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嫣的住处,是一个竹楼,建得精致异常,分两层。旁边,是一个雅致的小花园,里面种着很多翠竹,一片清丽明净。
李期的住处在一个山丘的顶部,那里是用石头堆垒起来的楼层,尽管石头稍显粗糙,但是,有一股嶙峋险峻的气势,让人不敢逼近,就如屋子的主人,身上有一股不可靠近不可侵犯的高贵。
石楼的旁边,是一泓温泉。
清澈的泉水宛如明镜,无论是朝阳下还是朗月下,均散发出熠熠的如细碎金子般的光辉。
桃花涧,真是人间天堂!
风嫣察觉,李期在桃花涧里,很得人心,所到之处,只要遇上哪个村民,都会对他毕恭毕敬,恭谨有加。
如果只是这样的疏离态度,还不算什么,只是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除了对他有敬畏之心,还有一份热爱之心,彷如李期就是他们的信仰,就是他们的神。
后来,风嫣与这里的村民、现在是她的侍女小玲谈话间了解到,以前这里是一片荒山,就在七八年前,李期把一些成国各地无家可归的饥民、灾民带进这里,开垦土壤、种植农作物,荒山才变成绿洲,荒漠才成为世外桃源。
这里的村民全部都受过李期的恩典,都是心甘情愿拥戴李期为首领。
李期对待村民就像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亲切,除了让他们生活温饱,还派人专门教习他们武艺。这些人不仅武艺高强,而且,都是用毒的高手,能对付那团毒雾,就可知这帮人不简单了。
村民在桃花涧生活富足,怡然自乐。
如果风云堂没有特别事,村民就是男耕女织的老百姓,只不过是远离闹市而已;到了风云堂调兵遣将的时候,这帮人就成为精锐部队,气势如虹。
后来,她又从狂傲那里了解到,桃花涧是李期在十二三岁游历时发现的所在,当时还是少年的他,看准了这里虽然地势险要,但是土地肥沃,同时,也考虑到自己的处境,为着将来打算,他就已经筹谋把这里建成一处机密的所在,以便不时之需。
风嫣不得不感叹,李期这个家伙真的是心谋远虑,但又不乏善良。
当早上明媚的日光照进风嫣的竹楼时,有着漂亮翎羽的彩鹊已经吱吱喳喳地闹着了。
风嫣睁开如烟的瞳眸,鼻子已经嗅到窗外翠绿竹叶散发出来的清香。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心旷神怡。
拥着棉布织成的七彩被子,她又闭上眸子,享受这难得悠闲。
桃花涧任何东西都是自给自足,棉被衣裳等日用品,都是用自家种的麻线编成,但是,这些东西都有桃花涧的特色,做工精细不说,上面,大多都绣上娇艳欲滴的桃花,特别是女孩子用的穿的,都是这样,当然,男子的衣裳例外,没有花,但很是整洁素雅。
忽然,一股熟悉的气息袭来,是淡淡的忘忧草的馨香。
是凌云身上曾有过的幽香!
风嫣立刻睁开如烟的美眸,透过窗子,一个颀长俊雅的身影映进眸子,如昔的白衣,墨竹萦绕衣袂,如昔的墨发披散,魅惑无边。
他面向远山,漠漠丛林,青山寂寂,似乎对他有着无限的诱惑力。
那迎风飘扬的白色衣袂,墨丝一般的秀发,让他宛若天人,潇洒绝尘。
风嫣看呆了:世上竟有如此清绝的男子!
心有灵犀,李期转过身,唇边,挂着温柔的笑意,那笑宛如一朵开在春山下的小花,不张扬,不霸气,只是静静地流淌着爱意,倾泻着暖意。
“醒了?”他的声音比的春日还要和煦。
风嫣嫣然一笑,低垂着纤长的睫毛,娇嗔地应了一声。
李期一扬手,招呼楼下的小玲上楼侍奉风嫣。
小玲疾步进屋,端来了温泉给风嫣洗漱,这泉水很细腻,风嫣特别喜欢。
洗漱过后,李期也绕进小楼的偏厅。
风嫣整理妥当进入偏厅,已经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
偏厅的石桌上,摆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外加两碗稀粥。
“来吃早点。”李期搬来一张椅子,让风嫣坐下。
小玲见自己此刻已经是多余的了,赶紧识趣地走下楼去忙别的。
待风嫣坐下,李期坐在对面,拿起筷子道:“这些小菜是桃花涧最地道的小吃,你尝尝。”说完,夹了一块腌菜干放到风嫣的碟子里。
风嫣道:“谢谢!”然后就吃起来。
这几天在桃花涧,吃的都是这里的特色美食,风嫣都很喜欢,尽管做法简单,但是回味无穷。
李期夹给她的腌菜干味道鲜美,爽脆异常。
“再尝尝这个,这是我昨天在溪边猎的鱼,小玲晒干了,早上还用油煸干了,加了点花椒,味道不错的。”李期把一片鱼肉夹给她。
风嫣尝了尝,果然鲜美,微辣的口感增进食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