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景已经被季先生给护送到了国外去了。”
陈年轻哼了一声,“老东西还真是护着这个成景呀!看样子是不是要把他认成干儿子呀!”陈年又随意的问了鹿可可一句,“他现在有多少个儿子了?”
鹿可可尴尬的笑了笑,“这个……目前应该是有四个吧!”
……
城市里的雾霾指数正在一天天的上涨着,莫流从未想到过,这个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一片未被现代化污染过的净土。这里叫兰青,位于华夏大地上的最北端。之所以把这里称为兰青,是因为这里有风吹草低现牛羊的青青草原,除此之外这里还有巍峨高耸连绵不绝的兰花山。青青草原的由来是由于这里的草特别的鲜美,颜色特别的青葱,牛马羊群都喜欢到这里来吃草。而兰花山,顾名思义,这座山脉上长满了各式各样的兰花,是国家一级保护地。兰花山的山顶常年积雪,可是山上的兰花却丝毫不受寒冷的影响,尽管娇小,却依旧坚强的活着,还活得特别的美丽。
佘望那一天把莫流带走后,就来到了这里。由于这里离C市特别特别的远,而且交通极不发达,所以即使陈年再神通广大,也猜不到他们来到了这里。而为什么佘望会把莫流带到这里来呢?
因为佘望的义父正是住在这兰青山上的隐居高人,而莫流要找的戒指,由于当年的佘望太小,就交给他的义父来替他保存了。
莫流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刚到的时候,佘望的车一路驶过茫茫的绿色草原,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一切就如仙境一般,看得莫流心旷神怡的,此前所有的烦恼都消失了。莫流终于体会到一句话的含义,那就是为什么人是属于自然的。只有回到自然之中,人类才真正的找回自我。没有约束,没有烦恼,就好像自己可以随意的在天地之间自由翱翔一样。
佘望把车子一直开到了山脚下,再往上的路就只能步行了。
佘望抬头看了看那条不太清晰的上山小路,问莫流,“你可以吗?”
“当然,我体力也很好的。你忘记了,初二时候的那场登山大赛,我可是第一名呢!”
看见莫流这样开心的笑容,佘望也很开心。他终于懂得,为何再见莫流的时候,感觉到她连笑都是苦涩的了。佘望不介意莫流的那些事情,因为他知道,若不是生活所迫,被逼无奈,莫流是绝对不会答应陈年那样荒唐的威胁的。因为了解,所以宽容。
佘望的爱情信条是,既然选择爱了,那就要全心全意的去爱她,无论她的美丽还是丑陋,都应该去接受。人无完人,她不可能是一个神,在生命的长河中,肯定会走错很多路,做错很多事,既然爱她,就要对她宽容。佘望现在不求莫流能对他的爱有多少回应,只希望她能健康幸福快乐,只要能够陪在莫流的身边,佘望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义父一个人住在这里,不会觉得孤单吗?”走到半路的时候,莫流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她还没有跟佘望好好的了解一下他的义父呢!
“义父呀!他一点都不孤单的,他一个人养了很多的小动物来陪着他呢!”
兰青山有些陡,为了增大摩擦力,佘望和莫流两个人相互搀扶着,并且都拄着一个捡的木棍。在一个小坡处,莫流没踩稳,差点滑了下去,是佘望及时的拽住了她。
“小心点……”佘望怕莫流再不小心滑倒,他干脆就直接牵着莫流的手了。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佘望的义父早就已经等候在那里了。是一个很矮的老头,光头,眉毛和胡子都白了,还都留得可长了。莫流想笑,这一把山羊胡子还有那两条飘荡着的白眉毛,还真是滑稽的可爱。不过,在老人家面前笑出来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莫流就硬生生的把它给憋了回去,只是在端庄的笑不露齿的浅笑着。
老人家很有深意的盯着佘望和莫流紧握着的手看,弄得莫流的脸又红了,她企图挣开佘望,却被死死的抓着。
“义父,您好。”
莫流及其礼貌的问着好,在莫家生活了二十多年,爸爸别的本领没学到,但是待人接物的礼貌却是学了个透。莫流想,既然这是佘望的义父,自己又与佘望同岁,也应该以义父来叫他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