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守夜人的身份信息,已经全部登记完成。”
“这段时间,玖儿会通过特殊的渠道,将你的身份信息介绍给求助者。到时,你便可以接第一单任务了。”
院落中,于情端坐在木椅上,温婉动听的声音,随着微风轻轻飘入耳中。
雁临有些期待道:“那我还要等多久?”
“应该,不会太久。”
不会太久是多久?雁临刚想问。
雁归楼外,便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一般来说,只有两个人会主动来雁归楼。
一个是常往这儿送早饭的翠花姑娘。
但因为雁临辞了卖牛肉面的工作,有时间做早饭了,翠花姑娘便不再前来。
而另外一个,则是和雁临有些交情的风子。
雁归楼四面封闭,从院落往正东方向走,来到宽敞典雅的正厅,推开大门。
果然见一人立于门外。
来人一袭黑衣,相貌堂堂,五官端正。
正是风子。
只是他的黑眼圈很严重,面色有些憔悴,如以往一般过度劳累,精神不振,好像身体被掏空。
见得多了,雁临完全不觉得奇怪。
“又肾透支了?”
为什么说“又”?
因为风子最爱去的地方,是原初镇名气仅次于雁归楼的“春仙院”。
只不过,不同于雁归楼的是,春仙院,是一座人尽皆知的青楼……
“什么叫又?我身体健朗着呢!”
风子眼睛一瞪,不忘比了比身上的肌肉,连忙解释着。
“而且我这次会来这里,是因为遇到些麻烦事,然后求助那个组织后,被指引到你们这儿的。”
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雁临微微思忖。
他遇到的麻烦事,难不成,是玖儿姐给自己安排的第一个任务?
一般来说,守夜人执行任务的途中,是绝不允许暴露身份的。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他们往往被冠以“那个组织”的称谓。
如果风子说的事,正是守夜人的第一单任务,那么钱也就随之而来了。
一想到此,雁临不由得肃然起敬。
“原来如此,请进来说。”
引着风子来到正厅,两人坐了下来。
风子叹息一声,也不多废话,直接道:“你可还记得,我的那位好哥们。”
“石头村的小明?”
小明本名石明。
风子爱去春仙楼,小明常与他结伴同行,两人倒也活得潇潇洒洒。
“是。”
“哦?发生了什么。”
风子脸上的神情逐渐凝重,“他家里遭了命案,连带几家村民一起被害,死状诡异。而且奇怪的是,死的全是男人,一晚上死三家,女的却全部完好无损。”
“包括小明从春仙院带回家的如玉姑娘,和他睡在一起,却一点事都没有。”
“还有这种事?”
雁临也觉得奇怪。
凶手会是什么来头,居然只杀男人?
还是说,做这些事的不是人?
不排除这个可能。
年兽的种类千千万万,每一只年兽的能力也是各不相同。
有一些没见过的,实属正常。
“石头村的村民们查不出此事的真相,我好歹也是小明的朋友,总不能让他死不瞑目。而经过前几天的调查,我发现制造命案的,极有可能是年兽。”
风子接着道:“但我知道年兽不是寻常人可以对付的,所以我通过一些手段,找到了那个组织的人,想着帮我处理此事。没想到那些人给我的信息,居然指引我来到了雁归楼。”
说来他也不敢相信。
难道于老板和雁临,便是那个组织的成员?
“雁临,如果你真是那个组织的成员,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啊!”
“我考虑一下。”雁临思考。
这可是他身为守夜人的第一个任务,倒是可以把握住。
“别考虑了,咱们现在就走吧。”风子起身,就要出门。
不过似是想起什么,他又道:“对了,这几天,可能都要住在外面。”
听闻此话,雁临更犹豫了。
住在外面,不就代表不能回雁归楼了。
虽说雁归楼也没什么好的,但起码胜在安全。
外面的世界太疯狂,耗子都给猫当伴娘。
万一他出了什么意外,可就得不偿失了。
须知,天下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得上生命那般重要。
想到这些结果,他愈发纠结起来。
风子见状,连忙道:“放心,跑这一趟,八百银票。住在外面,额外加两百。”
他和雁临也算交情不浅了,大概了解雁临的做事风格。
至少来说,在钱这方面,一码归一码,绝不含糊。
虽然他也可以请原初镇周围的修行势力,比如什么紫气宗,凌霄阁,罗网杀手……
但那些修行势力的要价,可比“那个组织”高了十几倍不止。
别说他,就连管理原初镇的五大家族,也请不起几次修行门派帮忙。
这样一来,价格实惠的“那个组织”,便成了普通人最优的选择。
听到这话,雁临紧皱的眉头立刻舒展开来,“瞧你说的什么话,为了原初镇的安危,石头村的事情,我自然是责无旁贷。”
“你稍等片刻,我这就去和于老板打声招呼。”
雁临精神焕发的走去院落,时不时还回头认真的强调一遍:“这不是钱的事儿。”
“我懂,我懂。”
风子强笑着附和。
同时心中暗暗道:我懂你个鬼!
……
雁临重新回到院落。
于情坐在木椅上,一手无聊的托着雪白香腮,一手则把玩着一个精致的玉杯。
花草树木随风摇摆,其中美人静坐,好一副绝美画卷。
“老板。”雁临说道:“守夜人的首个任务,是风子带来的。石头村出现了一桩诡异的命案,这几天,我可能都要待在外面调查此事了。”
于情美眸微微抬起,关切道:“早点去了,早点回来,万事小心。如果有处理不了的事,一定要留住性命。”
“只要回到这里,即便天塌了,也有雁归楼给你顶着。”
“我知道了。”
虽然一直不清楚,于老板为何愿意将他收留在雁归楼,一直庇护着。
但至少于老板对他是没有恶意的。
而且正如于老板所说,天塌了,也有雁归楼顶着。
多么令人心安。
这便是雁临初次成为守夜人的底气。
他信心满满的离开。
并且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这件任务。
一来,为了更快的拿到那1000银票。
二来,则是为了今后,能接来钱更多更快的任务。
想到这些,雁临心中愈发的振奋不已。
【作者题外话】:生活难,写书更难,所以大家千万别养书,书会被养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