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 叮 ——
复古闹钟的机械音在奢华的卧室里回荡,雕花大床上,头发花白的男人背对着她躺着,一动不动。
戚晚小心翼翼地推了推他的肩:」沈舅舅?醒醒,你的闹钟响了。」
男人没有回应,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
她心里一紧,伸手扳过他的脸 —— 大片紫红色的尸斑爬满了他的侧脸,嘴唇红得诡异,嘴角咧开一个僵硬的笑。
戚晚猛地睁开眼睛。
空调冷气吹得她胳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额头全是冷汗。
梦里那股苦杏仁的味道好像还粘在喉咙里,散不掉。
紫红色的尸斑。
鲜红得像涂了口红的嘴唇。
平躺屈腿的姿势。
还有那个叮铃叮铃响个不停的闹铃。
十年了,这个梦跟狗皮膏药似的贴着她,每次细节都一模一样,连沈砚之手指弯曲的角度都没变过。
戚晚坐起来,抹了把脸。
高铁车厢轻微晃动着,窗外的风景唰唰往后跑。
她看了眼手机,早上七点半,还有一个小时到江城。
「美女,一个人啊?」
旁边座位伸过来个脑袋。
戚晚转头,看见一张油腻的笑脸。
男人大概三十五六岁,穿着件皱巴巴的POLO衫,手腕上戴了块仿得很假的名表。
她没吭声。
「去江城旅游?还是工作?」
男人不放弃,身子又往前凑了凑,「我对江城熟,要不给你当个导游?」
戚晚扫了他一眼。
POLO衫领口有粉底印子,不是他老婆的色号。
左手无名指有戴戒指的痕迹,但现在是空的。
裤兜鼓出一块,是钱包的形状,但边缘被什么硬物硌得有点变形——像是塞了张折叠起来的法院传票。
「不用了。」
戚晚说。「别这么冷淡嘛。」
男人笑得更开了,「交个朋友,我叫李远,做建材生意的。你看你这气质,肯定是文化人,我最欣赏——」
「你老婆知道你在外面这么搭讪吗?」戚晚打断他。
李远脸色一僵。
戚晚继续:「粉底印在领口,色号偏白,不是你老婆用的。戒指摘了,但痕迹还在,应该是出门前临时摘的吧?裤兜里那张折叠的纸,边缘硬得硌出来了,法院的传票用纸就是这种硬度。」
她顿了顿,声音平静。
「你欠了钱,被告了,老婆不知道。所以你出来散心,顺便看看能不能搭上别的女人,给自己留条后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