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牧是个极为谨慎的人,他从叶临渊手中骗来了仓洲城,然后处处提防着,先是耗完了突骑营,再是将其遣去戍边。留下的五百残兵交由林七,他还不放心,给突骑营新编了三千人马,新来的校尉是他自己的人。是个很壮实的壮汉,无论春夏秋冬此人都赤裸着上身,只着吞肩护腕,下身甲裙,熊皮裤,一双熊皮战靴。腹间腹吞兽也是熊,此人名唤熊霸。浑身上下只有俩字儿能形容。强大!
全身到处是伤疤,就连脸上也是,一道长长的伤疤从眉骨至下颚,幸得眉骨高,鼻子挺,没有伤及眼睛。上半身纵横交错的伤疤裸露在遒劲的肌肉上,右边胸口纹着怒目金刚,左边儿画着龙。
煞是威猛!
林七第一次见就喜欢上了此人,但凡这种四肢发达的,脑子都不太好使。
在别人眼里,熊霸是一头随时都会咆哮蹦来取命的熊,在林七眼里,这就是个傻憨憨,改天收买一下!
棘手的是他身边的中郎将,姓夏侯,是夏侯牧的叔叔,此人五十多岁,是个人精。林七惹不起,只能在他面前夹着尾巴做人,操练啥的一应不敢落下,叫干啥就干啥,日子很不好过,每当在营中休息,都能听到部下抱怨,怀念以前叶将军在的时候。
林七的五百骑始终格格不入,因为另外三千骑是夏侯牧的亲军。林七这一伙子,只是冲锋陷阵的马前卒。也只能庆幸现在休兵养息,不然他们指不定会死在哪一日。
对于夏侯来说,林七根本不足为虑,他也不将这五百骑放在眼里,只要听任调遣就行,没指望他们能建立功勋。现在夏侯军实力庞大,有十万大军盘踞宛城,仓洲城周边又八万大军,加上边关零零散散的少说也有二十五万之多。因此对于林七和叶临渊这些人,夏侯对他们没有半点担忧。
林七一有空就回城探望花老头,雨中雁则一有空就去百花楼。
人是一种神奇的物种,明明是群居动物,即便处在群体之中也会觉得孤单。心灵这种东西,只能得到短期的满足,大部分时间都是空虚孤寂的。
对于林七,现在的生活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有一个温暖的家,有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
但是对雨中雁来说现在的生活就是一种煎熬。每日随林七在军营里操练,枯燥乏味。回想当初仗剑走天涯的时候,多么潇洒自在。在军中雨中雁没有任何职位,就是林七的亲随。走哪跟哪,像个跟屁虫。告了假继续跟着,口袋里但凡有点饷银全都贡献给了张妈妈。
因此张妈妈甚是喜欢雨中雁,每到发饷的日子,就翘首以盼,“有钱的军爷们快来啊。”
前些日子夏侯牧来找花老头是为锻一柄剑,材料是一块很罕见的玄铁,锻打起来十分费力。花老头和四人合力小半月才将其锻打成型。如今林七告假回来自然不能放过,这小兔崽子吃了自己二十年浑身是劲儿,一有空闲就被花老头拉进锻造坊打那块铁。
林七力道惊人,锻打起来自然要比那几人快上许多。剑身烧的通红,花老头左手用火钳钳住剑身,右手抡着小锤,上身脱的精光,一身健硕的肌肉上全是伤疤,相较熊霸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旁抡着大锤的林七同样肌肉遒劲,布满伤痕,每一锤下去都溅起无数火星,场景非常好看。
稍事休息,林七一边擦汗一边问花老头:“他打这柄剑,是自己用吗?”
“不,他身边有一个高人,气息内敛,探不出深浅,那日一起来的,混在人群中就像个普通农夫。”花老头拉动风箱一边加热一边回应。
“我能打过他吗?”林七喝了碗水继续问。
“三十招之内你必败。百招之内便能取你性命!”花老头说的一本正经“有了此剑,十招便能败你,三十招取你性命!”
“那你呢?”林七继续问,在他眼里,如果花老头都打不过的人,那这天底下应该没人能打的过。
“有了此剑,除非拼上半条老命,否则绝无可能杀他!”花老头在这方面向来判断很准,也很严肃。他本身就是站在武力顶端之人,乃武朝第一神将,后被奸佞所害,家破人亡流落仓洲。
“那你现在多少招能败我?”林七有点不甘心!
