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一边静待夜色降临,以便更好地进入他家中看看——要知道像下午那位莫哈德太太这种非常空闲的中年家庭主妇,他们对邻居家的一举一动了如指掌,若是在白天两个大男人溜进她隔壁的考姆伦先生家,她绝不会无所察觉。但是傍晚就不同了,她开始忙于烹饪,要为她只会坐在沙发上看报的丈夫和两个长着青春痘的儿子做晚餐,这时候她忙得焦头烂额,没工夫去关注昏暗的屋外有什么动静。

莱斯特和路易在考姆伦家中几乎一无所获。当然,他们确认了考姆伦拿走了一些换洗衣服和相关证件,也开走了他的车。但是这些事情压根不用进来也能知道。

路易拉开一个又一个抽屉,试图找到这个疑似做贼心虚的神父到底藏了什么秘密,但是什么都没有,没有日记,没有剪报,什么也没有,书柜和抽屉里只有一些宗教书籍,还有一些谁家也会有的文学著作,比如但丁的《神曲》或者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他不会留下那些东西等着被发现的,”在注意到路易手头上的动作时,莱斯特提醒道,“即使真的有的话。”

“他会带着走吗?”

“可能,如果那些东西他不舍得毁掉的话,如果是我,一把火烧了最安全。”

莱斯特在做的则是搜寻一间又一间房间,试图找到暗格或者什么隐藏空间,即使里面什么也没有,这些地方的存在本身就能够说明问题。但是他也铩羽而归。

最后他们俩无奈地背靠背坐在客厅的地毯上。

“这个男人比我们想象中的难搞太多了,”莱斯特说,“他不用网络,克劳迪亚的能力就被束缚了百分之七十;他跟你说话的时候也毫无破绽,我们反复听了几遍那段录音,也只是找到了那么几个不足以称为证据的破绽。”

“他完全可以说是主的旨意,这世界上没有谁比他再有资格把一切都推给主了。”

“路易,这就是你的主选择的代言人?在他需要的时候,主就成了他的借口,多么好的替罪羊。”

“莱斯特”

“他用几十年经营了良好的口碑,就克劳迪亚给我们的资料来看,有无数人折服于他的人格魅力。”

“他们像凡纳那样变得非常虔诚。”

“是的,从此他们成了狂信徒,但是,”莱斯特补充,“我甚至分不清他们到底是天主的信徒,还是考姆伦的。”

“”

“考姆伦厉害在什么地方呢?他从不歪曲教义,他并不是那些扭曲宗教教义的邪教长老,他就是用正经的宗教话术来驯服他的信徒们。”

“记得吗?”路易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克劳迪亚的资料里提到,他读书的时候似乎参加过心理学的社团,但是很短期,只有一个来月。”

“我记得。”

“他加入了很多社团,文学,宗教,历史,甚至手工制作,时间都长得多,一开始这个没引起我的注意,我本以为他加入后不感兴趣就退出来。”

“又或者,”莱斯特试着提出那个可怕的猜想,“他是学习得太快,开始觉得社团里的内容太肤浅无聊呢?”

“进而改为自学?”

“所以我们对此一无所知”

“”顿了一会,路易说,“其实他原本无懈可击。”

“但是他的逃跑已经说明了问题。”

“他是不是预料到我们会再去找他?”

“我猜是的,也许从你找上门的那一刻开始他就已经惴惴不安,虽然你还什么都不知道;他所谓的发病,十有八九也是刻意为之。”

“他心虚了。”

“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

“他为什么心虚?”

“不知道。”莱斯特说,“但是

,路易”

金发男人侧过头,叹了口气,又说,“他一定做了什么让他不敢再面对你的事情。虽然我们还没有办法确定他在凡纳的死当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预感并不好。”

如果路易对莱斯特的职业生涯再熟悉一点,他就会知道,这个叫“吸血鬼”的顶级杀手,除了拥有令人闻风丧胆的杀人技术,还拥有匪夷所思的精准直觉。他几乎是靠这两样吃饭的,而后者甚至帮助他逃过了几次大劫,完成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而现在,莱斯特的预感岂止是不好,他甚至已经把事情的脉络猜了个大概,但是没有详细查证之前,他一个字也不敢跟路易说出来。

莱斯特背对着路易,看不见路易的表情,只听到略微有点不平稳的喘息声。他的预感再次浮现,这次是关于路易的。

他开始觉得,路易也已经对事情有了一个非常模糊的猜想,虽然朦胧得像大爆炸之前的宇宙,甚至可能只是有那么一点儿说不上怎么形容的坏念头,但他想到了。

半晌,路易低低的声音才从空气中传来:“我知道莱斯特。”

莱斯特把头仰起来,靠在路易的后脑勺上,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这时,他们俩的手机同时亮起了荧光。

考姆伦神父是在星期三上午开着他那辆老雪佛兰离开约克市的。

他把手机留在家里,电话转接成语音信箱,只带了证件、衣服还有全部现金离开。

他开着雪佛兰,沿着公路一路往西边开,开了大概两百公里后,他把车停靠在一个长途巴士站点边上,拎着行李袋走进了公共厕所。

在他重新走出来时,他的外貌已经不是那个慈眉善目的老神父了。他现在是光头,剃掉了胡子,摘掉了眼镜,戴上一副墨镜。他穿着一件发黄破旧的砖红色T恤,外面套着深咖啡色的皮质马甲,裤子换成了一条旧牛仔裤,为了让它更脏,他还把它在外头的地上滚了滚。他带着一顶做旧风格的皮质棕色牛仔帽,鞋子是一双添柏岚的牛皮黄靴。他的脖子上多了一块刺青,手上戴上了几个款式粗犷的银戒指。

当然,他的嘴里多了一块口香糖。

他用这副打扮把那辆老雪佛兰低价卖给了巴士站点杂货铺的老板,换到了几百块钱。他把这些钱也分成几部分,一部分塞在鞋子里,一部分是裤兜,还有一部分是内裤里。

接着,他随便买了一张车票,在半小时后坐上了一辆不知道开往何方的长途大巴。

查理·考姆伦在一周之后的中午到达距离约克市已经有两个州的石头城。

石头城是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几十年前的重工业贸易非常发达,后来随着环境恶化和产业转移渐渐破落,现在人烟稀少,旅馆什么的倒是多了起来。因为它变成了公路旅行的热点,多数过路旅客会选择在这里停留休憩,加个油,买点吃的,或者睡一觉。

被选址发展重工业,意味着它的自然景观乏善可陈,没有什么保护的必要。它既没有那种植被葱茏的野生森林,也没有怪异崎岖的山脉,更没有波澜壮阔的河流,除了黄色的土沙,它就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和荆棘而已。因此,政府也就得过且过,完全没有发展旅游业的打算。

这里的居民们作风彪悍,小镇酒吧时常发生流血斗殴事件,当地政府对此非常头疼,比起那个费劲儿不讨好的旅游城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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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访吸血鬼同人)[莱路现代AU]猩红世界+番外 第36章 - 墨韵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