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天还未亮,锣鼓喧天,岐尾城的百姓,已经满满当当是围满了大街,他们一脸好奇的盯着霜降的宅子啊,想看看这几十年来最盛大的一次入赘婚礼,是怎么举行的。
其实关于如何举行婚礼,霜降也是纠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毕竟,一般来说,若对于女子来说是一件好事,可是对男子却不然,很多时候,都是因为那些贫穷的男子没有办法娶妻,出不起彩礼,才会干巴巴的上人家家里去,随人家的姓,可是对于他们来说,内心又真的愿意是这样的吗?
所以,一般来说,入赘的婚礼比较简单,无非是将新郎用新娘子一样用花轿抬回来。
或者,干脆就是提前一天将新郎接到新娘家里来,然后将新娘送到她的外婆家,等成亲那日一大早,由新郎带着迎新队伍去外婆家,将新娘子接到家里来,这样的话,女儿就是儿媳妇,是比较给男方面子的了。
而对于璃歌,霜降自然也会全心全意的为他着想。
所以,虽然说是入赘,但其实,也是璃歌带了迎亲队伍,把新娘子霜降,从大姐谷雨家迎回他们那个三进三出的大院子里去。
不过,那庞大的队伍,倒是没让围观的百姓们失望,毕竟是不夜城的管事,既然霜降成亲了,那气势自然是少不了的。
但是归根到底,对一般的成亲,也是有区别的,女嫁男娶的成亲,在拜天地过后,新娘子会被送入了洞房,然后新郎会去招待客人,等送走了客人,新郎回新房,会完成剩下的仪式,入洞房。
而这入赘的就有区别了,因为是女方娶亲,所以这儿的宾客大多数都是女方家的人,而且还有不少女客,所以在拜堂成亲之后,新娘子不会和往常一样,坐在新房里等着新郎回去,而是也跟着新郎一块出来敬酒,招呼客人。
这个社会里,男客跟女客自然是分开的,但是敬一杯喜酒却是不过分的,所以,在霜降跟璃歌拜完堂之后,便首先端着酒杯去了男客那儿。
霜降是个女强人,在这附近十里八村都是出了名的,这一次她成亲,也算是声名远播,还有的人干巴巴的宁平县前来庆祝,光客人就满满当当的坐了二十八大桌。
也幸亏她这三进三出的院子房间多,客厅够大,能招待的过来。
她与璃歌俱是一身大红色喜服,脸上略施粉黛,更显得肌肤娇嫩白皙,其中还隐隐透着桃花色。
有道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连她那一贯清冷的面容,在今日看来也说了几分明艳,她与璃歌虽然没有手牵手,但是两人紧紧的挨在一起,肩膀靠着肩膀,男的帅,女的俏,就仿佛一对璧人。
连那些没有见过璃歌的人,都纷纷夸赞霜降好命,找了一个俊俏的郎君。
霜降到底是个十八岁的大姑娘,听见别人这么说,不知是喝酒喝醉了还是害羞了,那秀气白皙的面颊上,桃花加深,宛如红色的玫瑰,竟也带上了一丝小女儿家的娇俏。
一桌一桌的敬完了酒,两人感觉都有些发晕了,可是还有女客。
于是,璃歌大大方方的对着霜降伸出了手,给了她一个温柔的微笑。
霜降心里涌上一丝甜蜜,伸手就扶上了他的手。
两人一起往伺候女客的内院走去。
两个主角走了,那些喝酒的人,反倒越发热络起来,喝着喝着嘴大了,便有一人不解的问道:“都说这小子无能才入赘,可是看这新郎也不像是那无能之人啊!
人也长得俊朗。
这样优秀的人,别说给人入赘了,哪怕他就是身无分文,应该也会有很多女子自带嫁妆,挣着抢着要嫁给他啊!
虽然这不夜城的掌柜的是难得一见的美人,人也厉害,能挣的来钱,是个难得一见的奇女子。
可是这新郎官怎么就心甘情愿的入赘了呢!”
他这话才刚刚一说出口,便立刻有人应声附和道:“是啊是啊,我也觉得纳闷啊!
原先我也以为,这样优秀的人,就算是找个人入赘,肯定那个人也不是什么优秀的人,毕竟吃软饭的嘛……”
他好像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了,连忙干咳了一声,没有再说下去。
可是他没有说出口的话,众人都能明白。
好好的男儿家都是有志气的,谁愿意入赘到女方家里,连生个孩子,都不能跟着自己姓呢!
对男人来说这可是一大耻辱啊!
正在众人都不解的时候,喝醉了的张叔打着酒嗝过来了,一边拿着酒壶往嘴里倒酒,一边煞有介事的说:“哎呀呀,这个你们可就不知道了吧!
这璃歌公子长相英俊才华横溢,更是家财万贯啊!
从那周身的气场你们应该也能感觉的出来,他是一个大家公子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