“老夫一拳之力你都扛不住,谈什么招不招的,让你少去青楼就是不听!”花老头气不打一处来,一气之下将火钳扔在地上。
“那没有此剑,你能毫发无损的杀他吗?”林七换了一种方式又问,在林七眼中,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
“没有此剑,杀他易如反掌。”
“那就好办了。”林七嘴角露出诡异的微笑。
“但是没有此剑,你也不是他的对手,以后勤加练功,老夫已年过七旬,不会照顾你一辈子!”花老头又捡起火钳,继续加热。
这一把剑前前后后打了一个多月,从锻打到精雕打磨,林七都全程参与了,整把剑剑身剑柄浑然一体,通体乌黑,剑柄上雕着龙首,剑身上一条笔直的血色血槽格外刺目。剑刃闪着柔和的光,整把剑,仿佛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温润,厚重,没有一丝杀气。
林七握在手中掂了掂分量,仔细看看了长短,饶有兴趣的把玩着,“仓”的一声一剑劈开了打铁的大铁锤。气的花老头双眼瞪的滚圆,盯着林七:“你个败家玩意儿,给老子滚出去!”说完捡起地上两半铁锤砸向林七。
林七左躲右闪躲过了飞来的两半铁锤,继续挥动着手中的陨铁剑问花老头:“老头子,能不能仿一把?”
“......”花老头瞬间呆愣,仿一把,防一手?
剑匣还是当初雨中雁的那个剑匣,只是里面盛的,是另一柄剑。林七将剑匣跨在背上朝着仓洲城最大的建筑群走去。
走着走着,从巷子里走出一人,来人正是雨中雁,腰间配着一柄黑剑,悄无声息的走在林七身侧,看着林七肩上的剑匣目光中充满期待。
雨中雁一直关注着这把剑,昨晚便仔细端详过了,那时候还没打磨完毕,想来今日也就成了,晚上在百花楼过了夜,大中午起床在街边吃油条喝豆浆,喝着喝着就看到了林七。
“成了?”
“恩!”
“强吗?”
“恩!”
于是乎两人都不说话了,一起往将军府行去。
将军府很大,很气派,亭台楼阁檐牙高啄,假山置石跌水瀑布。门房一路将林七二人领进后花园,园路曲折一院儿一景,看的林七和雨中雁一整咋舌。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见过这么气派的宅子。
时值仲秋,花园里树木色彩斑斓,落叶纷飞,远处有一片湖,湖中有一座亭。亭中有三人。两人对弈,一人怀抱一把剑站立在侧。远远的就看到了林七和雨中雁,目光一直盯着林七肩头的剑匣。
“军司马快快请起,夏侯牧离了座亲自搀起林七!”一脸的亲切。让林七看了很恶心,“瘪犊子玩意儿装啥啊,一开始不让我跪不就得了!”心里面骂一骂过过瘾就行了,嘴上说出来会惹事儿的。
“月前主上定的剑,祖父已锻成,此次特来送剑!”林七恭谨的取下剑匣,双手呈上。
与之对弈之人,乃是一老者,是夏侯牧的军师,此人须发皆白,道骨仙风,大有一种世外高人的模样,此时也起身站在夏侯牧一侧,看着林七手中剑匣。
夏侯牧也不废话,打开剑匣,便见到一把乌黑的剑,剑柄剑身浑然一体,一条血红的线格外惹眼。
夏侯取出长剑把玩,仔细端详,剑刃并不刺眼,于是伸手用拇指感受剑刃,谁知轻轻一触,手指上便出现了一道伤口,伤口并不深,鲜血还未来得及流出,可见其锋利!
“好剑!可曾试过?”
“试过,打铁的大铁锤轻轻一剑便一分为二。”
“不如再试试!”说完将剑交给了一直伫立在身边的人。
此人一直双手抱剑伫立在侧,看其身形就知不凡,手上虎口处生着老茧,一看就是惯用刀剑之人。
这试剑,自然是要找林七试的,谁叫他是军司马呢。只是林七早就猜到有此一遭,所以出门没带刀,如果带着,怕是肯定要被斩断了。那人接过剑双眼看不出喜怒,仔细端详,挥动两下斩在空气中皆是破空声响。
“请军司马指教!”那人不带一点感情,双手抱拳等着林七当陪练。
“末将出门仓促,未带兵刃。”林七双手抱拳回礼,并说明情况。
“不如就用那把!”夏侯牧发话了。不是他的剑,他不心疼。
“末将惯用刀,剑法知之甚少!”
“无妨,试剑,又非比武!”
