称为“肆”、“列”,或者“市列”。
汉朝以后至唐,常常以“列”解释“肆”,以“行”解释“列”。各列肆间的人行道,被称为“隧”,班固的《两都赋》中说,“九市开场,货别隧分”。懵懵懂懂中,似乎隧道的“隧”也有了来历。
到了唐代,商人的“列”、“肆”已逐渐改称为“行”。长安东西市中,有铁行、肉行、大衣行、鞭辔行、秤行、绢行、药行、金银行等。此时,以手工业为主的各种小作坊逐渐兴起,它们有组织地按类别聚集于坊间,亦称为“行”。这里的“行”,性质已经悄悄发生了变化。北宋学者宋敏求在《河南志》中讲,隋唐时代东都洛阳的丰都市场内有“一百二十行,合三千余肆”,“行”已经代表了今天所理解的“行业”。
现在通行的“三百六十行”之说不知具体源自何时。但元代剧作《白兔记》中有句台词:“左右的,与我扯起招军旗,叫街坊上民庶,三百六十行做买卖的,愿投军者,旗下报名。”通过戏剧传播,“三百六十行”之说广为流传。同时代的关汉卿在《金线池》中则有“我想一百二十行,门门都好着衣吃饭”的说法。无论
三百六十行,还是一百二十行,都是个统称,行业种类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
行业组织最初是为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而存在。唐末五代时,有一种役外之役叫做“行户袛应”,即官方需要什么物品或者需要什么服务,都直接找行会,要求行会免费提供。行会按照官方的需求一一分派到每个个体头上。但时间长了,行会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多,比如协调内部纷争,平衡各方利益;抱团取暖,一起跟政府谈判,讲条件;跟对手谈判,形成某种意义上的垄断,为自己谋取更大利益。元代学者赵素在《为政九要》中讲,“司县到任,体察奸细,盗贼阴私谋害不明公事,密问三姑六婆,茶坊、酒肆、妓馆、食店、柜坊、马牙、解库、银铺、旅店,各立行老,察知物色名目,多必得情,密切告报,无不知也。”新任官员密问三姑六婆等人不一定重要,重要的是后面的“行老”,毕竟他们有组织有力量,官员不敢小觑,要了解他们的想法,这样才有助于提高管理效率。
古代的店铺人员构成比较简单,但规矩比现在要多多了,店堂里面的“从业人员”有老板、伙计和学徒。老板就是掌管资金财产的。有一些大老板不会直接参与经商业务,不过那种都属于很大的店铺,在传统的社会中,大多数的老板还是会亲自上阵,有时候还充当伙计的身份。
伙计,是老板请来的“业务人员”,有的商店还会尊称他们为先生,或管账或管销售业务,有
的还负责对外联系和采购,吃月俸的。学徒主要还是一些青年人,他们可能小小年纪就被领进店里学做生意,年轻没经验,地位很低。旧时候学徒进店还要找担保人,要有人引荐,并且进门要举行拜师仪式。最常见的就是带着香烛、礼品还有一份礼钱,然后跟着介绍人一起,到老板的家里、店里去拜师。
拜师也是有讲究的,摆上八仙桌,披上桌帏,点上香烛。老板坐在八仙桌上,徒弟跪在红毡毯上向老板叩三个响头。然后老板向徒弟叮嘱一番,“要好好上班,不要开小差”、“尊老爱幼、奉公守法”...
介绍人再把礼钱交给老板,一般情况下,老板会把这份
礼钱客客气气的还回去,不是因为老板不爱财,而是因为收了钱就要摆酒席宴请介绍人、店里的伙计和其他学徒。所以精明的老板一般都是把礼钱还回去,这赔本的买卖可做不得。
学徒在店里面学艺,一般以三年为期,三年内老板只管饭,不发工钱。每个月发点剃头洗澡的零花钱,少的可伶,到了年底再发个“小红包”,就当是给学徒发了个“奖状”,不过红包的金额是随着待在店里的年龄满满增加的,这个时候可不是奖状了,而是“年终奖”了。
学徒进店以后就开始学手艺了吗?想得美。刚开始的学徒基本就是个跑堂的,什么杂活累活都是他的,除了店里的事,甚至还要帮老板做家务?!买个菜、跑个腿、洗洗碗、抱孩子、倒夜壶......就是个免费的
“保姆”。
吃饭的时候,学徒必须是最后一个动筷的,却又必须是第一个放下筷子的,中间还要随时起来帮老板和大先生们盛饭。所以当面学徒出身的人,吃饭必须贼快,手脚还要麻利。三年学徒期满,转为伙计,老板才开始发给他工钱。
别看学徒这么辛苦,但是依旧有被老板辞退的可能,有的学徒就是想偷懒,不勤快,天生内心躁动,老板一看这样的人就想辞退。按规矩,老板若想要辞退学徒、伙计,得在约定俗成的几个节日里,通常是阴历正月初四“接路头”、端午、中秋和除夕夜,而平时是不允许辞退的。得知这个消息的我,真的是难以理解这种做法,明明这种节日是喜庆团圆的好日子,还非得这几个日期辞退,估计学徒、伙计们当天也是寝食难安,祈祷自己不被辞退,唯一可以庆幸的是古人辞退的方式还是很委婉的。有时候老板在祭祀五路财神时会逐个叫店里伙计、学徒的名字,让他们依次上前叩拜。如果有人没有被叫到,那就表示他要卷铺盖走人了。
也有的老板会在节日聚餐的时候端上一碗鸡,或是一整条鱼,老板会故意把鸡头、鱼头对准某人,暗示辞退他。若是老板把鸡头、鱼头对准自己,在场的人都会松一口气,表示老板不会辞退任何人。古时候当学徒虽然待遇不好还规矩多但那也是众多百姓抢破头也想干的活计,当了学徒就有出师的一天,出师了就能挣钱了,这可比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好多了。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