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歌女多是从小受到严格训练,有些继承父母乐籍或妓籍的女孩,童年时就开始被训练弹唱技艺,亦有贫苦人家把女儿卖作婢女,由主人安排训练,约于十二、三岁左右就可以表演,一直演唱至嗓音受损或年老色衰才退休。在良贱区隔森严的时代,有着贱民身份的歌女往往只能作士人的宠婢,有些则可作妾,另有些嫁作商人妻妾。有些已嫁人的歌妓因为夫家家道中落或被抛弃而重操故业。
近代至民初的歌女于茶馆、酒楼演唱时,会收到客人的打赏,有些歌女得到客人欢心,会嫁给客人作妻妾,或被包养作情妇,有些嫁给普通人家或穷人的歌女,婚后仍会继续卖唱来帮补家计。嫁给有钱人的歌女,一旦夫家家道中落,或与丈夫婚姻破裂,也会再次出来演唱赚钱养家。民国时期的歌女,有些有固定的演唱场所,与场所东主以分账或雇佣方式合作。当时艺人地位已开始提高,若得到赏识,可以灌录唱片,成为歌星,有些更进军电影界,成为影星。
“歌女”一词则出现于1920年代末至1930年之间。而歌姬则是美称,“姬”在古汉语里是对女性的美称,也有美女的意思,日语中的“姬”也保留了美称的意义,常用来称呼贵族女性,日语至今仍然把女歌手称为“歌姬”。但于中文里称女歌手为歌姬或歌女则含有贬义,尤其指于酒廊、酒楼、夜总会、游乐场等场所走场演唱为生的女歌手,已故香港女歌手梅艳芳就曾说自己小时候走场表演唱歌,被称呼为“歌女”,受同学歧视。
“商女”、“秋女”、“
秋娘”见于唐朝,杜牧的七言绝句《泊秦淮》中的“商女”就是指歌妓“商女不知亡国恨”。而商女的称呼源自秋女、秋娘,秋女、秋娘是唐人对歌妓的称呼,白居易《琵琶行》就把歌妓称为“秋娘”,古人把五音即宫、商、角、徵、羽与四季相配(读音是:gōngshāngjúezhǐyǔ
),因为商音凄厉,与秋季肃杀之气相应,故以商配秋。于是“商女”就成为歌妓的别称。
台湾日据时期,有一种叫“艺旦”的歌妓,也作“艺妲”,常于酒楼以戏曲悦客,此名称最早见于清朝同治年间,她们一般不提供***。
歌妓历史悠久,原始宗教崇拜中有不少歌唱和舞蹈,那些于宗教仪式中表演歌舞的女性相信为后世歌妓、舞妓的前身。夏朝时,夏桀就蓄养三万女乐,亦即歌舞女艺人。至春秋战国时期,一些地方还保留巫娼,有些歌舞表演则脱离宗教崇拜,变成纯娱乐性质。成语“秦楼楚馆”为妓院别称,而古代妓院为歌舞表演场所,所以先秦时期已有歌妓。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嫁给吕不韦前就是邯郸的歌妓。
魏晋南北朝时,蓄纳声妓、歌妓的风气盛行,贵族府中的歌妓往往数以百计,这段时期的歌妓作为贵族显示财势的功用最为明显,亦常出现抢夺歌妓的事,《世说新语》就记载不少关于歌妓的故事。三国时期曹操有一歌妓,唱歌唱得很好,但脾气很坏,曹操虽然生气,但又怕杀了她就听不到那么悦耳的歌声。后来曹操训练一百个歌妓,直至当中有人唱歌像那个脾气坏的歌妓一
样好,才把她杀了。东晋的石崇,有一歌妓名绿珠,由于石崇性好浮夸,得罪了当时许多权势人物,后来孙秀见绿珠貌美,欲抢夺绿珠。绿珠矢志不从,并跳楼自尽。
古代最出名的歌女当属陈圆圆,陈圆圆,原姓邢,名沅,字圆圆,又字畹芳,幼从养母陈氏,故改姓陈,明末清初江苏武进人。居苏州桃花坞,隶籍梨园,为吴中名优,“秦淮八艳”之一。陈圆圆出身于贫寒之家,很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过继到了陈圆圆的姨夫家里,从此陈圆圆便跟着姨夫也姓陈。陈圆圆姨夫家境殷实,时不时的请戏班子来家里唱戏。陈圆圆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慢慢开始接触唱戏,之后又在琴棋书画方面都有一定的涉猎,所以年纪轻轻的陈圆圆,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才女加歌女。恰逢此时,明朝内忧外患,天下不安定,陈圆圆的姨夫家道没落,便把陈圆圆卖给了苏州梨园,从此陈圆圆像个物品一样,被人送来送去,辗转于各个男人之间,开始了漂泊的前半生。
陈圆圆一生中遇到了五个男人,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她与吴三桂,当吴三桂见到陈圆圆后,立刻被陈圆圆的惊艳迷住了,有诗云:“不觉其神移心荡也”。吴三桂表现出对陈圆圆的爱慕之情,陈圆圆便被人送给了吴三桂。
李自成起义军攻入北京后,俘获了吴三桂的家人,其中就包括吴的爱妾陈圆圆。此时,吴三桂已经准备投降李自成,和李自成合作。谁知李自成部下刘宗敏不听李自成劝说,强行占有了陈圆圆。吴三桂听说陈圆圆被侮辱后,怒发冲冠,直接和清军合
作,与李自成农民军大战于山海关,从此便有了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典故。吴三桂镇守云南期间,随着陈圆圆年老色衰,逐渐失宠,最终遁入空门,斩断尘缘。
陈圆圆和李师师等名妓最后都没有落得好下场,但历史上有一位知名的歌女却成功逆袭了,这位歌女便是后人熟知的卫子夫。卫子夫出生于汉景帝年间,身世寒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