“遵命!”林七头也不回反手抽出雨中雁腰间长剑,飞身上前。惯用刀法之人,怎么可能不会用剑,拿剑当刀使就完了。两个刃还打不出一个刃的效果?
只是剑法之精妙,不似刀法之蛮横,用剑则千变万化,一招可变千招,用刀则会被限制很多。
林七也跟花老头学过剑法,虽然不能和天下绝顶剑客相比,但是剑法也是出神入化的高手。此一剑人剑合一快如闪电,对方瞳孔微缩,甩出怀中所抱之剑,缓了缓林七的速度。
一剑斩下,那半空飞来的剑连同剑鞘被林七一剑斩成四截。来势不减,继续攻向那人。
“好!”夏侯牧看的一阵痛快,此剑果然了得,林七的剑法果然精妙。
那人持剑单脚点地,身形飘出亭外,脚尖轻点湖面,飘向一块岩石,就那么站在平静的湖面之上。
这厮果然不凡,林七有些头大。
持剑脚踩亭柱弹射而出,继续杀向那人。这一次,那人不再躲闪,两人在湖面之上辗转腾挪,林七在水面上不断上下翻飞,每次落下都踩起一大片水花,然后再飞身而起。
两剑相交,声音清脆悦耳,火花如同烟花一般绚丽,叮叮当当一整响之后那人身形再次飘回亭中,举剑仔细观察,剑刃完好无损,一点痕迹不留。
林七双脚连点数下,踏水而来,跃入亭中,举起手中剑一看,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但还是被惊到了。只见剑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的缺口。
身后雨中雁一阵肉疼,早知道就不跟着来了。
“啪啪啪!”又是一阵巴掌声,夏侯牧有个坏习惯,看人打架喜欢拍手!“军司马一身武艺果然是得到了花神将的真传,将来必定不可限量。”
“主公谬赞了!末将自愧不如!”林七赶紧负剑行礼,实则心中忐忑不已,花老头的身世鲜为人知,夏侯一语道破,让林七内心不安。紧接着又问:“还未请教这位将军大名!”
“在下一介武夫,龙无尘,见过军司马!”
夏侯牧能成事,大部分原因都在龙家,龙家年轻一代兄弟三人皆在夏侯账下,一人去了边关,龙九,那个是龙家最小的兄弟,玩世不恭,被送去边关历练。
剩下两人一人龙五,乃是账下大将,一人龙萧,是夏侯身边的谋士,这龙无尘,估计是龙家叔伯辈。反正林七是没听过。
林七将剑还给雨中雁,雨中雁一阵肉疼,看着变了形的剑,都无法入鞘,只好提在手上。
夏侯牧此人可谓是心细如发,看了一眼雨中雁,紧接着道:“前些日有幸得见雨大侠的剑术,在下钦佩不已,如此英雄人物不能埋没。不知雨大侠可愿任军侯一职?”一番话说的雨中雁心中美滋滋的,军侯啥的不稀罕,关键是有钱了。可以去百花楼找小姐姐了。
“末将谢过主公,定不负主公!”雨中雁有样学样,学着林七的模样单膝跪地领命谢恩。
待得二人退远了,那老者才道“此二人,皆有万夫不挡之勇。主公定要好好用才是啊!”
“雨中雁此人不足为虑,倒是这林七,背后可是花神将,神将跺跺脚,这天下都得震动,这样的人,我比你还头疼!”说完也懒得下棋,负着手大步离开了。烦!
出得将军府,雨中雁问林七:“倘若你用刀,能不能打过他!”林七想也不想:“花老头说我打不过,就算拼了命我也打不过!”说完之后,陷入沉思。
天下大势未定,决战之日怕是在五年内就会爆发。皆时真的要跟着这个心思不正的书生杀出去吗?
当初坑害三千骑,约定助仓洲解围,结果骗取了仓洲。如今遣走叶临渊,稳坐仓洲,所作所为让人心寒。
这样的主公,如何信服,如何敢把身家性命交给他。
边想边走,不多时,便到了铁匠铺,雨中雁老实巴交的找到花掌柜,将残剑交由老掌柜修复。看着残破不堪的剑,花老头长叹一声:“交过手了?”这话自然是问的林七,看着剑伤,也只有林七那个虎头虎脑的人能用成这样,拿剑当刀使,对方只是防御并未出手进攻。所有战斗的信息全都记录在残剑当中!
“恩!的确打不过,那人叫龙无尘,你可曾听说?”
