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想要发财的查尔斯·庞兹

1882 年,查尔斯·庞兹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犹太家庭,他的外祖父是受人尊重的法官,而父亲只是一个邮递员。母亲对他期许极高,希望儿子也能成为一名法官,步入上流社会,重振家族荣耀。于是,家里倾尽全力把他送进贵族子弟云集的罗马大学学习。虽然他的家庭条件无法与真正的贵族子弟相比,但他花钱大手大脚,过着极其奢华的大学生活。有句话说得好:「圈子不同,不必强融。」在大学,他没有学到真本事,却沦为一个花花公子,并且彻底断送了学业。

但母亲依然对他充满希望。其实,我们不能认为这是母亲的一厢情愿,实事求是地讲,查尔斯·庞兹是一个极为聪明的人。见多识广的叔叔见他在意大利也不学好,就对他说:「你去美国发展吧。」然后给他描述了一个梦想天堂——「美国遍地是黄金,街道都是用黄金铺的,你要做的就是弯腰把黄金捡起来。」庞兹一听,眼睛都亮了。看来,他叔叔是一个更大的忽悠,他们家族有着悠久的忽悠传统。

在叔叔的鼓动和母亲的祝福下 年,21 岁的庞兹带着 200 美元登上开往美国的大船。他穿着由意大利制造的、昂贵的西装和皮鞋,雇了两个小弟拿行李,在一群想去美国捞金的寒酸乘客中格外引人注目。看起来,他根本不像一个急需用赚钱来证明自己的年轻人,而像一个在悠闲旅行的富二代。他的这身华丽的派头引起了几个不怀好意的人的注意,他们组了一个赌局拉他进来玩,联起手来骗他。当他下船的时候,口袋里只剩下 2.5 美元了。虽然他身无分文,却有着成为百万富翁的雄心壮志。但是,从踏上美国土地的那一刻起,他的兴奋劲儿就消退了。地上根本没有黄金等着他去捡,放眼望去,码头上一片黑乎乎的稀泥。

比身无分文更糟糕的是,庞兹不会讲英语,他的意大利语和在大学里学的其他小语种语言也派不上用场,过去接受的教育在这里也一无所用。正因为如此,他没办法找到一份坐在办公室里的体面工作。在美国,他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饿肚子的感觉。为了谋生,他什么工作都做,从杂货店店员到餐馆跑堂,从维修工到推销员……在到达美国的头四年时间里,他一直做着自己厌恶的工作。他的薪水寥寥无几,交完房租,随完同事结婚的份子钱,基本上就是「月光族」了。他的事业没有任何起色,他只是在活着。唯一的进步是,他的英语水平提高了。

此时的庞兹还不是一个骗子,只是一个如你我一样迷茫的年轻人。

他成了名副其实的「美漂」,在匹兹堡、纽约、帕特森、纽黑文、普罗维登斯之间游荡,寻找机会,有时乘火车,有时徒步,居无定所。

1907 年,他来到加拿大蒙特利尔时,身上只有 1 美元。奋斗了四年,咋还越奋斗钱越少了呢?

这一次,他幸运地成为一家意大利银行的职员,终于从蓝领成为白领。但这个倒霉孩子的运气依然很差,就在他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这家银行因挪用储户资金破产,老板扎罗斯跑路了,他又失去了收入。但银行老板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板信任他,将妻女托付给他照顾,他却喜欢上了老板的女儿。因为这个事情,他还和一个哥们儿争风吃醋,最后被那个人陷害。不久以后,庞兹就以伪造支票的罪名被捕,一头雾水的他迷迷糊糊地就被警察抓走关押起来了。

看守所里蛆虫横行,污秽不堪,一想到不知要在这种地方待多久,他想死的心都有了。心灰意冷的他一言不发,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地面,把手里的一块毛巾撕成一片一片。狱友以为遇到神经病了,怕他半夜突然发作掐死自己,吓得报警,不敢跟他住在一间屋子里。于是,他被转移到环境较好的看守所医院,这里比看守所的环境好多了。为了能在医院多待几天,他每天都装疯卖傻,赖在那里。终于等到审判日,他以为自己能洗刷冤屈,重获自由了。但是在法庭上,法院安排的律师间接替他认了罪,他连为自己辩论的机会都没有就稀里糊涂地被判了三年徒刑。这也是他第一次感受到法律的不确定性。

在监狱里,庞兹的第一份工作是敲石头,把大石块敲成小石头。不要以为财政饭那么好吃,监狱又不是疗养院。每天工作七八个小时(竟然不是「996」,还算是人道),就是太过重复,比较枯燥。庞兹坚持下来了,一口气干了三个月。他计算过,他敲碎的石块可以铺满整个黄石公园。他说如果让他干得再久一点儿,他能把监狱所在的省弄得比松饼还要平整!

