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忍着,我拔出来。”
他道。
阿笛捂住自己的腿,惊恐地问:“有多疼,会不会死?”
他转脸一笑:“你不是不怕死么?”
“不怕是不怕,可是我怕疼。”
“疼也没办法,这地方蚂蟥多,我让你当心点了。”
她往他的腿上看,什么也没有,奇道:“它们怎么不咬你?”
“我皮糙肉厚,与你细皮嫩肉的不同,它们咬不动。”
他取出一柄小刀,搁在火上烘烤,微微发烫时,他一手捏刀,另一只手捏住蚂蟥的尾部,这东西的头已经钻进肉里去,吸住了,单手拔出来非常困难。
阿笛最是怕这种软虫子,侧过脸不看,只感觉他的手在自己腿上往外拔东西,那东西咬的她好疼,忽然又有利器剜肉,她咬唇差点没叫出来。
“好了,拿火一烤它就彻底死了。”
崔兰溪把蚂蟥丢进火堆里,小小的“砰”了一声,那东西炸成了无数块,血红色的肉立刻被大火烧干殆尽。
她腿上留下了一个洞眼,汩汩地往外流血。
“疼么?”
他问。
“嗯,可疼了。”
她用手指沾血闻了闻,一股子腥味,这味道很令人心烦。
崔兰溪俯下身,用唇将她腿上的洞眼里的余血吸出来,她面红耳赤,看着自己薄薄的亵裤,雪色的肌肤,有种羞耻感罩住了她的脑袋。
现在只感觉头晕目沉,不知身在何处。
他将嘴里的血吐在地上,这里没有清水漱口,他拿手背一擦,也不嫌弃,道:“没事了,等雨停,本王背你走,蚂蟥不敢再咬你的。”
“嗯……”
她垂着头闷闷地回应他。
崔兰溪坐在她对面,瞧她的模样,知道她是不愿意嫁给自己的,他心内黯然,转头见外边雨势已停,便道:“咱们走罢。”
灭了山洞中的火,举着个火把,他背着她继续赶路。
森林中的道路泥泞难走,地上多蚂蟥,阿笛让他用外衣把鞋子和腿包裹起来,不能接触到地面或是植物,蚂蟥会依附在植物的叶子上,碰到人畜便吸上去,一直吸饱了再掉下来,或是钻进皮肉,再也不出来。
阿笛出门几日,未吃过饱饭,今儿一日都没有进食,非常饿,她对公子说:“在家万般好,出门一日难,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咱们王府虽然房子破了一点,可是住起来很舒服,冬暖夏凉,地上铺了江石,防潮保暖,现在我最想做的事就是躺在王府的床上喝着粥,吃着馒头或者包子……”
他笑道:“怎么不想着吃点好的,燕窝鱼翅之类。”
“寻常的人家哪里吃得起那些,给我碗粥,来两个大白馒头就够了,我的愿望很容易实现。”
“王府又不是寻常的人家,你大可以多想想,想要什么,回去就买,不怕费银子。”
她想来想去,还是喜欢最简单的饭食,他也没办法了。
走了半夜,远远听见前头有人声,他们碰到了姬府和韩府的小厮,他背着人攀上高树,从树木之间蹿行,避开了人群,回到姬府时,让阿笛下来,佯装成她自己走回来的样子,他先回房去。
阿笛走到姬府的厅堂,下人见她回来,忙去禀报,姬老爷和韩公子见她安好无事,皆是放心了。
阿笛认真看了一眼韩柒拾,说:“韩公子好面熟,咱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苍白的脸上露出笑意:“在下的确去过沈府,估计是见过的,不知沈掌事是哪位夫人生的公子?”
“我?”
她一身狼狈,目光炯炯,笑眯眯地答:“是大夫人呐,你应该对我有些印象罢。”
“嗯?大夫人?”
韩柒拾若有所悟,目光陡然一变,将她从头看到脚,不可思议道:“难道你是沈大小姐?”
世上怎会有这般奇妙的缘分,他记忆中磨灭不去的人,重新出现在他眼前。
浑身脏兮兮的少年人,油头垢面,唯余那双眼眸清澈如水,飘着悠悠淡淡的云彩,望着他心底十分慰贴。
她一人在角落里喝闷酒,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便是用的这双美丽的眼睛。
韩柒拾立刻后退一步,拱手道:“在下莽撞了沈小姐。”
她背着手道:“没有,是我没有自报家门,在森林中忽然想起来,咱们好像见过面的,那时候我也没问你叫什么,想不到你也记得我。”
他抬起头来,带着一丝欣喜道:“有缘在这里见面,真的很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