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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老死不相往来最好

这话没假!

当初江日月要把天都1号送给天王大统帅表示衷心,而天帅虽然喜欢,却不愿意收这份厚礼。

他就让神龙申请了一笔钱,把天都1号买下了。

天王大统帅为国为民不知奉献多少,任何一次出任务带回来的都是几百几千亿美元的利益。

甚至,带来的国际效益不能用钱去衡量。

所以,他是龙国唯一一个能随便动用国库的人。

这是天帅独享的殊荣,买下天都1号对他来说,不过是件小事。

只不过,这番话,没有办法得到郑希娜和她父母的认同。

只有何宝宝,小脸熠熠生辉地看着老父亲,握紧两只小拳头,用力鼓劲。

“粑粑,我是相信你的,你千万不要灰心丧气,也不要因为别人不信你,就自我否定,你是最棒的粑粑。”

何天子眉开眼笑,一把搂住小宝贝,在她鼻子上一点:“还是我女儿懂我。”

大家气得纷纷翻倒。

就在这时,萧美庆的手机响了。

她拿来一看,顿时脸色一变,有些厌恶地把手机丢到一边。

“我姐打电话给我,这都几年没联系了,不会是收到什么风声,想来问情况吧?我才懒得理。”

郑东洋抓过手机,看了看屏幕,也把它丢到一边,脸上同样有难以掩饰的厌恶。

“对,不要接这个电话,我们不跟萧美华有任何接触,老死不相往来最好。”

何天子坐到郑希娜旁边,用手肘轻轻捅了捅她,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记得你妈好像是有个姐姐,怎么搞得这么水火不相容?”

郑希娜叹气,摇摇头说:“不提也罢,用不着去想起的人,就不要去想起。”

她脸上同样蒙上一层阴霾。

萧美庆开口:“既然天子想知道,就跟他说,毕竟是一家人,让他知道我这姐姐的嘴脸有多无耻。”

她跟郑东洋就你一言我一语说了起来。

郑家姐妹都是天都市下属明里县一个小乡村的。

当年,萧美庆勤学苦干,考上大学后,勤工俭学,甚至读到了硕士研究生毕业。

接着,就进入了沈家公司工作,跟郑东洋一见钟情、两相情愿、三生有幸、决定四季共度。

就这么走在了一起。

而萧美华初中毕业,就没再读书,留在镇上打工。

后来,看到妹妹在市里混得不错,就跑来投奔她。

在萧美庆和郑东洋的帮助下,给她找了份不错的工作。

而萧美华好吃懒做,又好高骛远,不管长相和能力都比妹妹差了不少,却一心想学她抱上富二代的腿,嫁入富家做阔太太。

这自然只能通过郑东洋和萧美庆的关系,结果却搞出不少笑话。

毕竟,哪有富二代会喜欢这种三分粗俗七分刻薄的女子,把她玩了几次,就丢到了一边。

萧美华心里越来越不平衡,就起了歪心思。

有一晚,她把自己搞得浓妆艳抹,到处露大腿,想去勾搭郑东洋。

咱抱不了富二代的大腿,就把郑东洋从妹妹手里抢过来得了。

郑东洋对萧美庆情深意重,厉声训斥了郑美华,还当场把妻子叫来。

接着,两夫妇就把寄宿在他们家的萧美华赶走了。

后来,做姐姐的哭哭啼啼求饶。

萧美庆心中一软,跟丈夫一合计,干脆拿给她一百万,让她回乡镇里做点小生意。

这个萧美华说到底,还是有点本事的,就在镇上开了家服装店。

一来二去,还把一个村长勾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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