“龙家的人!应该是长洲龙家!”老头说完,将残剑扔进火炉中回炉重炼。
养兵,自然是为了打仗,战后的日子过的很滋润,但是远在玄虎关的叶临渊可就苦了,身边唯一信得过的,就是中郎将孙虎,还有几个旧部将。
玄虎关距仓洲城一千二百余里,快马来回要十二日。这里除了人迹罕至,实则是一片风景绝佳之地,玄虎关位于玄虎山支脉一处山谷处,易守难攻,北接云洲,向北八百多里就是云州都城,只是山路及其难行。
叶临渊到了玄虎关后处处掣肘,两个副将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个是夏候愤,是夏侯牧的堂弟。另一个,是龙九,龙家小太保,带了一群女眷,整日醉生梦死。
无奈之下,边关大小事务一应交由夏候愤,而叶临渊,每日带着弓马渔具出去钓鱼打猎看风景。
既然被流放至此,那就苦中作乐吧。这里有山有水,飞禽走兽种类繁多,每日都能收获不少野味,一个月下来竟然胖了不少。
玄虎关之所以派重兵驻守,是因为云州有一个不安分的人,而且是个及不安分的女人,叫冷雪。
冷家也是武朝贵族,奈何族中阴盛阳衰,没有一个男丁可以肩负大任,因此率领大军的重担就交由冷雪。一路披荆斩棘,灭净了云、雷两洲的乱军,一直意图南下,叶临渊和冷雪早就是老相识了,战场上对峙了五六年。
如今一个在云州都城吃香喝辣,一个在玄虎关钓鱼打猎,眼看马上入冬了,玄虎关的日子将会越来越难过。
对于叶临渊的遭遇,冷雪早有耳闻,除了骂几句叶临渊迂腐不化是个木头脑袋之外,也无可奈何,如今取仓洲更难。
入冬的野物皮子好,很多猎户都会在冬季打一些野物贩卖皮革。云州有一个郡,叫天河郡,距玄虎关二百余里。天河郡因天河得名,流入仓洲便改了名,叫仓水。涓涓细流一路汇聚成大川,奔流人海。
这日大雪初晴,天河郡有一队猎户出山打猎,一行十几骑,雪橇干粮帐篷齐备。怕是要进山不久。
这一行不是普通猎户,其中有三名女子,其中一人便是冷雪。此去一是为了出去玩玩,这女人天生性子野,二是去玄虎关看看,如果可以,改天再抢过来,以图南下。
一行人在密林中一处空地扎了营。此处距玄虎关只有几十里,须小心谨慎。
冷雪一身白袄,身披白袍,舍马挽弓钻进了林子。身后不远处十几人隐入林间跟着。完全看不见身形。
雪后猎物足迹格外明显,冷雪顺着一条兽径小心翼翼的前行,果然,不出一炷香的功夫,在百步之外看到了三五成群的鹿群。各个膘肥体壮,正抛开雪吃雪下的枯草,不时会有几只抬起头来警觉的观察四周,一边口中咀嚼着,一边大眼睛滴溜溜的转。
冷雪在打猎方面经验丰富,摸到下风向慢慢靠近,待到鹿群进入弓箭射程,便挽弓搭箭。屏息凝神。一张美丽的小脸冻的通红,煞是可爱,双目黑白分明,透着坚毅。只听“嗖”的一声破空声响,箭未至,鹿群瞬间炸开,不见踪迹。
冷雪赶忙上前查看,射出的箭不见踪影,四下找寻后发现了血迹,看来是中了。于是循着血迹一路跟去。翻过山头,出了林子,面前是一片被上冻的湖面,血迹沿着足迹一直向湖面而去,湖面之上白茫茫一片,也有三两个雪包,估计是湖中芦苇被雪埋起来了。
那血迹,便消失在雪包之后,雪包不大,一个坟头大小的模样,刚好能藏住一只鹿的身影。
待得冷雪绕过雪包,眼前的一幕却让她目瞪口呆。
只间雪包后一个身穿蓑衣,头戴斗笠的男子,浑身是雪,那只鹿胸口处赫然插着一把匕首,直指心脏。此刻倒在血泊中。一边的竹筐里,两条肥美的湖鱼被冻的硬邦邦的。
钓鱼的人,正是叶临渊,大早上雪未停就来了,湖面上打了一个洞钓了一早上。先是听到动物的脚步声,看到一只带伤的鹿,顺手就给解决了。看看箭羽,便知来人身份,想要躲藏,看看四周白茫茫一片,往哪躲,走到哪不都是脚印。索性继续钓鱼。
四目相对,一时间两人都很讶异,不知道该说什么。“哎呦喂,这不是仓洲城的叶校尉吗,怎么有空跑我们云州来钓鱼了?”冷雪率先开口,俏脸上全是得意之色。
“在下现在是安北将军!”叶临渊听出了冷雪言语之中的挖苦之意,愤愤的回嘴。
“那将军大人不在营中坐镇,这大冷天的,跑这里钓什么鱼啊?看你这一身雪,一大早就来了吧,我看看!”说着自顾自的扒开鱼篓,里面就俩条。
“噗!”冷雪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忍住不笑,越忍越想笑,索性放开了性子“哈哈哈哈!”
