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这家伙是谁,为什么要杀叶怡。
但是定金蔡九歌已经揣兜里了。
三万,这可是三万块钱呐!
特么的,自己上辈子都没摸过这么厚的钱。
蔡九歌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多了一丝丝光亮,看起来不那么压抑了,不过空气中弥漫的仍然是酸腐气息。
蔡九歌把胸口挂着的一块碧绿玉佩给取了出来,这以前应该是一个双鱼玉佩,被人为掰断了。
这可不是他自己的,这是蔡九玫的。
弄成这个样子,估计是她爹妈为了以后方便寻找。
蔡九歌当然不放心把这么一个引人窥伺的玉佩让自己这个宝贝妹妹带着,万一被坏人盯上了怎么办?
所以,蔡九歌深思熟虑之后,穿越的当天晚上,他果断把玉佩带在自己身上。
就让他这个哥哥承担那份被人窥伺的凶险吧!啊~这该死的凶险!
不过唯一可惜的就两点,一是自己的年纪跟妹妹差距太大了,二来自己是个男生,玩不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
按照时间推算,这具身体已经陪蔡九玫等了有十年了,他穿越过来之后,也的确继续等下去,这不,已经等了半年了。
毕竟能有玉佩的人家,必是大户人家呀!
到时候自己这个善良的哥哥——
啊呸!父亲生前常说,做人要多做善事。
如今有了三万块钱,等自己把叶怡杀了,剩下七万块钱也会到手。
有了这么多钱,蔡九歌已经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去城里当个小老板,岂不是逍遥自在。
再把这玉佩好好运营运营,加入传奇色彩,给卖到黑市,又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哇!
如此,蔡九歌被王肆仁整得乱七八糟的心情突然间就明朗起来。
不过进城是个难事,还得靠王肆仁,虽说等自己回来,这狗东西欠自己一个人情,但是想要脱离这个老狐狸的掌控,估计还要脱一层皮。
想到这,蔡九歌不知觉把手伸进口袋里,怎么突然觉着自己这钱已经被记在王肆仁的小本本上了呢?
突然,蔡九歌神魂一震。
他的小腿被人一把抓住了,力气不算大,但握得非常紧。
这种感觉,就好比在丧尸世界冷不丁有一个丧尸从地里伸出一只手抓人。
只是一瞬间,蔡九歌脸就是一阵煞白,自己的小日子才刚刚有起色,不会这么狗吧!
他能听见自己向下转动脖子时,自己僵硬的颈椎摩擦的声音。
随着目光逐渐下移。
果然,一只没有血色,皮包骨头的手抓着自己的小腿。
这么低头看着,对方尖锐扭曲的指甲更为渗人。
蔡九歌继续把脖子往后扭,牙齿哆嗦碰撞的声音,让他想抽自己两嘴巴子。
如果刚刚面对那个黑衣男是对活人的害怕,那现在就是对未知生物的恐惧了。
这具身体的记忆里,可是出现过一只异常凶猛的怪物的。
不过他很快就松了一口气,抓自己的分明是一个快要饿死的男人。
这人整个身体藏在旁边的垃圾堆下面,那下面正好有一个扁平的空间。
现在这个人半个身体爬出来,上身是裸露的,两个肩胛骨突兀地撑起菲薄的皮肤。
蔡九歌看了看四周,只有刚刚到两具尸体,还好没什么人看见,不然自己这脸就没地搁了。
自己竟然差点被一个活死人给吓死?
这个人的眼神宛若疯狗一般,那种暗藏的极度渴望让蔡九歌内心一阵发毛。
“滚开!”
蔡九歌黑着脸,自己的小腿使劲挣脱开这个人的手掌。
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脖子,这个人抓的是自己发炎的那条腿,还好自己换了一身衣服,不然伤口让这个人给碰到,指不定这家伙得了什么传染病。
蔡九歌又看一眼地上的人,那家伙已经趴在地上如同软绵绵的枯树枝,眼皮子耷拉着,整个身体一动不动。
出于本能,蔡九歌想上前收刮一番,但是他想了想,自己已经是个有钱人了,没必要了,而且这家伙看起来就不是出货的主。
不过这个人的出现,让蔡九歌清醒了不少。
这还是那个残酷的世界,一点都没有变,自己有了三万块钱,但自己现在依然是一条烂臭虫。
蔡九歌离开了这个地方,找到王肆仁的店,把米糠扛在肩膀上面。
王肆仁跟蔡九歌说话,蔡九歌也没搭理那家伙。
看到叶怡的时候,远远的,蔡九歌愣了一瞬间,他深吸一口气,坚定自己的眼神,把米糠扛了过去。
“怎么这么久啊?”
“哦,路上遇到点事,耽搁了。”
叶怡能明显感受到蔡九歌语气的清冷与距离感,与刚刚完全不是一个状态。
她皱了皱眉,也想不通发生了什么。
“那个——我们怎么开始啊?”
蔡九歌看了看四周,这里是人最多的地方,所以他才把地点选在这里。
他吞咽口水润了润嗓子,等会他就要扯开嗓子做慈善了。
润完嗓子,只见蔡九歌把米糠袋子打开,把米糠露出来,然后上前一步,张开嘴巴,大声吼道:“喂喂喂!乡亲们,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