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一袭貂裘,面上带着病容,偏又英气袭人的男子却微笑着说:“等你买得起酒的时候,你肯请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他一眼,嘴里却说:“好,我请你。”
那是他们友情的开始,还是被两个人的男子身份掩盖了的一见钟情?
情不知所起,却一往而深。
没有人知道,那放下帘子前春风般的温柔一笑,是三生石上的旧精魂恍惚忆起了订下的前盟,还是机缘碰撞在这一世偶然种下的纠缠的因。
他们已经知道在一起的时候不会长久,看彼此的目光爱恋温柔中夹杂着痛楚,因此也格外地刻骨铭心。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即使是繁华富庶的天子脚下,也少不了衣衫破烂的乞丐。
阿飞只是没想到里面会有林仙儿。
阿飞本来没有认出她,只见一个衣不蔽体的乞妇,在大街上见到一个英俊些的年轻男人就上去拉扯,嘴里喊着:“我是武林第一美人,你为什么不要我?” 路人纷纷掩鼻皱眉,避之唯恐不及。
直到林仙儿疯狂地大叫出“阿飞”来,两个人才知道眼前面目全非的女人是林仙儿。
林仙儿,她曾经脱光了坐到李寻欢怀里勾引他,对着世界上最甜蜜,每一分每一寸都会微笑的美丽肉体,李寻欢的反应是拿着小刀从她的脖子上划过去,结果被狼狈逃走的林仙儿骂不是男人。
李寻欢当然还是男人,林仙儿却不再象个女人,甚至不再象个人。
曾经有无数的男人甘心被她带下地狱。连郭嵩阳那样的英雄都曾多次与她上床,龙小云也变成她的入幕之宾。白衣如雪,骄傲得象只凤凰的吕凤先本来受李寻欢之托去杀她,却被她勾引上手,后来更是被彻底摧毁自尊,还是李寻欢劝他回去休养忘记往事重新振作。
李寻欢认识的人中,似乎只有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完全没有被她勾引。其他的男人都多多少少被她迷惑过。
但是现在,那曾经在无数的男人怀中辗转的美丽肉体在破烂的衣衫下干瘪肮脏血污,惨不忍睹。
林仙儿在长安最高级最豪华的妓院中呆了两年,她不要钱,只要每天换很多不同的男人。
因为只有看到男人为她疯狂的样子,她才觉得自己活着。
两年的功夫她摧残了很多男人,也把自己摧残得丑得不象样。然后落到了长安城里最卑j_ia_n的娼寮,当连最低下的苦力也不愿意要她的时候,老鹁把她赶出了门。
染上恶疾的林仙儿,原本就不高的武功也废了,又不会其它的谋生手段,流落到街头讨饭,辗转到了京城。
李寻欢曾经深恨她,恨不得当年是直接把薄而锋锐的刀锋捅进了她的咽喉里而不只是轻轻一划,但是现在看着她,眼里也只剩下悲悯。
这位武林第一美女,本来有机会过得比绝大数女人都幸福,因为她得到了世上独一无二的一颗真心。
她却把这颗心扔在泥里肆意地践踏。
林仙儿一生把无数男人带下地狱,现在她终于把自己也送进了活地狱。
林仙儿呆滞的目光盯了阿飞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阿飞,你终于回来找我了。我就知道你永远抛不下我。”
她的声音一转, 变成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甜蜜:“阿飞,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以后我一定好好待你。 这些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求求你带我走吧。”
阿飞没有问李寻欢是否会介意,因为他知道他不会。他把林仙儿送到善堂,留下一笔钱请他们延医问药,妥善照顾林仙儿。
被林仙儿那样伤害侮辱,阿飞也没有想过要报复林仙儿。某种程度上,他和宽容的李寻欢其实是一类人。帮林仙儿就医纯粹是一个人对同类生物的怜悯,尽管那个人非常活该,但是
正常的人看到这样凄惨的情状,还是会生出恻隐之心。但除此以外,他根本没兴趣再管。
林仙儿仗着美貌靠拼命抓住男人证明自己,裙下之臣无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抓住。没有人再有一丝一毫的兴趣想起她。
作者有话要说:探花郎俊美依旧,却鬓已星星春风般的一笑林仙儿流落最卑j_ia_n的娼寮是原著中说的。
☆、梅落
回到李园的时候已是初秋,不知是因为秋燥,还是奔波幸苦的缘故,虽然阿飞一路极力小心照料,李寻欢的咳嗽还是又多起来,力气好象在逐渐流失,熟悉的甜腥气味时时泛上喉咙口。他若无其事,只是加紧督促叶开读书练武。 叶开倒是象足了师父,平时看起来很懒散,但是其实很能吃苦,再累也笑嘻嘻地,让李寻欢又是心疼,又很是欣we_i。
他开始对阿飞说起一生的故事,事无巨细, 都告诉阿飞。
如果不能陪着阿飞,让阿飞多一点回忆也是好的。
李寻欢的语气平和, 仿佛是说起别人的故事。那些遥远的过往不再令他心碎,似乎只余下温暖的记忆和淡淡的感伤。
幼年时他以为会随他长高的铺着虎皮的宽大紫檀木椅,美丽多病的母亲,疼爱他的兄长,青梅竹马的小表妹,他们在梅花林中打雪仗洒落的欢笑。
被钦点探花的荣耀如何变成对父亲致命的打击,如何对黑暗的官场失望透顶辞官归隐。 初出江湖时的喜悦豪情,纵情声色时的刻骨悲哀。出关前在那有着朱红栏杆的小酒家喝的一杯一杯苦酒,关外流浪时的寂廖落寞,一次一次死里逃生的惊险,认识阿飞时心中温柔的悸动。
“阿飞,” 他微笑道, “我生平最幸运的一件事便是看见你,推开车门对你说‘上来,我载你一段路。’ 。”
阿飞凝视他, “是我的幸运。”
说累了, 便相拥睡去,相偎相依。
象深海里两条相依为命的鱼。
前半生承受过太多的悲哀的萧索和沉郁似乎都已随风散去。生活中简简单单的美好都令李寻欢快乐。 窗外小鸟的鸣叫,微风拂过脸颊的温柔,荷叶上滚圆晶莹的露珠,和阿飞相扣的十指,都可以让他的双眸微笑,闪闪发光。
他的眼睛,象宁静的苍穹 ,清澈得不沾染一丝的尘俗,又好象深邃得沉淀了世间所有的悲欢。
心如明镜台,通透,明亮,不染尘埃。
阿飞端着药进房的时候,李寻欢正坐在桌前写字,听见他进来,抬头对他一笑,又低下头去继续写。
纤长白皙的手指,握着细长隐隐泛光的狼毫笔管,看起来赏心悦目,相得益彰。
这双手,拿着笔看起来比拿飞刀合适,却留下太多的刀痕。
一曲“雁丘词”写罢,抬起手,缓缓放下毛笔,凝视着纸上的墨色,“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手指刚拈起纸的两端,便觉得x_io_ng中一痛,一股热流直冲喉咙口,还未来得及捂住嘴,一口鲜血已是喷在了纸上,淋淋漓漓,点点滴滴,凄艳如雪中凋落的红梅。
抬头看看已直冲到身边的阿飞,李寻欢凄然一笑。
这一天到底是来了。
终究还是让阿飞看见自己这般模样,他的心里该是个什么滋味?
二人怔怔对视,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痛楚和柔情。阿飞看得懂李寻欢的眼神。 他吐血疼痛之际,担心的却是