惊起一片飞鸟!
“要你管!”叶临渊一把夺过鱼篓,放在身子另一侧,放到冷雪看不到的地方。
冷雪好不容易止住笑声,整了一下白袍,铺在地上坐下,就这么愣愣的盯着叶临渊,看的叶临渊一阵脸红,被这么一个好看的小姐姐盯着,很害羞的。
“男女授受不亲,你坐远点!”
“不!”
“那你别看我!”
“不!”
“你想干啥?”叶临渊很无奈,这女人,好生无礼。没羞没臊,明明还没婚嫁,这样盯着一个男子看,成何体统。
“那夏侯牧,是不是事后没有履行诺言?”冷雪一边问,一边挥挥手,林中走出两名女子。
叶临渊不说话,继续钓鱼。
“当日你就不该找他帮忙。我始终还是攻不下仓洲的。”冷雪继续说着,并叫两名女子卸下一条鹿腿,在湖中冰面上生起火堆,烤了起来。
叶临渊还是没说话,继续闷着头钓鱼。
“耗尽你的实力,还把你赶出仓洲,你能咽的下这口气?”冷雪继续刺激叶临渊。奈何叶临渊就是闷头钓鱼,不理她。
“林七那小子近来如何,为何不见他?他不是总跟着你吗?”冷雪不在提仓洲城和夏侯牧的事,转而问她的林七。这个话题,顿时让叶临渊来了兴趣,双眼放光。
“嘿!你还别说,那小子不但背叛了我,还背叛了你。”说着扔掉鱼竿转过头一副很认真的模样开始和冷雪聊起来。
“那小子,天天逛青楼不说,更是花钱走关系,留在仓洲,整日纸醉金迷,根本不敢来见你!”。叶临渊,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气的冷雪胸口起伏不定。
远在仓洲城的林七,正抱着百花楼的姑娘看雪景,这边雪来的晚,还没停,突然打了一个喷嚏。心道:“准是姓叶的那个兔崽子在说我坏话。”于是仰头大喊一句:“叶临渊你个王八蛋!”
姑娘回头,一脸诧异的看着这个傻子。
果然,玄虎关这边叶临渊也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
“他要敢来,老娘一定要阉了他!”冷雪从牙缝里蹦出狠狠的一句话后又狠狠的咬了一口鹿肉。仿佛在咬林七的肉,咬得牙齿咯咯作响。
叶临渊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此刻也抵不住鹿肉的诱惑,撕下一块,狼吞虎咽。然后从身后拿出一坛烈酒,猛灌一口,然后递给冷雪:“给,这是那兔崽子给我的,来的时候送了一大车。”
冷雪接过,差人拿来酒盏,倒了一碗,一饮而尽。
“这是人喝的吗?”
“他就送我这个,说见到你让你也尝尝!你倒是和我说说你们两个啥情况?”叶临渊知道林七和冷雪有猫腻,但是这两人当初明明是敌人。
“没情况!”冷雪不愿意透露。
起身拍拍屁股,拿起剩下的半壶烧穿肠,准备离开。
“给我留点酒,天太冷!”叶临渊见冷雪拿了自己的酒要走,不要脸的开口问她要酒。
身边一女子,拿出一个兽皮酒袋,扔给叶临渊。
三人消失在密林中,火还在燃烧,鹿肉的香味在弥漫。叶临渊仰起头灌了一口云州的酒,好生难喝!起身拔下箭羽,扛起鹿,一手掂着鱼篓往玄虎关走,喝完的空酒袋随手扔进雪堆里。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叶临渊边走边嚎着诗经,歌声难听至极,那群飞鸟刚落,再次被惊起,远处林中的冷雪也听到了。心中默默的念着“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林七,你个王八蛋!”冷雪突然一手指天大骂一句。那群飞鸟再次被惊起。
远在仓洲的林七再次打了一个喷嚏。只是这次他看着满天纷飞的雪花看的入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