后来,庞兹的能力得到监狱狱警的认可,他被转到监狱铁匠铺里当记录员,之后又去了首席工程师的办公室,最后被调到监狱长办公室。至此,除了出狱,他已经没有升职空间了。

你看看他是不是人才?到哪里都能脱颖而出。作为监狱长的帮手,他可以无须警卫陪同出入监狱的任何场合,也有权和其他囚犯聊天。就这样,庞兹认识了一个银行家狱友,他从对方那里学到一些金融知识和技能,并明白了自己之所以被关进监狱,全拜他的情敌哥们儿所赐。

这个时候,他才如梦初醒。

三年后,他因表现良好,提前获释。但是一个有案底的人重返社会是不容易的,没有人敢雇佣他。庞兹自知无法在加拿大立足,决心重返美国大展身手。此时他口袋里只有 5 美元。

不料,在返回美国的路上,他又惹上「非法移民」的麻烦。他就是因为嘴贱话多,给几个非法移民做了翻译,就被认为参与了集体作案,于是又被判入狱两年,真是一个倒霉孩子。

有意思的是,在他开始亚特兰大的监狱生活前,几名检察官把同批入狱的人带到一间酒吧进行最后的狂欢。到了亚特兰大的监狱之后,他发现,在这里坐牢实在是太舒适了,和之前的监狱有着天壤之别。因为这所监狱里关的要么是政客,要么是有钱人。也许这个城市的领导考虑到自己未来的归宿会是这里,所以是按照酒店标准修建这个监狱的。因为有了之前坐监狱的「成功经验」,他在这里如鱼得水,很快混到了一个轻松的工作——在邮件办公室做职员。顺便说一句,他的顶头上司就是监狱长。

故事发展到这里,就有点儿像《肖申克的救赎》了。

除了做些杂事,监狱收到其他语言的信件的时候,他还负责将其翻译成英语,俨然是一个监狱里的小霸王学习机,干啥都行。

慢慢地,庞兹在监狱里开始了自由生活,假日不用待在牢房里,可以和其他职员一起抽烟、下棋、闲扯。庞兹认识了一个叫查尔斯·摩尔斯的狱友,此人在入狱前和华尔街上的大人物交往甚密,据说一家知名轮船公司为了救他出狱已经花了上百万美元。

摩尔斯是个社交能手,精通华尔街的资金运作手法,很会赚钱。据说他还控制着纽约冰块生意,垄断了船运行业,买下了 12 家银行,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富翁。摩尔斯和庞兹关系不错,他经常对庞兹讲华尔街的各种秘闻和套路,这让庞兹受益匪浅。

有一天,摩尔斯走进监狱长办公室,希望监狱长帮他给他的经纪人发一封密电,监狱长反复掂量后答应了这一请求。几天之后,摩尔斯再次出现在监狱长办公室,递给对方一张 2000 美元的支票,说:「这是给您的,是您允许我发出那封密电的分红。」

后来,摩尔斯重金聘请最好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指导他如何装病,然后宣称他患上怪病。在律师的运作下,本该服刑 15 年的摩尔斯只在监狱里待了两年多,就被时任美国总统塔夫脱特赦。

庞兹由此得到启发:有钱能使鬼推磨,美国的司法对有钱人更加慷慨、友善。

庞兹在亚特兰大监狱服满了刑期,但因为交不起 500 美元的罚款,不得不多待了一个月。1912 年 7 月,庞兹刑满释放,幸运的是,他没有被驱逐出境。

他连夜跳上火车离开亚特兰大,前往美国西部马萨诸塞州布罗克顿。为什么去西部?也许是响应国家「到西部去,年轻人,到西部去」的号召。布罗克顿是一座因采矿而兴起的城市,聚集着很多意大利人,庞兹认为自己娴熟的英语会有用武之地。在这里,他有时充当翻译,有时兼职图书管理员,偶尔也会在矿区医院当护士照顾受伤矿工,靠这些零工勉强度日。

布罗克顿的生活并不无聊,洗礼、婚礼和各种庆祝活动让这里比大城市还要热闹。整个矿区就像一个快乐的大家庭,让他感受到久违的亲情和友情,让他有了归属感和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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