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是不可置信,后者则是彻底沦为了小迷弟……
“哇,小妹妹那么厉害的吗?她是怎么做到的?”
“大哥,你跟她交朋友,是因为她功夫了得吗?”
“那我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她会不会嫌弃我啊?”
“小姑娘怎么能这样厉害呢?太厉害的人没人保护哦,就像大哥一样!”
“唉?大哥!小妹妹武功这么好,人不会很凶吧?”
“凶巴巴的见了谁都想打架,那似乎不太好……”
“咳,算了算了,不管凶不凶,我都认了她这个小妹妹,谁让她是你朋友呢?对吧?”
“对了大哥,我也想跟她交朋友,你看怎么样?”
上官仲景的嘴里,永远能问出十万个问题。
问题不难回答,但却让人懒得开口。
——怎么样?
——我看不怎么样。
上官子越在心里默默应了句,便听到门外有脚步声。
不多久,婢女的声音响起:“少主,庄主和夫人让您过去一趟。”
上官子越一听,顿感轻松。
相较于疏离又别扭的父母,眼前这两个弟弟更让人头疼。
起身拿出自己带回来的两个包袱,分别从中翻出两包紫皮糖和两包水果干,丢给了上官清之和上官仲景。
“走了。”
他清冷丢下一句话,重新扎好包袱,背着就出了门。
上官仲景最是黏人,但眼下也顾不得跟上,急吼吼品尝起紫皮糖。
——嘿,好吃!
——大哥给我带的呢,大哥真好。
——大哥的爱甜滋滋~
上官清之到底跟上官仲景不一样。
他脑子没那么简单,至今还沉浸在上官子越的话中。
【她虽不到四岁,但如今的武功却能跟玉兔不相上下。】
短短的一句话,对于上官清之来说,确实一个不小的冲击。
因为在这世上,他从未见过有人像他大哥这样,小小年纪便习得一身好功夫!
虽说玉兔的武功跟他家大哥还差得远,但在江湖之中,却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否则,如何能当得了他家大哥的左膀右臂?
如今一个不到四岁的小丫头,竟能跟玉兔不相上下,这如何能让上官清之不震惊?
更何况,撇开天分不说,习武本就是一件很苦的事情。
他家大哥之所以能有今日的身手,除去天分和祖父传授的神功外,还有多年如一日的刻苦训练。
蜀国皇室的那个小郡主才四岁不到,又是个姑娘家,也如此能吃苦吗?
上官清扪心自问。
哪怕让他重活一次,获得一个健康的身体,他也未必能在现在这个年纪,就能跟玉兔打个平手,更何况四岁不到?
想到此,上官清之竟对那尚未蒙面的小郡主,生了钦佩之心!
……
云巅院。
上官轩和温眉看着又长高了不少的儿子,心里五味杂陈。
大儿子从去年年后下山至今,已经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来,除了偶尔会有几封书信回来,他们之间并没有其他联系。
就连儿子身边发生了什么事情,也都是通过灵剑山眼线的嘴才能得知。
当然。
上官轩和温眉也知道,上官子越渐渐长大了。
他们能从眼线那里得到的消息,都是上官子越愿意让他们知道的。
若是上官子越真心想瞒,他们这两个深居简出的人就算本事儿再大,也不可能事事都知晓得彻底。
就好比现在,他们实在惊讶。
这一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
竟能让素来清冷孤傲,惜字如金的大儿子,像一个卖货郎一样跟他们介绍着自己带回来的小东西!
是的。
他们的大儿子带了两个包袱过来。
那两个包袱鼓鼓的,装了不少东西。
他请完安后,便开始将包袱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往外掏。M.bIqùlu.ΝěT
每掏出一样,还不忘让他们俩品尝一番。
什么压缩饼干,水果干。
什么话梅干,杨梅干,芒果干?
什么椰子糖,紫皮糖?
都是从未吃过的口味,但还怪好吃的。
就连素来不爱吃小零嘴的他们,在每样品尝了一小块后,都觉得上官子越带回来的数量太少了。
每样就一小包,都没有拳头大,恐怕不经吃。
还有什么暖暖杯,香皂,洗发水,也都是他们从未见过的宝贝儿。
哦。
还有一个圆圆的大甜瓜。
只见上官子越右手一抬,隔空将花厅内的一把匕首取来。
手起刀落了好几下,快速将大甜瓜劈成了十来片。
“爹爹,娘,请吃。”
上官子越一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没少吃瓜。
可温眉却很想告诉他,那把匕首,她前几天刚用过。
用来杀了一个存了异心的婢女……
但这话她不能说啊。
不仅是因为儿子已经将红红的大甜瓜递到了自己和夫君的手里,更因为素来爱干净的儿子,已经率先吃起了大甜瓜!
怎么办?
温眉看向自己的夫君。
上官轩却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跟着上官子越一起啃着甜瓜。
能怎么办?
吃呗。
不就是拿见过人血的匕首开了个瓜吗?
这算什么事儿?
他年轻时外出历练,也没少拿杀过人的剑切肉吃。
反正爱干净的人又不是他,没什么可怕的。
自己吃就算了,还不忘叫上温眉:“吃吧,很甜。”
温眉:“……”
看着完全跟个没事儿人一样的男人,心里颇为无奈。
夫妻多年,她如何能不了解上官轩在想什么?
可她担心的是这瓜能不能吃吗?
是心里头害怕吗?
她在意的,是自己的儿子啊!
她家儿子连衣服上沾点灰都会浑身不自在。
若是让他知道,那把被他用来切瓜的匕首前几天才切过人……
算了。
那就别让他知道吧。
温眉想着,也轻轻咬了一口手中的瓜。
很甜。
清凉可口。
水分也多。
不愧叫大甜瓜。
上官轩最先吃完瓜,开口问道:“你从哪里弄来这么些稀罕玩意儿?又是蜀国逍遥王府给的?”
没办法啊。
大儿子性子冷清孤傲,鲜少与人有交集。
因此,去年那突然冒出来的逍遥王府,便让上官轩夫妇记到了现在。
一看到上官子越又带了东西回来,下意识就联想到逍遥王府。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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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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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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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9章 那把匕首切过人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