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荒城外贱民区,污浊晦涩的空气中弥漫着腐败的酸臭味,就好像许久未曾刮过风的的乱坟岗。
垃圾像绵延的山,延续到百米城墙一里开外,这座环形的“山”围绕着这座盘踞在神州西部一只巨大老龟般的城市。
一个瘦削的黑发青年叫蔡九歌,他此时坐靠着一个报废汽车门,面前是泥泞的道路,他深邃的眼神飘向阴沉沉的天空。
这半年,他已经接受了一个残酷事实——他穿越了。
而且他穿越到了一个极度凶险且秩序崩溃的文明,还是在一个非常卑贱的贱民身上,更是贱民中垃圾般的存在。
他身上的衣服隐约印着小花,没错,这是女人的衣服,因为城里往这边扔的垃圾中,衣服都被人收集霸占了,他这细胳膊细腿哪能抢的过别人。
至于他身上这件衣服,是从一个快要死的女人身上扒下来的。
残忍?不不不,他可不会同情一个毒蝎女人,更况且那个女人曾经用胸口羞辱过蔡九歌。
这叫天道好轮回。
他穿的鞋是用废旧铁皮强行扭曲而制作出来的鞋,唯一一双还算不错的球鞋被他送给了屁股旁蜷睡着的小女孩。
这是他非亲非故的妹妹,叫蔡九玫,是这具身体十年前在荒野“探险”的时候捡到的一个弃婴,天生有眼盲。
“唉!废物还带着一个废物,就特么离谱。”蔡九歌看着睡觉睡得正熟的蔡九玫,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
本来靠着捡垃圾度日他还能勉强活下去,可是多了一个累赘,简直让他怀疑人生。
总不能让一个盲人捡垃圾吧!
至于他有没有可能是某某大佬的后代。
那必不可能。
这具身体的记忆里,他爹妈都患病死了,尸体烂大街都没人管的那种。
“有机会还是要先弄一双鞋。”蔡九歌摸了摸自己的脚脖子,上面有一圈厚茧,都是铁皮鞋磨出来的。
但是前两天他脚脖子被刺伤了,这伤口被铁皮片天天磨来磨去,已经发炎了,他估计再这么下去还要接受化脓的后果,搞不好发展成败血症,那小命可就没了。
反正对于这个开局就投降的命运,他已经不起任何反抗之心了,死了就死了。
可是他死了,九玫怎么办?
蔡九歌伸手捂住自己的眼睛,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还只是个十七孩子啊!”
正值蔡九歌失神之际,三个长发的女子围了过来,个个身材姣好,年龄与蔡九歌相差无几。
这三名女子穿的衣服颜色朴素,但是在这里却足够惊艳,至少是完整的衣服。
她们是城里面的人,因为种种不可言说的原因,与蔡九歌有着别样的缘分。
故而,此三女一有机会都会见蔡九歌一面,今天是第三次了。
蔡九歌也是此刻感受到了什么叫做——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
呸!
他真正感受到了吃软饭的痛苦滋味。
“九哥!九哥!你猜猜这次我们给你带了什么?”
蔡九歌本人是极度讨厌这种吃软饭的行为,这简直是对一个男人的侮辱。
身为七尺男儿,本该仗剑天涯,登苍天,啸九歌,君临天下,坐拥江山美人。
若惨惨淡淡还不如割腕自杀,宁可站着风光,不可跪着受辱。
不过还是那句话,他可以一死百了,九玫怎么办?
而且这仨小姑娘也不丑,毕竟都是城里人,除了小红花,都水灵着呢!
尤其是现在小红花也越来越水灵,估计是营养跟上来了,而且身体逐渐开化,犹如绽放的花蕾,带着青春与生命的气息。
“什么啊?”蔡九歌松了松筋骨,懒洋洋地从地上爬起来。
“嗯嗯!你看小红花,才三个月,要不是私窑里的,现在估计已经成了一个高级官员的儿媳妇了。”
“全托九哥的福,不过小红果的心永远是九哥的。”满脸红彤彤的少女摸着自己的马尾辫,娇滴滴地看着蔡九歌,欲语还休。
“是吗!我把你送进私窑那种地方,你不怪我吧?”
蔡九歌面不红肉不跳地从一位女子手里结下了饭盒,微微掀开一道缝。
里面是一些糕点,省着吃,可以吃上两天。
他喉咙稍微蠕动,面色保持正常,虽说许久没吃到过这种城里人才能吃的东西,但是他上辈子什么没吃过,岂会因此而色变。
就听小红花眉头微颦,撅着嘴道:“都说了多少遍了,红花知道九哥是为了我好,像我这样的低贱命,有口饭吃就不错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