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不报者,斩。”
阳武县令读到诏令最后一行,手中的帛书滑到案边。
郡守坐在上首,脚下已经堆了二十余份搜查名册。
“今日抓了多少人?”
“七百三十二人。”
“审出几个与张良有关?”
“没有。”
“那你抓来做什么?”
县令擦了擦额头。
“亭卒查到张良经过的村落,村民都讲没见过。下官担心有人包庇,只能先押回来。”
“牢里装得下?”
“县狱装不下,粮仓腾出了一间。”
郡守抓起名册翻了几页。
“六十七岁的老妇,九岁的放牛娃,还有一个双目失明的,你也当刺客同党抓?”
“他们住在官道附近。”
“瞎子怎么看画像?”
“可能听过车马声。”
郡守把名册扔回去。
“上头要结果,不要你拿瞎子填数。<(`⌒′)>”
县令没有接话。
两人都知道,诏书末尾那句才要命。
张良若从辖地逃脱,知情不报的百姓处死,亭长与县吏连坐,地方主官还要等廷尉追责。
没人敢少抓。
入夜后,第三批百姓又被绳索串着押进县城。
哭喊声传到驿馆外,沈知渔刚下马车便停住脚步。
“他们犯了什么罪?”
带队亭长认出她衣袍上的公主纹饰,膝盖立刻落地。
“回殿下,这些人住在博浪沙东面的村子,可能见过张良。”
“可能?”
“张良从那里逃过。”
“搜到兵器还是书信?”
“都没有。”
“有人指认吗?”
“也没有。”
沈知渔抬手指向队伍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