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切蓝鳍金枪鱼,可不是任何厨师都可以做到旳,必须要是地位非常高的厨师,切的时候都要小心翼翼。
为什么?因为贵,没有其他原因。
就因为贵,所以才要尽可能的不要浪费,这样自然要找刀工最好的厨师,这样才能利益最大化。
蓝鳍金枪鱼的每一个部位,价格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口感也肯定不一样。
这一点绝对不能混淆了,要不然吃起来就太浪费了。
当然,越好的肉,卖的价格就越贵,对于刀工的要求就越高。
现在陈文哲他们不是在卖鱼,但是该有的谨慎,还是要有的,省的浪费了这么好的食材。
蓝鳍金枪鱼切开以后,才知道它的价格,为什么卖得这么贵。
当厨师拿起一块蓝鳍金枪鱼,准备去切的时候,陈文哲能够非常清楚的看到,金枪鱼的肉质非常有光泽。
看上去就非常的新鲜,完全不像平常所吃到的鱼类,更像是一些牛肉或者羊肉等。
当厨师一刀切下去的时候,肉质也都非常有弹性,看上去就非常有食欲。
这个鱼肉,看起来实在是太完美了。
尤其是这个颜色,让很多喜欢吃生鱼片的人,看到了口水都要流下来。
不过,这肯定不是人人都能够吃得起的。
不说其他人,就说陈文哲,他是一边听厨师介绍,一边吃。
听着厨师介绍鱼的部位,让他吃的时候,感觉吃的不是鱼肉,而是吃的钱。
这里他吃的每一块鱼肉的价格,都不是普通人能够接受的。
现切现吃,原汁原味。
这是厨师的提议,当然,陈文哲也知道最好的做法就是生吃,这样才能够吃出它的原汁原味来。
很少有人会把蓝鳍金枪鱼弄熟了以后再吃,这简直就是浪费。
吃的时候稍微蘸一点酱油,然后在上面弄一点芥末,这就是最好吃的生鱼片。
等所有人都分到了几片,陈文哲才开始继续吃。
吃一口,陈文哲忍不住就感叹一次。
再结合厨师的介绍,让他更是感觉,吃的是黄金!
生活在寒冷深海水域,使得蓝鳍金枪鱼味道鲜美,肉质的高脂肪含量,使其拥有绝佳口感。
因此蓝鳍金枪鱼也有“鱼中蓝钻”、“刺身之王”等美誉。
吃这么一口,本来以为肯定是满嘴的油脂,但是,那香味、那口感,可以让你忘记一切。
此时再想什么脂肪,满嘴油,吃油多了不好,都是虚妄,还是先吃为敬吧!
蓝鳍金枪鱼最好吃的部位,当属大肥、中肥、赤身这三个部位。
所以,除了刚开始厨师分给的最好的一块,其他的就是大肥。
这是其中最好吃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是金枪鱼身上脂肪最肥美的地方,也是价格最昂贵的部分。
看着盘子里的肉片,这大肥颜色偏粉白。
吃到嘴里,味道很鲜美,口感绝佳,可以说是入口即化。
由于人多,就算陈文哲被特殊照顾,这种大肥也没法多吃。
其实,陈文哲并不太注重口腹之欲,任何东西尝尝就算了。
所以,他也不太在意,他最注重的还是尝试。M.bIqùlu.ΝěT
尝一尝特殊的味道,每一个部位都吃一点,这样不是更好?
美食也是需要探索与发现的,这才是陈文哲的兴趣所在。
在这里吃饭的都是一些大肚汉,而且吃的绝对快。
往往分配到手,只是三两口,就全都吞下去了。
一群人就这么围着厨师,等着他投喂。
最后厨师也被催的烦了,就开始大刀阔斧的剁。
他只是大体把几个部位切割开,之后就开始放飞自我。
厨师的速度提升了,陈文哲他们就吃爽了!
仅次于大肥的中肥,脂肪适中,鲜美度和油脂感恰到好处,甘甜鲜美。
最后是比较常见的赤身部分,颜色最深,脂肪最少,口感细腻滑顺,味道有其特有的清淡,价格也相对便宜。
也只是相对便宜,这句话可一点水分都没有。
陈文哲他们是自己钓上来的,吃着也不太心疼。
如果去市场上买,或者是去大酒店吃,那价格,肯定会让你心疼。
最好吃的部分,肯定是最先被吃掉的,而剩下的一部分,没有人想全部吃掉,毕竟剩下的这些是要分给家人尝鲜的。
所以,接下来吃的就是炖肉。
蓝鳍金枪鱼的脑袋,也是有不少肉的,毕竟它的脑袋可不小。
其他的比如脖子肉,也是有不少的。
当然,这种地方的肉,就没有那种入口即化的口感了,所以炖一下,吃着会更不错。
毕竟国人的饮食习惯在这里摆着,他们还是更喜欢吃熟食。
加上金枪鱼的肉,比较像是牛肉,炖的入味了之后,吃起来的感觉更好,最起码不腻。
之前多吃了一些大腹,也就是所谓的大肥,陈文哲也感觉腻了。
所以说,不管是什么东西,不管有多好,适当最好,吃多了,都是会腻的。
啃骨头,陈文哲还是很喜欢的。
至于那大大的鱼眼睛,听说全是各种微量元素还有胶原蛋白,但是,陈文哲有点享受不了,也就没吃。
一顿大餐,吃的所有人都很满意。
而此时的天空也已经乌云密布,也许不用多少时间,陈文哲的目的也应该能达成了。
吃饱了,没事,就是休息。
不知道过了多久,渔船轻轻的划过了一条弧线,避开了出港的一条拖网船,驶入了港口。
高启静这时已经站到了甲板上,他抱着双臂,满意的望着甲板上的大肥鱼。
当然,他偶尔的也会和遇到的熟人聊上两句。
无非就是甲板上的大肥鱼,还有钓鱼的事情。
每次都是一两句,别人的船就过去了,不过高启静还是乐在其中。
这是什么?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形装叉?
等着快到码头上的泊位,陈文哲老远就望到了钱程。
钱程己经把自己的运渔车,开到了泊位旁的码头上。
望到渔船过来,钱程立刻对着他们这边抬起了手,挥舞了起来。
“他居然这么快就到了?”
高启静还准备等靠了岸,再给他打电话,谁知道人家这是早有准备啊!
不得不说,做生意能赚钱的,都是有点本事的。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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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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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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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九章乐在其中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