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熬了几个通宵,双目赤红,捧出一袭华贵的镶金嵌银的嫁衣,崔兰溪盯着这袭嫁衣,似是一捧珍宝,一辈子就见这一回,他不舍得挪开眼,良久才吩咐阿笛:“快去穿上试试。”
阿笛接过嫁衣,这才晓得嫁衣足有十余斤重,沉甸甸的,加上凤冠,一身行头得三十多斤,成亲那日不得压垮了她的小身板。
李氏随她入屋,伺候她换上嫁衣,系了盘扣,绑上金丝边的腰封,勒得她喘不上气。
“嫂子,松一点,我要憋死了。”
“呸呸,成亲的大喜日子,怎么可以说死这样的字眼,晦气,可别胡说了。腰封就得勒一点,到那一日,你不仅要勒得紧紧的,还不能吃东西,水也不准喝,乖乖地在屋里坐着,更不能解手,俗语有言,肥水不流外人田……”
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还真没听过不能吃饭喝水解手之事,李氏说了许多注意的事项,阿笛愣神:“那我不得饿……昏过去。”
“死”那个字她没说,她也嫌晦气。
“傻姑娘,头天晚上多吃点,吃的饱饱的,第二天怎么着也得顶住,一辈子就这一回,有什么不能忍的。”
“嗯,也是。”
她对着屋子新买的铜镜照着,红衣衬得脸色如雪般白净透亮,她拿手摸着脸上的伤疤,幽幽叹气:“这样做新娘子,太难看了。”
李氏拿她脸上的那道疤无法,宽慰:“你相公不嫌弃就好了。”
她朝门边看去,崔兰溪应当不嫌弃这张脸罢。
崔兰溪在门外候了一会,手上拿了把小筷子,另一只手握着一片燕窝,小心地将燕窝里的毛挑出来,丢到小盘里。
燕窝薄,燕毛又细,极其难以看出,他耐心足,眼力也好,这一会,已经挑了小半盘。
阿笛穿着嫁衣走出来,他扭头看过去,被这如血的红色吸引住,眼前一亮,只见她笑面如花,唇红齿白,眼波明亮,他放下手中的东西,推着轮椅过去道:“好看。”
嫁衣上盘着龙凤、蝴蝶、百花,李氏手巧,绣得极其传神,与京城的绣娘相比,不差分毫。
外头下着雨,屋内昏暗,她就像一抹艳丽的阳光,照耀着他。
“公子,你做什么呢?”
她看见了盘里的东西,问。
“燕窝里有不少绒毛,怕你喝的时候嫌弃,我先给你挑出来。”
他修长的手指握着小筷子时,小心翼翼的神情倒不像是他了。
“吃燕窝还要挑毛的么,我以前都不知道,我没怎么吃过这个东西。”
“宫里的女人都爱吃这个,据说可以驻颜美容,若是怀了身孕的人吃了,孩子长得白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